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致4死劫殺案凶手被執行死刑,被捕前“漂白”身份成知名作家

1995年11月,湖州市織裡鎮晟舍村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一間小旅館的老闆、老闆娘和孫子以及一名住客被殘忍殺害,兇手逍遙法外。

2017年8月,犯罪嫌疑人劉永彪、汪維明先後落網。潛逃22年間,後者在上海經商,劉永彪則成為安徽小有名氣的“農民作家”、中國作協成員,還曾開辦寫作培訓班教書育人。

剛剛,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發佈消息:10月22日下午,汪維明、劉永彪被執行死刑。

“1995.11.29”湖州織裡特大搶劫案

罪犯汪維明、劉永彪被執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汪維明、劉永彪搶劫死刑複核一案,近日依法裁定核准汪維明、劉永彪死刑。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後向汪維明、劉永彪進行了宣告,並於2019年10月22日下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汪維明、劉永彪執行了死刑。執行死刑之前,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汪維明、劉永彪的近親屬會見了汪維明、劉永彪。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1995年夏,被告人汪維明、劉永彪因經濟拮据共謀前往浙江省湖州市織裡鎮搶劫,並糾集同鄉王某保參與。後三人攜帶匕首至織裡鎮,因未物色到合適對象而未果。同年11月下旬,劉永彪到上海市找到在工地打工的汪維明,提議再去織裡鎮搶劫作案。11月28日,汪維明和劉永彪再次來到湖州市織裡鎮,入住織裡鎮晟舍新街閔記飯店旅館203房間後,發現同房間的山東籍客商於某鋒(被害人,歿年38歲)來此地收賬,即商定劫取於某鋒的錢財。次日,汪維明、劉永彪上街購買了一把羊角鐵榔頭和一段尼龍繩。當日深夜,趁於某鋒熟睡之際,汪維明持榔頭猛擊於某鋒頭面部數下,隨後劉永彪也拿過鐵榔頭朝於某鋒頭部猛砸數下,致於某鋒顱腦損傷死亡。二人從於某鋒身上僅翻出20餘元現金,遂決意繼續搶劫旅店老闆。汪維明以結賬為名將住在隔壁202房間的旅館老闆閔某生(被害人,歿年60歲)騙進203房間,二人用尼龍繩捆綁閔某生雙手,將毛巾塞進閔某生嘴裡,從閔某生手上劫得一枚黃金戒指,後汪維明持榔頭猛擊閔某生頭面部數十下,致閔某生嚴重顱腦損傷死亡。爾後,汪維明進入202房間,向閔某生之妻錢某英(被害人,歿年56歲)逼要錢財未果,即持榔頭朝錢某英及其孫子閔某(被害人,歿年12歲)的頭面部猛砸,致錢某英、閔某嚴重顱腦損傷死亡。劉永彪、汪維明一起在202房間翻找出現金100餘元逃離。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汪維明、劉永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汪維明、劉永彪結夥持械搶劫,致四人死亡,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且均系共同犯罪的主犯,應當依法予以嚴懲。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追訴決定,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汪維明、劉永彪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此前報道:

身份“漂白”:一人成作家一人成老闆

據媒體此前報道,1995年11月29日凌晨,湖州市織裡鎮閔記旅館內,老闆夫婦及孫子三人,以及一名山東籍旅客被發現死於房間內。持續追兇22年後,2017年8月,湖州警方先後將嫌疑人汪維明、劉永彪逮捕。

讓人倍感意外的是,二人被捕前,都已“漂白”了身份。被捕前,劉永彪已是小有名氣的作家,在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一所頗有名氣的民辦中學任校刊主編,發表作品200多萬字,2013年成為中國作家協會會員。

而汪維明移居上海,被警察帶走前,他是上海一家投資諮詢公司的法人代表。

因超過20年的刑事追訴期限,這起案件被冠以“湖州第一懸案”。直到二人被捕,最高檢於2017年12月29日核准追訴該案。

湖州市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顯示,作案前,汪維明曾在織裡打工,劉永彪則因女兒的眼病手術,急需籌錢。在兩人都缺錢的情況下,商量到湖州織裡來“搞錢”。

二審判決:兩行兇者均被判死刑

去年6月7日的庭審中,兩人均當庭認罪。同年7月30日下午,湖州中院公開宣判,汪維明、劉永彪一審均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湖州中院稱,汪維明、劉永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財物,致四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依法應予懲處。雖然兩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且劉永彪後又對部分犯罪事實翻供,依法不足以從輕處罰。

在湖州中院看來,兩人的犯罪行為使被害人及家屬遭受經濟損失,除承擔刑事責任外,依法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不過,對這一結果,劉永彪不服判決並提出上訴。

去年12月20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湖州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汪維明、劉永彪搶劫上訴一案。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劉永彪有無參與殺害於某、閔某及對劉永彪的量刑是否過重等焦點展開激烈的辯論交鋒。

3月28日,記者從湖州中院獲悉,日前浙江高院二審判決,維持湖州中院一審判決,兩名行兇者汪維明和劉永彪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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