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伟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玉政任〔2019〕43号
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易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伟红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斌任玉溪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 娟任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沈永生任玉溪市就业局局长(副处级),免去玉溪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副处级)职务;
王自超任玉溪市人事考试院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杨雪波任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帮能任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鲁法荣任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邓延海任易门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吕爱平试用期满,任玉溪市信访局副局长;
刘绍华免去玉溪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职务;
刘 政免去易门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处级)职务;
甘向阳免去玉溪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提前退休。
2019年11月13日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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