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防控疫情】一午託中心違法售賣口罩給學生和家長,被重罰5萬元!


【防控疫情】一午託中心違法售賣口罩給學生和家長,被重罰5萬元!


近日,北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在當地一午託中心查獲7000個越南口罩。


該午託中心經營者陳某無法提供口罩的產品質量合格證、進貨憑證的資料,並將口罩銷售給部分學生和家長,被重罰5萬元。


今年2月初,北海市市場監管執法支隊海城大隊接到當地警方提供的線索,稱位於北海市海南路海寧小區的某午託服務中心內,存放有一批涉嫌假冒偽劣口罩。隨後,該大隊迅速指派執法人員聯合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對該午託中心進行突擊檢查。


經現場檢查,執法人員發現該午託中心內存放著146盒共7000個越南文字標識包裝(沒有中文標識)的醫用口罩。面對調查,午託中心經營者陳某無法提供這批醫用口罩的產品質量合格證、進貨憑證等證明文件。


【防控疫情】一午託中心違法售賣口罩給學生和家長,被重罰5萬元!

▲查處現場


執法人員介紹,陳某已涉嫌經營無合格證明文件醫療器械,遂對該批醫用口罩實施行政強制扣押並進行立案查處。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1月30日至2月1日,陳某連續三天自駕前往東興口岸,購進了這批越南生產的醫用口罩。陳某供述,其中部分口罩發放給了午託中心的員工和其好友親屬,另有部分口罩則銷售給他認識的學生和家長等人


辦案人員介紹,醫用口罩在我國屬於醫療器械,陳某在未明確醫用口罩產品質量的情況下,擅自將上述部分醫用口罩銷售給他人使用,其行為已構成經營無合格證明文件的醫療器械(醫用口罩)的違法行為。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月6日發出的《關於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違法行為的意見》要求,考慮此案的特殊危害性,執法部門決定從重處罰,對陳某罰款5萬元。目前,該案件已經執行完畢。


【防控疫情】一午託中心違法售賣口罩給學生和家長,被重罰5萬元!

法條相關

【防控疫情】一午託中心違法售賣口罩給學生和家長,被重罰5萬元!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的,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


第六十五條規定,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備案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六條規定,經營無合格證明文件、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的,違法經營的醫療器械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疫情當前

切莫投機取巧妄想大發橫財

同時

大家必提高防範意識

購買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