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警示”一級火險區野外用火致森林火災,一男子被依法處罰

2018年3月13日,違法人陳某某在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在森林防火一級火險區連州市龍坪鎮元壁村委會羅角衝山場野外用火,燒傷燒燬權屬他人的杉樹、溼地松一批,火燒跡地總面積為56.5 畝,火燒跡地有林地面積為28.6畝,火燒跡地總蓄積為10.7135立方米,總材積為8.1639立方米。

“警示”一级火险区野外用火致森林火灾,一男子被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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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某的行為違反《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已構成擅自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行為。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及《廣東省林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實施標準》的規定,擬給予如下處罰: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2.給予警告;3.並處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 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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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吳哲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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