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 寒门出“孝女”:女儿为父母买的房子,被哥哥白分走10万块钱

寒门出“孝女”:女儿为父母买的房子,被哥哥白分走10万块钱

【1】寒门出“孝女”。

小兰自小家境不是很好,父母是单位的普通职工,收入不高。小兰从小就特别懂事,很体谅父母的辛苦。上小学的时候,一到放假,就到路边摆摊出租小人书,看一本5分钱,每个假期多多少少都给家里有点收入,自己连根冰棍都舍不得买。小时候捡牙膏袋、捡煤球,能卖钱的、家里能用的,全都干过。

小兰还有一个哥哥,从小不好好学习,初中毕业之后上了技校,成天打打闹闹,从来没让老人省过心。技校出来之后就参加工作了,那个时候一个月几十块钱的工资,天天跟一帮所谓的“铁哥们儿”混吃混喝,花的分文不剩。

小兰后来考上了大学,毕业之后进入到一家企业。从小养成的这种性格和品行,没几年就当上了领导。经过十几年的打拼,算是“熬了出来”,经济条件也好起来,里里外外做的都特别到位。后来帮着爸妈把单位房子买了下来,也是想着让老两口好好享受一下晚年生活。

寒门出“孝女”:女儿为父母买的房子,被哥哥白分走10万块钱

父母退休之后,身体都不是太好。二老力所能及的帮忙带带孙子、外孙女,苦活累活大部分小兰都“揽”了过来,所以老人晚年生活过的还算不错。提起闺女来,老两口满是骄傲和欣慰,老同事、老邻居们都知道他们家里出了个有本事的“孝女”。

哥哥年轻时候的时间全都“混”过去了,结婚之后也没什么改变,不过跟他爱人倒是挺“般配”,直到都快“奔五”了,该玩的还是一样不落,他们孩子小的时候没时间照顾就往爸妈那一送。

小兰为这种事儿说过哥哥几次,哥哥完全不当回事儿。照着哥哥的话说:妹子,你条件好,就多接济接济老头老太太,哥这条件差点儿。

时间长了小兰也懒得说了,只要能让两位老人舒心一点就行,日子过好过坏是自己的事儿,别人说什么也没用,他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但是有一点:不能让老人再操心。

小兰其实对她这个哥哥挺不错的,虽然不会明面上接济,但逢年过节,都会给侄子包个大红包,这些钱是不是落到哥嫂口袋里,就不得而知了。

【2】父母走后,哥哥惦记着要分老人的房子。

2013年和2016年,小兰的父母先后走了。

小兰前前后后把父母的后事处理完,安定下来之后想着把父母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从她的想法上来讲,一个是当初确实是自己帮着老人把房子买下来的,哥哥一分钱没出。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照着哥嫂的生活方式,弄不好就把父母的房子“造”没了。

寒门出“孝女”:女儿为父母买的房子,被哥哥白分走10万块钱

小兰打算跟哥哥商量一下。起初她没有想太多,房子本来就是自己出钱给老人买的,按理说都过户到自己名下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儿。

哥哥对这事儿一开始不置可否,小兰催了几次,哥哥终于说了实话:打算要分一半走。可能是觉得妹妹对自己还不错,一开始不好意思张口。但事儿既然到这个份上了,就再没必要掖着藏着了。

小兰一听哥哥的想法就怒了:

爸妈你们管过什么?当时买这个房子的时候你出什么了?你说你没钱,没钱能怪谁?吃喝玩乐一样没落下,钱全都让你们造没了!你玩的时候想没想过爸妈,哪怕省出几十块钱买点菜给老两口送过来?

哥哥一句话没说,他自己心里明镜,妹妹说的一点没错。但是房子现在市场价少说百十来万,多大一笔钱啊!让他放弃这么一大笔钱,真比挖肉还疼。

不管妹妹说什么话,他全接着,但就是死咬着不松嘴:房子必须要分,哪怕一小半

【3】哥哥“退让”了,“只”分走了10万块钱。

小兰真是特别厚道的一个人。

为过户父母房子的事儿,她找过很多人问。这里有一个特别大的问题:给老人买房已经是十几年之前的事儿了,因为是父母单位的房子,买的时候用的是老人的名字。而且当时给老人钱的时候,纯粹出于对老人的孝敬,什么证据都没留,所以这套房子是属于父母的。

父母都不在了,要想把这个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得让哥哥放弃继承,但是哥哥又死咬着不撒嘴。哥哥对老人不孝顺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怎么算孝顺、怎么算不孝顺?很多时候说不清楚。

寒门出“孝女”:女儿为父母买的房子,被哥哥白分走10万块钱

纠结了一段时间,小兰都想过要跟哥哥打官司,后来琢磨了琢磨,还是放弃了念头。两位老人不在了,不想因为房子的事儿,让老人走之后家里都不安生,这样太对不住老人。

算了,就当是为了老人吧,不想让老人看见自己的孩子们打架。小兰又找哥哥谈过几次,过程不细说了,最后哥哥接受了小兰开的条件:房子不要了,全过户给小兰。小兰给他10万块钱

这其中有个细节说一下。哥哥接受小兰10万块钱的时候,跟妹妹严肃的表态:这钱我们一分钱不动,给你侄子存着,留给结婚用。小兰冷冷的看了一眼哥哥,就回了两个字:随便。

【4】结语。

上面我们提到过,房子是老人的。之前家里并没有考虑过今后继承的事儿,所以老人去世之后,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房产。

老两口就小兰兄妹俩孩子,按照法定继承的话,一人一半儿。如果单纯的这么看,好像还是小兰“占便宜”、哥哥“吃亏”了。但是最终的结果,谁占便宜,大家心里应该都清楚。

这个事情最终的结果就是:该得的人没有全得到,不该得的人占了便宜

很多家庭关于未来财产的提前安排并没有太强的意识,尤其是对于多子女家庭、对于子女孝顺程度不一的家庭。通过这个事情,或许可以给到一些提示:

对于身后财产如何分配,提前安排很重要

小兰照顾到了兄妹情分,也照顾到了去世老人,她是一个“好人”。从之初对老人生活的安排,到避免家庭矛盾过于激化,全考虑到了。但是,我认为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如何做到提前安排?很多朋友提示过,提前把财产给到孩子最省事儿省钱。但是我并不完全认同这样的观点。或许对于小兰这样的家庭,老人生前就处理掉是比较合适的,但绝非普遍适用的做法。老人的财产,还是要对自己生前生活要有足够的保障。

同样的观点我表达过很多次:不要拿过户费用的高低来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费用高低,跟老人没有关系!

将财产安排到身后处理,最好的方式是提前订立一份遗嘱,指定财产继承人,这样可以避免未来财产给到不该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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