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 南昌演武广场商铺返租模式引业主纠纷

南昌市的杨先生和赖先生前几年各自投资了一间商铺,合同上写明了前三年商铺全部交还给商场管理进行返租,?业主是没有收益的,第四年开始业主们可以获得商场管理方的返租回报,可当业主们终于等到可以拿收益的时候了,却又出现了让他们意想不到的问题。

南昌演武广场业主代表杨先生:当初他说得很好的,他说三年就培育得相当好,会培育一个完整的市场,让你们坐在家里就可以拿到这些租金。

那这天底下真有这样的好事吗?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呢?

南昌演武广场业主代表赖先生:他这个租赁合同的模式是3+2的模式,就前三年免费给他培育,后两年,每年八个点。他里面有个条款说他有权选择是否续租。他现在已经到了前三年的合约期,他就选择不续约。他这个租赁合同说白了就是民间说的霸王条款,因为你不签这个合同就不卖给你。

演武广场管理方最后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返还给每位业主百分之十的购房款,所有一百多位业主加起来总购房款是1.65亿元,返还给大家的总钱数大概是一千六百五十万,分四年返还,而且是打给所有业主成立的公司里面,作为运营款,但却不是他们的租金和赔偿款。当天到场了83个业主,有78个业主是不同意把钱直接打给公司的。

南昌演武广场业主代表杨先生:我现在是感觉有点上当了。这个返租模式真的是不可取。如果是只租不卖还好,如果他卖了去返租,这个风险很大。因为他有一个层层转包的风险,还有个经营不善的风险。

南昌演武广场管理方陈总:已经处理好了,已经双方签字了的。那个合同里写得很清楚,三年完了,第四年第五年想租也可以,不想租也可以。你看合同很清楚了,这合同我一点责任也没有。(有什么几个点的事?)没有什么几个点的事。这是我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情况下我来负责给钱,如果我没有社会责任感,我一分钱都不用付,我为什么要去付这个呢?

商铺返租模式盛行,背后风险需留心。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赖丽华:这种营销模式我还是不太认可的。但是这种销售模式对现在的市场困扰确实是存在的,而且很容易引发纠纷,但是这种(销售模式)法律是没有禁止,市场它是有风险的。能不能给这些消费者这些投资者一些好的建议。虽然你是投资出去了,你付了钱,你付了成本,但是后面你想什么都不费心思了,我觉得天底下这种买卖相对来说还是少的。如果你要这样的话,你就要比较会挑选投资管理方了。所以这个角度的话,你自己要有一定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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