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建华大队查获一起涉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继续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向好态势,建华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依托缉查布控系统,在各主要岗地持续性地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以案说法 | 建华大队查获一起涉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月1日下午15时45分许,建华交警大队齐双中队中队长吕国友、副中队长李环宇在卜奎北大街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黑B79E**的车辆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随后民警立即寻找该车辆,但狡猾的驾驶人张某某发现有交警向他走来后,便将车辆开至一处加气站,企图将吸附在号牌上的磁铁字母E拆除,而此刻,民警也到达了现场。

以案说法 | 建华大队查获一起涉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询问得知,驾驶人张某某 4月1日上午9时许驾车从甘南县的家中出发到市里接母亲出院,由于不熟悉市区内路,害怕被电子警察抓拍扣分,就将磁铁字母E粘贴在了车牌上,将真实号牌黑B79C**号牌伪造、变造成了黑B79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张某某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以案说法 | 建华大队查获一起涉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 建华大队查获一起涉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五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交警提示:

驾驶人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往往毫无顾虑地随意闯红灯、轧黄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交警提示:机动车涉牌违法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我市交警部门将坚决打击,切实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创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