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 《中国时报》政治黑手远离《国语日报》

王玉佩

教育主管部门因《国语日报》未如期改选董事会,去年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解除全体董事职务,并将指派临时董事协助推动社务,台北地院认为《国语日报》并非是当局捐助法人,裁定教育主管部门败诉。台北地院的裁决是对教育主管部门的当头棒喝,值得民众喝彩。

《国语日报》不仅仅是一份报纸,更曾在推动汉语普及化与语文教育贡献良多,该报在不少县市都开办语文班,网罗作家担任教师提供当地学子语文教学,个人幼时阅读《国语日报》,成年后亦曾在《国语日报》语文班教学数年,对于教育主管部门意图将政治黑手伸向《国语日报》,不免格外气愤。

或许,《国语日报》早年在大陆创办之初,确由当局出资,并且也曾取得公有的印刷机印报,具有官报性质;然而,依台北地院的调查,当年的《国语日报》在创刊未久即因故无法营运,社方因而出售厂房、遣散员工。1949年9月《国语日报》成立董事会,由时任台大校长的傅斯年出任首任董事长,社方既未借用当局房地,更未接受当局资助。

大陆时期的《国语日报》应是官派性质,但后来因营运不善关门,“旧的”《国语日报》宣告不存,当局来台后《国语日报》虽再度发行,但已非官报,亦未接受当局的资助,“新的”《国语日报》当然就不是当局捐助的法人。

譬如说,数年前,当局推动“公营事业民营化”政策,诸多当局斥资兴办的公营事业,包括公营行库,均由民间接手经营变身民间企业与民营银行,这些企业或行库起初虽是当局出资,但后来既告民营化,即是属于民间所有,如今若是企业出了问题,当局即主张那些企业或行库是公家的,意图收回,那就是蛮横鸭霸、欺人太甚了,《国语日报》不就是如此?

在“政治正确”盛行的今天,很多司法人裁判案件也都学会观看风向,台北地院法官裁定《国语日报》案能够高悬明镜,这种“我心如秤,不能为人低昂”的可贵情操,真是值得民众致敬。

《国语日报》的官司尚未定谳,奉劝教育主管部门别再抗告,就此放手,免得落人政治黑手染指媒体的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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