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9中國檢察網消息,2020年1月21日,連雲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受賄罪對東海縣公安局原副局長趙紅(正科級)決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分享到: 閱讀更多 界面新聞 的文章 關鍵字: 趙紅 東海縣 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