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方剂学」高频知识点之方剂学——总论(三)

第一章 方剂学总论(三)

(全国卷历年出题数:10道)

1.病证分类法与综合分类法


(1)病证分类法

病证分类的方书首推《五十二病方》,该书记载了52种疾病,医方283首,涉及内、外、妇、儿、五官等科。汉·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唐·王焘的《外台秘要》,宋·王怀隐等《太平圣惠方》,明·朱橚《普济方》,清·张璐《张氏医通》、清·徐大椿《兰台轨范》等,都是以病证分类的代表作。病证分类法还包括了以脏腑病证或以病因等分类方剂的不同方法。


(2)综合分类法

清·汪昂著《医方集解》中,开创了新的综合分类法,既能体现以法统方,又能结合方剂功用和治证病因,并照顾到治有专科。分别为补养、发表、涌吐、攻里、表里、和解、理气、理血、祛风、祛寒、清暑、利湿、润燥、泻火、除痰、消导、收涩、杀虫、明目、痈疡、经产、救急等22类。

2.方剂与药物的联系与区别


方剂,是由使用单味药治病进而用多味药治病的基础上开始形成,又经历了从辨病施治到辨证论治相结合的过程,不断发展成熟。


药物的功用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只有通过合理的配伍,调其偏胜,制其毒性,增强或改变其原来的功用,消除或缓解其对人体的不利因素,发挥其相辅相成或相反相成的综合作用,使各具特性的群药联结成一个新的有机的整体,才能符合辨证论治的要求,更充分地发挥药物的作用,适应对比较复杂的病证的治疗需要。


方剂是运用药物治病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历代医家在长时期医疗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总结出一套遣药组方的理论,关于方剂组成的基本规律将在后续考点中予以介绍。

「方剂学」高频知识点之方剂学——总论(三)

3.配伍的目的


配伍目的不外增效、减毒两个方面。一般来说,药物通过配伍,可以起到下述作用:


(1)增强药力

功用相近的药物配伍,能增强治疗作用,这种配伍方法在组方运用中较为普遍。


(2)产生协同作用

药物之间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协同作用,常相互需求而增强某种疗效。


(3)控制多功用单味中药的发挥方向

如桂枝具有解表散寒、调和营卫、温经止痛、温经活血、温阳化气、平冲降逆等多种功用,但其具体的功用发挥方向往往受复方中包括配伍环境在内的诸多因素控制。由此可见,通过配伍,可以控制药物功用的发挥方向,从而减少临床运用方药的随意性。


不少针对基础病机的基础方剂,如四君子汤、四物汤、二陈汤、平胃散、四逆散等。在临床上通过随证配伍,可以使这些基础方剂不断扩大治疗范围。如四君子汤具有益气健脾的功用,是主治食少便溏、面色萎黄、声低息短、倦怠乏力、脉来虚软等脾胃气虚证的基础方。若由脾虚而生湿,阻滞气机,以致胸脘痞闷不舒,则可相应配伍陈皮,即异功散,功能益气健脾、行气化滞。由此可见,通过随证配伍,则可达到不断扩大治疗范围的目的。


(5)控制药物的毒副作用

“是药三分毒”。通过配伍控制毒副作用,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


一是“七情”中“相杀”和“相畏”关系的运用,即一种药物能减轻另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如生姜能减轻和消除半夏的毒性,砂仁能减轻熟地滋腻碍脾的副作用等;


二是多味功用相近药物同时配伍的运用,这种方式既可利用相近功用药物的协同作用,又能有效减轻毒副作用的发生。如十枣汤中的甘遂、芫花、大戟,三味药等分为末,以枣汤调服,此三味药泻下逐水功用相近,且合用总量相当于单味药的常用量,这种配伍具有缓和或减轻毒副作用的效果。

4.方剂组成中君、臣、佐,使的具体含义


关于“君、臣、佐、使”组方基本结构的理论,最早见于《黄帝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说:“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


其后,金人张元素有“力大者为君”之说;李东垣说:“主病之谓君,······兼见何病,则以佐使药分治之,此制方之要也。”又说:“君药分量最多,臣药次之,佐使药又次之,不可令臣过于君。君臣有序,相与宣摄,则可以御邪除病矣。”


明代何伯斋更进一步说:“大抵药之治病,各有所主。主治者,君也;辅治者,臣也;与君药相反而相助者,佐也;引经及治病之药至病所者,使也。”


今据各家论述及历代名方的组成规律,进一步分析归纳如下:


(1)君药

即针对主病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2)臣药有两种意义

①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或主证作用的药物。

②针对重要的兼病或兼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3)佐药有三种意义

①佐助药,即配合君、臣药以加强治疗作用,或直接治疗次要兼证的药物。

②佐制药,即用以消除或减弱君、臣药的毒性,或能制约君、臣药峻烈之性的药物。

③反佐药,即病重邪甚,可能拒药时,配用与君药性味相反而又能在治疗中起相成作用的药物,以防止药病格拒。


(4)使药有两种意义

①引经药,即能引领方中诸药至特定病所的药物。

②调和药,即具有调和方中诸药作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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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君臣佐使”理论对临证遣药组方的指导意义及其在遣药组方中的具体运用


一个方剂中药物的君、臣、佐、使,主要是以药物在方中所起作用的主次地位为依据。除君药外,臣、佐、使药都具两种以上的意义。在遣药组方时并没有固定的模式,既不是每一种意义的臣、佐、使药都必须具备,也不是每味药只任一职。每一方剂的具体药味多少,以及君、臣、佐、使是否齐备,全视具体病情及治疗要求的不同以及所选药物的功能来决定。但是,任何方剂组成中,君药不可缺少。


一般来说,君药的药味较少,而且不论何药在作为君药时其用量比作为臣佐、使药应用时要大。这是一般情况下对组方基本结构的要求。至于有些药味繁多的大方,或多个基础方剂组合而成的“复方”,分析时只需按其组成方药的功用归类,分清主次即可。


遣药组方时既要针对病机考虑配伍用药的合理性,又要按照组成的基本结构要求将方药组合成为一个主次分明、全面兼顾的有机整体,使之更好地发挥整体效果,这是需要充分运用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进行周密设计的。


至于“以法统方”和“君臣佐使”理论的关系,前者是遣药组方的原则,是保证方剂针对病机、切合病情需要的基本前提;后者是组方的基本结构和形式,是体现治法、保障疗效的手段。只有正确把握上述两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加之熟练的用药配伍技巧,才能组织好理想的有效方剂。

6.方剂变化运用的主要形式


(1)药味加减的变化。

(2)药量增减的变化。

(3)剂型更换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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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方剂变化的前提及其与功用、主治的关系


(1)药味加减的变化

药物是决定方剂功用的主要因素。当方剂中的药物增加或减少时,必然要使方剂组成的配伍关系发生变化,并由此导致方剂功用的改变。这种变化主要用于临床选用成方,其目的是使之更加适合变化了的病情需要。必须指出,在此所指的药味增减的变化,是指在主病、主证、基本病机以及君药不变的前提下,改变方中的次要药物,以适应变化了的病情需要,即我们常说的“随证加减”。


(2)药量增减的变化

药物的用量直接决定药力的大小。某些方剂中用量比例的变化还会改变方剂的配伍关系,从而可能改变该方功用和主治证候的主要方面。药量的增加或减少,可以是单纯药力的改变,也可以随着组成配伍关系的改变而功用、主治发生改变。


(3)剂型更换的变化

中药制剂种类较多,各有特点。由于剂型不同,在作用上也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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