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微信里的“特殊”好友

微信里的“特殊”好友

“你好,我是平江县法院执行局法官,你申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疫情期间,为方便群众办事,我院在微信上办理结案等手续,为验证你的身份,请你手持身份证拍一张照片给我,请务必保证身份证清晰。”

“好的,这真是太方便了,感谢你们想得这么周到!”

“不用客气,这是我们应做的工作。”

这是平江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与案件申请执行人的一段微信聊天记录,最近,执行局干警的微信里都多了一位这样的“特殊”好友。

申请执行人余某与被执行人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罗某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息合计8万余元,但被执行人罗某因投资失败,负债累累,在平江法院执行的案件共有八件,共计执行标的80余万元,除仅有的一套住房外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为此,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罗某做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罗某同意自行处置房屋来偿还债务,但因其房屋价值无法偿还所有债务,执行法官又召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调解,最终所有申请执行人都同意放弃债务利息,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春节后,被执行人罗某将房屋变卖款交至法院账户,恰逢疫情防控期间,申请执行人都无法到法院来办理结案和领款手续,特别是申请执行人余某红远在广东,家里急需用钱。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平江法院执行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针对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情况,对工作迅速作出部署安排,要求既要保证执行案件能快速、高效得到执行,又要保证群众办事方便、安全,在强化网络查控、司法网络拍卖等执行措施的同时,推出了电子送达、电话调查、微信办理结案手续等一系列网上便民措施。

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平江法院执行局共通过网络司法查控案件300余件,冻结财产金额500余万元,网络司法拍卖标的达700余万元,电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160余份,通过微信办理结案手续的案件50余件,共计发放案件履行款350余万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