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曝光警方提供的最新消息——警方懷疑劉強東犯下的罪名為一級強姦罪(CSCR-1, Criminal Sexual Conduct Rape)。
一級強姦罪的刑罰對於無前科人士意味著至少144月,也即12年,最高30年監禁。
一級強姦罪的主要形式為侵入式性行為(性交),或受害者年齡低於13歲。
媒體的相關報道提供了大量的人證、物證,有圖有真相,應該是真實可信的。而且,京東和劉強東方也都沒有對此作出否認以及回應。
“劉強東案”甫一曝光便引爆眼球,想吃大瓜的大有人在,王思聰曾對此表示是“價格沒談妥”,這一說頗有擁躉,但“強哥被人設局下套的”陰謀論也甚囂塵上……
現在看來,這件事情極有可能就是個圈套。
之前的信息一直沒明確“劉強東案”涉嫌幾級性侵,而且“0元保釋金”大可以解讀為案情非常不嚴重。
所以,大眾對該案的“性侵”情景想象應該是停留在“動手動腳”之類,基本不會想到會是“侵入式性行為(性交)”。
對於道德底線很低的人來說,在公共場合,眾目睽睽之下,對異性“動手動腳”也許不是難事兒,但是進行“侵入式性行為”還是絕無可能的。
也就是說,劉強東案既然是“侵入式性行為”,那麼只能是在一個私密的地方,只有兩個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才能發生。
那麼,一個女大學生為什麼會和並不想熟的劉強東單獨相處?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涉嫌強姦發生在一個飯局之後:
8月30日(週四)晚,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舉行在一家名叫摺紙(Origami)的日本餐廳裡的團體飯局,有大約20多人參與。
自稱遭性侵的女士與劉強東坐在同一桌。他們自帶了一部分紅酒,還在店內的食物、服務和其他酒水上花費了1900美元。
飯局約在晚上9點結束,有幾個人喝到頭都趴在了桌子上……
不過,餐廳服務員說當晚在場的四位女生,都沒怎麼喝酒。
根據網上的相關消息、傳聞,以及結合我們自己的生活觀察,基本可以還原涉案女大學生和劉強東的“相識”軌跡:
該女大學生被其老師帶著去參加專為劉強東而設的一個飯局,出於女性自我保護的本能,或者其他原因,她並沒有喝什麼酒。
而劉強東作為晚宴的主角,商場大鱷,是常年叱吒在各種酒會飯局的風雲人物,當晚很有可能就“喝到頭都趴在了桌子上”。
可是,飯局之後呢?
為什麼女大學生會和酒後的劉強東單獨攪在了一起?飯局上的其他人呢?帶她參加晚宴的老師呢?
記者從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局檔案信息部獲得的關於劉強東案的報告顯示,劉強東涉嫌的強姦案發生在8月31日(上週五)的凌晨1點。
事發之後,該女大學生的真實姓名、體貌,在“人肉功能強大”的互聯網上竟是不見一絲一毫的信息——要知道晚宴有20多人參加;餐廳還有其他客人以及服務生;而劉強東又是在女大學生就讀的大學校園被抓走的,當時該女生就在學校。
這種狀況之下,女大學生的年齡、姓名、體貌特徵被保護得如此完好,簡直太神奇了。
不要說是網絡善良,不忍人肉一個可憐的受害人——該女大學生的“替身”蔣聘婷現在可是家喻戶曉。
以上種種,細思極恐!
閱讀更多 姝梅娛論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