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摘杨梅的季节
最近
你肯定也被这个新闻刷屏啦↓↓
游客偷摘杨梅坠亡,景区被判赔4万5
去年5月,年近60岁的吴某在广州某山村景区游玩时,爬上河道旁的杨梅树摘杨梅,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随后家属将景区管理方村委会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
吴某的亲属认为,该山村景区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核心区域的河堤两旁种植了不少于50株杨梅树。由于杨梅树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进行哄抢。而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据悉,河边的这些杨梅树属于当地村民委员会所有,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活动。
5月29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通报了案件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作为一名成年人,未经被告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危险性,故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责任。被告景区未告知危险,承担5%的责任,赔偿吴某亲属45096.17元。
对此
一些网友开始为景区喊冤
认为家属这是“无理索赔”
也有很多网友觉得
景区5%的责任没毛病
景区被判赔5%真的冤吗?
1、景区有安全保障义务
对于景区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旅游法》也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就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以明示的方式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而且要注意的是,安全保障义务系法定义务,其归责原则不以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为前提。
具体到这一案件中,景区中杨梅树被游客攀爬采摘,这样的事情其实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但景区没有采取警示措施,显然存在一定过错。
但并不是仅仅因为
景区没有尽到提醒义务
就认定其承担责任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规定,3A级景区应当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在吴某从杨梅树上摔落受伤后,景区虽设有医务室,但相关人员已经下班,景区没有采取必要的医疗救助措施以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导致吴某未及时得到救助,对损害的扩大存在一定的过错。
由此可见,法院判决景区方需担责,是于法有据的。
2、游客自身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认为吴某作为成年人,完全应当预料到其爬树摘杨梅这一行为的危险性,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责任,将95%的责任划给了吴某。
另一方面,基于景区没有尽到“作为景区应当尽到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对突发事件设置应急预案,酌情认定其承担5%的赔偿责任。
法院的判决
不仅指出游客需要有规则意识
同时也强调了
景区管理方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晚报君在此提醒各位吃货
为了健康和安全
摘杨梅还是得去正规的果园!
隔壁杨梅树“闯了祸”
厦门满大街的芒果树看完
表示瑟瑟发抖
请!大!家!
别!来!爬!我!
是哒~
又到了厦门大街小巷
挂满芒果 的季节
来几张近期的图片感受下↓↓
每到芒果大量成熟的时节
就会有一些市民
想尽各种办法摘芒果
可是这芒果
真的吃不得呀!
路边绿化芒对人体有害!
沿街绿化芒有大量农药残留
且长期在汽车尾气和灰尘环境下生长
果肉含有铅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不宜食用
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绿地监管科科长陈水龙说,绿化芒本就是景观树,和经过专门培育筛选的食用芒果树不同,它的果实纤维较多,果肉少。
更重要的是
摘芒果不仅会对健康有影响
还会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
1
摔伤
厦门市政园林局绿化管理中心高级农艺师刘维刚说,“每年都会发生攀爬芒果树摔伤事件,应该警醒。”芒果长在末梢,市民为了采摘有时会不断往上攀爬,一不小心容易摔伤。
2
电击
刘维刚说,有的芒果树顶端布满了各类通信线,距离顶端约1米处还布着低压线和高压线,若市民攀爬过高,很可能发生悲剧。
3
交通意外
有人为了摘芒果,直接站到了车来车往的大马路上,看了都捏一把汗。
这种绿化芒果
既不好吃又不健康
大家千万别再摘啦~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综合中国之声(ID:zgzs001)、厦门日报、海西晨报及微博(图片来源见水印)
<table><tbody>閱讀更多 廈門日報社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