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 魯西奇:大清帝國算不算國家?


魯西奇:大清帝國算不算國家?



試圖從經濟領域中尋求對政治結構與事件的解釋,乃是18世紀至20世紀前半葉西方社會科學的一種普遍取向。

18世紀的啟蒙思想家們相信:一個相對穩定、長期延續的政治結構的背後,一定有一個相對穩固的經濟結構,乃至地理基礎。


隨著近代民族國家的興起,被賦予“國家”象徵意義的君王、新興的資產階級都在努力尋求立國的根據、構建國家的民族、經濟與文化基礎。

於是,一些極端的國家理論得以產生:民族國家應以單一民族為基礎,國家應建立在統一的經濟體系特別是市場體系之上,國家應有統一的意識形態與文化。換言之,統一的國家應建基於統一的民族、統一的經濟、統一的文化之上。

按照19世紀西方式的國家理論,大清帝國是不成其為“國家”的

:沒有統一的民族觀念,沒有統一的經濟體系,也沒有統一的文化。受到此種思潮的影響,中華民族覺醒的先驅者們,在“再造中華”的過程中,首先汲汲營求的,就是構建“統一的中華民族”,在晚清與民國時期,社會各界為此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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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的民族主義宣傳


其次,是構建“統一的中國文化”。在思想學術界,主要是要把中國文化“論證成統一的”,並找出這個統一的中國文化的精髓(當然,這主要是儒家文化)。


而最重要的,仍是建立統一的全國性經濟體系,或者說,“實現一體化的民族經濟”。民國時期,很多政治家、思想家與實業家們幾乎異口同聲地強調:只有通過構建一體化的民族經濟結構,中國才能變成一個“現代國家”;只有經濟上的統一才是國家實現政治與軍事統一的基礎。

當然,試圖從經濟基礎的角度討論中國之統一必然性的思路,在更大程度上是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有關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一著名論斷應用於中國的統一與分裂問題討論中的直接推衍:既然中華帝國在政治上是統一的,那麼,作為帝國政治體系經濟基礎的經濟體系,也應當是統一的。


論證中國歷史上曾經存在此種“統一的經濟體系”的路徑主要有三方面。第一,自古以來,中國範圍內的各地區就存在著廣泛的經濟交流,特別是鹽、鐵、貴重的絲織品及其他奢侈品的交流。


在中國歷史的敘述中,北方遊牧世界與黃河流域農耕世界的經濟交流得到普遍重視,也確有諸多證據;在同樣的理路下,張騫通西域以及武帝時代對西南夷地區的探險,均被描述為在一定程度上乃是受到某種經濟交流願望的驅動,而其所以成功,更因為在此前已有相當程度的經濟交流作為背景。

至於這種經濟交流或貿易流通在多大程度上加強了各地區之間的聯繫、其是否足以促進各地區之間的相互依存,則不能詳知,或被忽略。

這種經濟交流不斷髮展的結果,是形成了一個統一的國內市場。當然,這個國內市場究竟形成於何時,以及如何斷定存在著這樣一種國內市場,學術界異見紛紜。


第二,自古以來,中國境內就存在著相對完善的道路體系,而且歷代王朝均十分重視道路體系的維護與拓展。全國性道路體系的建立,一直被作為中華帝國統一的象徵之一,也是帝國境內各地區經濟交往成為可能的保障。


這些道路體系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被用作經濟交往的渠道,並未經過充分論證,而被認為是一個不言自明的道理:道路交通體系當然可以而且必然促進地區間的經濟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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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直道遺址


許倬雲先生從中國歷史上的道路體系出發,提出了道路體系、經濟體系相互疊合的觀點,他指出:“在空間的平面上,中國的各個部分,由若干中心地區,放射為樹枝形的連線,樹枝的枝柯,又因接觸日益頻繁,編織為一個有綱有目的網絡體系。幾個地區的網絡體系,逐漸因為體系的擴大,終於連接重疊成為更龐大的體系。中國的道路系統,經過數千年的演變,將中國整合為一個整體。”


而“經濟體系由交換資源而來,其體系的形成,自然與道路體系相疊,甚至重合。於是無形的交換網絡,實在也可由平面二度空間的道路體系,類推而建立”。這種思想方法,直接將全國性交通網絡的建立與全國性經濟體系的建立基本對應起來,從而將全國性經濟體系之建立至少可以上溯至秦漢時代。


第三,朝貢貿易體制的形成、發展,使中國的邊疆地區及其毗鄰藩屬國得以被納入中國經濟體系之中

,從而強化了中國經濟體系的內聚性,而此種內聚性顯然有助於統一的經濟體系的形成。

長安“西市”裡來自遙遠邊裔的各種奇異商品,強化了帝國都城作為全國性經濟中心的印象。幾乎每一個朝代的都城,都被描述為帝國範圍內的經濟中心——它匯聚了全國最重要的財富,成為全國性貿易流通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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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國來朝圖》局部


我們在各種通史或斷代史論著中,都不難發現就此三方面所作出的具體闡述。闡述這些內容,目的乃在於證明:中華帝國不僅是統一的政治實體,還是統一的經濟實體。


由於沒有明確的指標界定“前現代”狀況下怎樣才算是統一的經濟體系,因此,上述籠統的論述被認為是許可的,具備這些條件,即可以稱為統一的經濟體系,而此種經濟體系的鬆散的統一性足以成為統一帝國的經濟基礎。


這樣的論證方式在邏輯上是奇怪的:它首先假定統一的帝國應當具備統一的經濟體系;然後選擇幾種經濟指標,選擇性地使用史料,敘述帝國內部各區域間的經濟聯繫,認為這種經濟聯繫的存在已足以表明帝國經濟的一體化。

最後,再反過來證明帝國的統一確實具有統一的經濟體系作為基礎。因此,這一論證無論如何繁複,在根本上仍然是一種循環論證。


如所周知,現代意義上的“經濟體系”乃是指一群經濟個體之間具有相互聯繫的關係,個體間的通貨可以互相兌換,任一個體的變動都會對總體造成影響。


即便是使用最為含混的經濟體系標準,也很難確證帝制中國各地區(且不論這些地區是否可視為“經濟個體”)間具有“相互聯繫的關係”,更無法證明任一個體(區域)經濟的變動都會“對總體造成影響”或評估這種影響。

因此,試圖證明傳統中國存在一種統一的經濟體系,實際上是非常困難的。


然而,問題的關鍵並不在這裡,而在於專制主義帝國的統治並不必然以統一的經濟體系為基礎,而恰恰相反,它主要憑藉暴力手段(賦稅征斂和索取貢品)和貿易中的壟斷優勢來保證對經濟資源的控制以及財富從邊緣向中心的流動——凡其武力所及、官僚統治所在之區,都被納入帝國的經濟控制範圍內。


換言之,帝國內部各地區間所存在的經濟聯繫,主要來源於王朝國家對各地區經濟資源的控制與掠奪,是建基於王朝國家對各地區的政治與軍事控制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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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插圖中的清朝官府


或許正是由於充分認識到很難證明中華帝國之形成與統一乃建基於一個統一的經濟體系,冀朝鼎提出了“基本經濟區”這一概念,並試圖運用這一概念作為槓桿,分析中國歷史上的分裂與統一。


他指出:中國歷史上的每一個時期,有一些地區總是比其他地區受到更多的重視。這種受到特殊重視的地區,是在犧牲其他地區利益的條件下發展起來的,這種地區就是統治者想要建立和維護的所謂“基本經濟區”。


他認為:從公元前3世紀古典封建主義結束之後,中國就進入了一個以領土擴張、經濟中心轉移以及政治統治不斷更替為特徵的漫長時期。在這一漫長時期裡,統一與分裂的交替出現,是在一種社會結構幾乎全無變動、社會經濟發展的水平大致如舊的情況下產生的。


其間,中國商業發展的水平,從來都未能達到克服農業經濟的地方性和狹隘的閉關狀態的程度;各個地區性的組織是高度自給自足的,且彼此間又互不依賴。

因此,在缺乏機械工業、現代運輸與通信設備和先進經濟組織的條件下,要實現現代意義上的中央集權是不可能的。“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的統一與中央集權問題,就只能看成是控制著這樣一種經濟區的問題:其農業生產條件與運輸設施,對於提供貢納穀物來說,比其他地區要優越得多,以致不管是哪一集團,只要控制了這一地區,它就有可能征服與統一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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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的漕運


換言之,“基本經濟區”有兩層含義。第一,控制它就可以控制全國。第二,在分裂、動亂時期,它是各政治集團奮力爭奪的對象;而在統一時期,則是統治者特別重視的地區,統治者給予它許多優惠條件以確保其相對於其他地區的優勢地位。


冀朝鼎運用“基本經濟區”這一概念,試圖通過對中國歷史上基本經濟區的轉移的分析,論證中國歷史上統一與分裂的經濟基礎。這一概念著重強調中國經濟的地區性,認為中華帝國政治上的統一“不像現代國家那樣是用經濟紐帶聯結成的整體,而是通過控制基本經濟區的辦法,用軍事與官僚的統治組合而成的國家。"


"這樣的統一是不能持久的,而且當基本經濟區的優越地位一旦受到挑戰,統治勢力就會失去其立足之地與供應來源。於是,分裂與混亂的現象就將發生。這一現象一直要延續到一個新的政權在一個基本經濟區中固定下來,併成功地利用這一基本經濟區作為重新統一的武器時為止”,這就是中國歷史上治亂分合的“經濟基礎”。


冀朝鼎的研究理路,仍然是試圖從經濟領域中尋求對政治結構與事件的解釋,其新意在於,他強調構建、控制基本經濟區,乃是統治者控制帝國全境的手段,是從中華帝國政治體系的特質及其變動的角度展開討論的。


顯然,認為統一的中華帝國的經濟基礎並非統一的全國性經濟體系,而只是其所重點控制的一個或幾個特別重要的經濟區(基本經濟區或核心區)。

這種觀點,抓住了中華帝國疆域內各地區間經濟發展極度不平衡這一重要經濟特徵,並進而指出了帝國政府的政治控制格局的根本特徵——通過控制基本經濟區,進而控制全國。


然而,正如我們曾經指出的那樣,經濟資源並非中國曆代王朝賴以建立並保持其對全國統治的根本性基礎,經濟發達之區也不必然被王朝國家視為實現統治的根基而受到特殊重視,並給予特殊優惠政策以確保其相對於其他地區的優勢地位;恰恰相反,

經濟發達之區在很多時候實際上是王朝國家重點掠奪的對象,是利益受到損害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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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滋生圖》局部


同樣,施堅雅模式的核心,也在於從經濟的角度探究中國各地區間的內在聯繫。施堅雅的方法論有兩個主題:大區和市鎮的重要性。


在有關市鎮的討論中,他論證說:在農業區域,最重要的聚落是那些定期集市,它們反映了農業經濟日益增長的區域多樣性。由此出發,施堅雅闡釋了從農業經濟中生長出來的地方聚落,是如何融入到更大的中國城市系統之中去的。


更重要的是,他證明:這些集市乃至各層級市場中心的存在,根本上是一種經濟結果,是由於地方零售貿易的存在,而不是行政控制或帝國統治的結果。這種區別,就把重視王朝統治中心的歷史觀,轉移到關注地方和區域社會與經濟的討論上來。


施堅雅關於經濟聚落構成一個完整體系的理解,也有助於打破以往將中國社會生活區分為鄉村生活與城市生活兩方面的做法,並從根本上削弱了這樣的觀念,即認為市場體系的興起必須與工業資本主義的發展聯繫在一起的看法。


當然,施堅雅的研究,更強調19世紀中國各個“大區”的內在聯繫及其相對獨立性,從而隱含著直到19世紀乃至20世紀前期,中國並未形成統一市場體系的認識,但大區的分劃,實際上仍是以中華帝國在政治與經濟上的相對統一為前提的。


施堅雅模式受到了眾多的批評,批評的核心問題有二:一是他立基於19世紀與20世紀前期中國特別是四川成都平原市場體系的研究,究竟在中國歷史的時間空間上有怎樣的普適性?


二是他把中國的鄉村居民都看成是理性的經濟動物,都會自覺使用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的市場法則,但我們知道,事實上並不都是如此。蕭鳳霞評論說:


施堅雅……運用新古典經濟學派的工具和大量的人口統計數據,嘗試描繪中國農村的市場結構。他首先提出了區域系統的概念,再以這些概念組成結構性的空間和時間,進而假設經濟和行政機構就是在這結構性的時空中運作。


在施堅雅這個形式主義的結構裡,中國的農民是一個理性的經濟動物,歷史的偶然性、文化意涵和個人的生活,都沒有佔一明確的席位。


它們都不過是從屬的變數,都足以用經濟或行政的結構所解釋;這些經濟和行政的機制儘管有著結構上的差異,卻在功能上互相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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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農民一家


嚴格說來,施堅雅模式還是一種控制論,只不過是將政治控制論轉換成為經濟-市場控制論而已。“控制論”最大的缺陷在於,被統治者往往被描述成被動者。


政治控制論說:政府制定了政策,人民乖乖地適從,社會由此得以安定。經濟-市場控制論看上去要好一些,至少它認識到人們首先要吃飯,然後才能考慮是否要聽官府的話。


但它忽略了其他要素,人畢竟不全是或不僅是經濟動物;而當經濟控制論被簡化成市場控制論時,所有的人都被看作會精打細算的市場人,距離事實就更遠了。


無論是統一的經濟體系論,還是冀朝鼎的“基本經濟區”以及施堅雅模式,都是試圖從經濟的角度,分析中華帝國的統一性,即為統一的中華帝國尋求“經濟基礎”,我們可以把這些思考路徑與闡釋理路總概為“經濟基礎論”。


顯然,這種闡釋理路揭示了統一的中華帝國在經濟領域裡的諸多表現與特徵,但這些表現與特徵並未能構成中華帝國統一的“經濟基礎”——與其說經濟領域的這些表現與特徵是統一之中華帝國得以形成的“基礎”或“條件”,毋寧說是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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