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 探究:歷史上的中國對比歐洲為什麼那麼多“官逼民反”?

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羅貫中

羅貫中在《三國演義》開頭寫的這句話,可以說是對整個中國歷史最簡單而又最精闢的概括了,周分諸侯歸於秦,漢分三國歸於晉,五胡十六國後歸於隋,唐末割據歸於宋,元末紛亂又歸於明……

不停地改朝換代,正是中國歷史最大的特點,造成這種現象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就是頻繁的農民起義,陳勝吳廣起義、黃巾起義、赤眉軍、黃巢起義、紅巾軍、李自成、太平天國……平均每隔百十年,華夏大地上都會出現一次大規模的農民起義,打破現有的社會結構、重新調整生產關係,從而推著歷史的車輪繼續滾滾向前。

探究:歷史上的中國對比歐洲為什麼那麼多“官逼民反”?

(大澤鄉陳勝吳廣起義)

而當我們翻開世界歷史,把目光投向其他國家時,會驚訝地發現,農民起義推動改朝換代的這一現象竟然是中國獨有的。西方的農民起義數量極少,歐洲從8世紀起,才出現農民起義的記載,一直到16世紀近800年的時間裡,整個歐洲大陸稱得上農民起義的活動僅為個位數。

另外,西方更是沒出現過一個被農民起義推翻的王朝,像強大的羅馬帝國,存在千年,雖也歷經動盪,但卻始終沒有改朝換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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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帝國極盛時期)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巨大的差異呢?

從陳勝吳廣說起

其實“農民起義”這一現象在中國歷史上也並不是貫穿始終的,中國自夏朝至清朝近四千年的文明,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農民起義是發生在公元前209年的陳勝吳廣起義,也就是說,在此之前近2000年的歷史中,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三代”時期(夏、商、周),中國也是不存在農民起義的。

那麼從三代到秦朝,究竟發生了什麼,導致“農民起義”這種現象開始頻繁出現呢?歷史書上講過,公元前221年,“秦王掃六合”,秦始皇完成了大一統的偉業,並廢分封、改郡縣、書同文、車同軌,確立了君主專制和中央集權,在此後的兩千多年,雖不停地改朝換代,卻始終延續著這個制度、這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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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一帝秦始皇)

可以說,從周到秦,中國最大的變化就是從諸侯林立的分封制國家變成了大一統的郡縣制國家,也就是在郡縣制確立後的十幾年後,陳勝吳廣喊出了那句千古絕唱——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再對比西方,自西羅馬帝國崩潰後,一直到文藝復興之前,一千多年的歷史裡,歐洲大陸維持的一直都是分封制。雖然不同於西周時期以“血緣”和“禮法”的分封建國(西方分封制的基礎是“契約”和“義務”),但是層層遞進分權、下一級只對上一級效忠的模式卻是一樣的

對比了秦以前和秦以後,又對比了東西方的差異,我們是否就可以確定中國古代頻繁的農民起義和分封制到郡縣制的改變有關呢?又是否就可以說西方的分封制就一定優於中國大一統的郡縣制呢?

要想解答上面提到的兩個問題,我們首先必須搞清楚以下兩個內容:

  1. 分封制到郡縣制最根本的改變;
  2. 分封制和郡縣制兩種模式下的“官民關係”

我們一個個來分析——

分封制到郡縣制最根本的改變

分封制,即統治者為了控制遼闊的疆土與天下的百姓,按照宗法等級把宗親和有功之臣分封到各地,然後被分封的諸侯再在自己的封地繼續層層分封,是一種將

行政權和土地擁有權相結合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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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

郡縣制,則是一種中央對地方的垂直管理,朝廷通過對一二級地方官的直接任命,來控制地方和管理地方,這種模式下,

地方官對地方僅有行政權,而無土地擁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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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縣制)

可以看出,郡縣制對比分封制最根本的改變是中央剝奪了地方對土地的擁有權。那麼,中央為什麼要剝奪地方對土地的擁有權呢?

為了方便理解,我們先簡單做個比喻,先把天下比喻成一個蓄滿水的大水池,正中央是統治者佔據的部分。

  • 分封制的模式,就像是用一塊塊隔板把除中央以外的區域分割成了若干個互相獨立的小水池,每個小水池之間互不流通,中央想要汲取每個小水池的水源都極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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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到郡縣制最大的改變)

  • 郡縣制的模式,則是把上述隔板全部打破,使整個池子恢復成一個統一的整體,這樣,中央想要汲取任何一個區域的水源都易如反掌。

這個被打破的木板便是地方對土地的擁有權,而打破這塊木板的目的則是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汲取能力。

引用一句形容歐洲中世紀時期(分封時期)的一句話,分封模式的特點是“我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我附庸的附庸也不是我的附庸”,因此這種模式下,統治者對基層根本就毫無掌控力,更別說汲取資源了。而郡縣制則是突破層層阻礙,一杆子打到底,統治者對基層可以隨時隨地掌控和汲取。

這樣也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周朝時,周天子連各個封國收多少稅都不清楚,而秦朝建立後,卻能在2000萬人口的基礎上調動40萬勞力修長城、70萬人修秦皇陵、70萬人修阿房宮、50萬人戍五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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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里長城今猶在)

總結,從分封制到郡縣制最根本的改變是地方對土地的擁有權被剝奪了,中央對地方的汲取能力大大提高了。

分封制和郡縣制兩種模式下的“官民關係”

“官逼民反”,顧名思義,百姓們忍受不了統治階級的剝削和壓迫,因此揭竿而起,起事造反。因此,想要弄明白分封制到郡縣制的改變是否是“官逼民反”的根本原因,首先我們要看一下這兩種模式下的“官民關係”分別是怎樣的。

一、分封制下的“官民關係”

前文提到,分封制的模式下,地方諸侯對土地是有擁有權的,因此,這方土地上的百姓可以說是真正意義上的這些諸侯的“子民”,這些諸侯也往往能真正做到愛民如子。

民有定主,諸侯各務其治…為上無苟且之心,群下知膠固之義。——陸機《五等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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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仁政”的孟子)

在分封制的模式下,土地和百姓都是世襲的,所以諸侯們為了封國的長期穩定和家族的長遠利益,往往會注重民生的發展,考慮百姓的感受,多施“仁政”、“德政”,這也是孔夫子一直嚮往西周分封制的重要原因。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管仲

而對於百姓們來說,吃飽、喝足、穿暖這些基本問題解決了,自然而然就能團結了,也就不會存在起義和造反了。

二、郡縣制下的“官民關係”

而當郡縣制取代了分封制之後,一切就都變了。

五等之君(諸侯)為己思治,郡縣之長為利圖物。——陸機《五等論》

西晉的大學者陸機曾論述過,

在分封制的模式下,他們的統治都是為了自己的一方土地和所轄百姓,而到了郡縣制,地方官們的統治目的則是為了皇帝。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的利益、升遷甚至生死都牢牢地掌握在皇帝的手裡。

在郡縣制的模式下,官員們的俸祿來自朝廷而不是百姓,他們的升遷決定於他們能給皇帝汲取多少利益、而他們的生死有時候更只是皇帝一句話的事兒。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地方官的眼睛只會盯著上面,為了完成皇帝的任務,才不會去管百姓的死活,苛政暴政通通肆虐下去,反正只要做得好,三五年就走人了。

對於百姓們來說,一年下來辛辛苦苦的勞作,可能最後還不夠滿足官府的橫徵暴斂,豐年還好,萬一災年,只能等死,反正都是死,還不如奮起反抗、殊死一搏,於是就有了農民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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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逼民反)

所以綜上,就“官民關係”而言,分封制是優於郡縣制的,在郡縣制的模式下,統治階級更容易對老百姓形成剝削和壓迫,老百姓也橫容易揭竿而起、推翻統治。

那麼分封和郡縣究竟孰優孰劣?

通過前文的分析,我們可以確定,郡縣制的模式更容易造成“官逼民反”,那麼,是不是就可以斷言,分封制的模式一定優於郡縣制呢?

其實關於這個問題,歷代學者疑惑了幾千年,也爭辯了幾千年。支持分封制的學者認為,分封制更利於穩定民生,減少叛亂,即使有一國發生叛亂,那也是局部的動盪,不會蔓延至全天下,不會造成改朝換代。因此,分封制更利於政權的穩定,像商、周等朝代都存在了近千年之久。

而支持郡縣制的學者則認為,郡縣制更利於大一統國家的形成,地方官員都是向著皇帝的,“有叛民而無叛吏”、“有叛國而無叛郡”、“有叛將而無叛州”,即使天下大亂,官員也不會叛變,國家就不會四分五裂。另外,伴隨著國家對地方掌控能力和汲取能力的提升,更容易集中資源、團結力量幹大事,這也是中國曆朝歷代始終位列世界強國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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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終屹立不倒的華夏文明)

筆者認為,分封制和郡縣制從根本上來講其實不存在孰優孰劣,只存在適合和不適合。

如果從中國的地理環境來看,東臨海、南臨洋、西隔山、北望原,是一個四塞之地,這樣的地理環境非常適合大一統國家的形成,當然也就非常適合郡縣制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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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地中海文明)

而西方的地理環境,諸多被海洋、山脈分隔的陸地星羅棋佈,漸漸地形成了城邦型的國家,當然也就非常適合分封制的存在了。

讀史有感

再回到文章開頭,我們可以回答那兩個問題了。

其一,中國歷史上頻繁的農民起義確實是郡縣制下統治階級對農民們的剝削和壓迫造成的;

其二,對於分封制和郡縣制孰優孰劣,只能辯證地去看。對於中國來說,雖然郡縣制加重了農民們的負擔,極易造成農民起義,繼而引發改朝換代,但是卻加強了中央集權,維護了國家統一,使中國雖歷經幾千年的動盪,卻依然能保持著大一統的姿態屹立在世界之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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