09.13 医务人员别学反杀“龙哥”的于海明

酒后伤医事件触目惊心

近年来,我国医患暴力冲突呈“井喷式”爆发。据中国医院协会的一项最新调查,我国每所医院平均每年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高达27次。医务人员躯体受到攻击、造成明显伤害的事件逐年增加,绝大多数曾遭到过谩骂、威胁。

2016年6月,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李医生被醉酒患者吴某和其朋友王某打伤;

2017年8月,太原市中心医院一值班医生被一酒后就医男子打伤,眼睛缝了5针;

2018年1月,浦江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吴医生被醉酒患者打伤,肇事者被行政拘留;

3月23日,河南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医生李磊在接诊患者时被其醉酒家属殴打;

3月17日,天津医院超声科医生在请患者等待时被醉酒家属辱骂殴打,眼角缝合15针......

医务人员别学反杀“龙哥”的于海明

遇到医闹 36计走为上计

中国有句老话叫惹不起,躲得起,当你遇到这种满身戾气的人,绝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应对,躲得远远的最好,这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在医院里面你,大千世界,三教九流,各式各样的人,你都会遇到。人生在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万一碰上亡命之徒,你给他们讲道理,他会拿你刀砍你,你受了伤,最后不了了之,倒霉的还是你自己。弄不好,下个互殴的定性和结论,自己负担医疗费用,挨打受气甚至被拘留。如果他砍重了,你死了,他却会被鉴定为精神病而不用负刑事责任,即使负了,你的生命也没有了,又有何用?

宁愿被酒疯子骂成窝囊废,也不要逞强好胜。要智慧不要硬上。我们的急救人员要注意的言行。千万不要指责醉酒者,很多事情要顺着他说。因醉酒者和同时喝酒陪伴者都处于情绪激动状态,最好不要在病人面前指手画脚,尽量简化程序,果断作出处置操作。

看守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警说:“喝多了酒在医院里面耍酒疯的都是装蒜,到了我那里全都清醒啦!”言外之意,这些人全都仗着酒劲撒泼、耍无赖。到了看守所里面他肯定不会反腾啦!当遇到无法控制的局面,第一时间报警,请求他们立即赶赴现场制止不当行为。还有一种万能的办法那就是:遇到医闹,36计走为上计!醉汉打砸了医院的公物,他要照价赔偿,而打了你,你只能自己挨着,所以你就赶紧跑。惹不起躲得起。这不是胆小怕事,不代表怂包软蛋,而是一种避其锋芒的睿智。不与垃圾人一般见识,才能真正远离他们。

一旦已经处于正面冲突的状态,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赶紧跑,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很难脱身,适当地反击以摆脱困境是必须的。自卫反击时,心中不要充满愤怒,不要过于冲动,保持冷静的头脑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不要和醉汉患者讲道理

一对情侣晚上在餐馆吃饭,漂亮女友被隔壁桌醉汉吹口哨,他说反正吃完了咱走吧。女友说你怎么这么怂啊是不是男人,男友说犯不上跟流氓较劲。女友急,骂完男友又过去骂那群醉汉,结果醉汉围上来开打,男友被捅三刀,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了,临死问了女友一句话:我现在算男人了么?

这就是典型的垃圾人定律,而造成的结果也很惨。

喝醉的人,尤其是男人,最好躲着点儿。人在这种状态下总会爆发出自己最无所顾忌的一面,说话做事都不会考虑后果。不论他有没有暴力倾向,少闻点儿他的臭酒气都是好的。可能为一件芝麻小事就动刀子,被他们伤害的话是最不值得的。

丽江女子被打事件,只因晚上在烧烤店吃饭时,邻桌一群男人略带嘲笑地模仿她口音,女子便忍不住质问:"学我说话干什么,有意思吗?" 理直气壮的她,却立刻被对面一群男人围殴,毒打之后造成严重毁容,在心里和身体上留下一辈子抹不去的阴影。

我们无法改变这些素质低下的人,但我们可以选择不纠缠。不纠缠不是软弱,而是一种智慧。遇到这种人,不去纠缠,不取理论。就像《欢乐颂》里的那句话一样:“常与同好争高下,不与傻瓜论长短。”很多时候,生活不需要跟所有人讲道理,有的人根本听不懂。跟疯子吵架的结果,你也会发疯。 庄子说过:井蛙不可以语于海,夏虫不可以语于冰。大意是:对于井底之蛙不可以和它讲海,因为它被狭小的生活环境所局限;对于夏日之虫不可以和它讲冰,因为它没有经历过冬天,它无法体验。

所以说,与人交流要看对象,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从对方的生活经验和知识背景出发,以对方能理解的观念来谈论,否则,肯定是一方认为自己是对牛弹琴,另一方则认为对方"不说人话"。如果把精力和时间一味耗费在这样的琐事上,那将是对生命的一种浪费。

素质低的人就像一个不稳定的物体,这种人的生活不如意,他们的身体里都是暴躁,仇恨,嫉妒,对他人的幸福生活充满了嫉妒和不满。我们无法预知她们会做出什么行为,因为他们的行为完全没有任何的顾虑跟思考,他们的思维装满了自私自利的思想,他控制不住自己,当哪天这种怨恨的情绪到极点,不管碰上谁,就会直接把这种情绪发泄在你们身上,谁遇到他们谁就倒霉。

医务人员别学反杀“龙哥”的于海明

惩治醉酒闹事患者 任重而道远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017年6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中,就明确要求“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重点科室建设,做好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诊疗工作”、“建立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

早在2015年10月,中国医师协会、北京大学“患者安全与医患关系研究中心”就发布了《醉酒患者医疗救治中的安全风险防控倡议》,这份倡议中表示:急诊医护人员遭受工作场所身体暴力事件是中外医疗行业共同面对的危险,应当引起行业的关注并应竭尽全力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这对于医患双方的安全都是有益的。而醉酒患者则是此类工作场所身体暴力事件中更应当被特别重视的。

然而距离这份倡议书发出三年时间过去了,谈及这份倡议书对医院的影响和改变,某三甲医院急诊科主任无奈的说“没有看到医院对此有什么改进和变化。”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界定有点难

对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去年6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大法官沈德咏撰文指出,我国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重要法律制度的适用并不理想,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对正当防卫掌握过严,另一方面对防卫过当适用过宽,对于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趋于保守,不敢或者不善于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将本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认定为普通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现象较普遍存在。这些问题客观上削弱了正当防卫制度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功能,不利于震慑犯罪分子和伸张社会正义,亟须通过积极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予以解决。

双方都有动手,是一种互殴

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一幕,由于矛盾纠纷或其他原因,对方打了你一拳,你再一拳还回去,双方打作一团,等警察过来了,你往往会理直气壮的说:“是他先动手打的我,我还手属于正当防卫!”但警察却会告诉你这是互殴,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绝大多数医务人员都会对此不理解,你都打上门来了,我还不能打回去啊,说好的正当防卫呢?

一篇《医生挨打还手,竟被医院严厉处罚》在医生群中引起热议:四川青神县中医医院的高红军医生,在给患者换药时与对方发生争执,患者出言不逊并动手打了高医生,高出于本能进行了还击,由此受到医院处分,写书面检讨,扣工资及年终奖。

江苏省如东县中医院一名急诊医生被四名醉酒人员打倒在地,眼部受伤。该医生奋起反抗,挥手打向黑衣男子,随后围观男子将医生拉开。事后当地警方对医生做出了处理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生姚某某以殴打他人给予罚款五百元”。

去年5月份有一则新闻说,深圳一名医生因为医疗费的问题遭患者殴打而还手,当地警方说“双方都有动手,是一种互殴”。对双方都要进行处罚。

狗咬你一口 你别再反咬狗一口啦

老虎看见一条疯狗,赶紧躲开了。小老虎说:"爸爸,你敢和狮子拼斗,与猎豹争雄,却躲避一条疯狗,多丢人啊!”

老虎问:“孩子,打败一条疯狗光荣吗?"小老虎摇摇头。

"让疯狗咬一口倒霉不?"小老虎点点头。”

“既然如此,咱们干吗要去招惹一条疯狗呢?"

这虽然是个冷笑话,但这其中隐含的哲理,足够我们受用一生。人生短暂,绝对不要浪费心思和精力在这些事上!生活中遇到有人这样的对待你你就一笑而过!最好的境界是别和垃圾人一般见识。

现在病人看病的期望值很高,同时缺乏风险意识,出现情况后,很容易情绪失控。从医院方面看,医患纠纷,与病人数量太多,个别医务人员不注意态度、与病人沟通不够有关,一旦出现情况,有些医护人员又不会处理就容易出现冲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