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号
凌云县人民政府官宣
坚决依法拆除
利用节假日和夜间
进行抢建违法建(构)筑物
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
我们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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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凌云县依法对下甲镇峰洋村那丁屯东亮湾集体土地的违法建筑物,占地面积698.32平米3层总2094.96平方米的八角楼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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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凌云县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位于百花一带的几处尚未取得土地和建设部门用地及规划许可证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占用土地进行搭建经营的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
温馨提示广大的亲们
不要知法犯法哦
否则损失惨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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