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房屋中介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签署时,该注意些什么?

用户6361569906943


居间合同一般可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报告居间,是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寻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造机会;媒介居间,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

如果是房屋出租代理,只要过了免租期,房屋代理机构没有支付房租就是违约;

而对于一般出租代理和受委托寻找房客的中介机构来说,如果中介机构没有履行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就是违约,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找到房客的具体时间。

房屋出租代理就是出租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委托给某个中介机构,由该中介机构对外出租,该中介机构规定一定时间的免租期,在免租期以外的时间内,无论该房屋是否已经出租,中介公司都应按照约定支付出租人房租,而出租人无需支付中介公司佣金。

房屋中介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签订房屋中介合同的时候你也要细看合同的内容,不然你的权益日后被中介公司侵犯了也很难维权。

签署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买房者在与房屋中介签订合同之前,应首先确保中介公司具有合法经营的职业资质,并保证欲买卖房屋的真实等基本情况。对于合同签订的形式,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但为了更好地实现合同目的,我建议购房者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居间合同的条款上,订立时应当注意以下五点:

第一,详细写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具体可细分为活动的种类、范围和达到的要求,活动如期完成后需要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支付的时间等。

第二,详细写明中介公司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自己能够履行的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第三,写明居间的期限,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第四,详细写明居间报酬的支付、支付期限以及居间费用的承担等,越详细越好。

第五,约定委托人和居间人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这些内容都是购房者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尤其要注意的内容,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对合同的解除、履行或者其他情况作出详细约定。


成都卖房小徐


我来回答我楼主的问题!

首先,国家对房产经纪行业管理越来越完善和严格,正规中介公司都是具有营业执照和房产经纪人资质证书,同时需要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正常营业,中介公司的合同一般都是经过法律部门审核起草,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只要买卖双方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双方达成一致,并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有以下几个当面需要注意:

1.签字之前先把合同从头到尾看一遍,有任何不明白的都可以向中介人员提问。

2.看看你的诉求合同都体现了吗,表达是否符合你的意愿,是否有分歧。

3.看合同是否完整,尤其是涉及到付款时间,过户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一定要明确。

4.如果合同缺少你的需求,你们可以协商添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5.如果你是买方,一定要看对方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姓名,上面的人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确认才行。

6.合同签订之前务必让中介公司落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不然一旦遇到查封抵押等问题房,后期很麻烦,甚至要打官司。

7.如果自己实在不懂,可以找一个懂行的朋友陪同签合同,他能帮你避开很多麻烦。

9.切记,都想清楚了再签合同,很多人买房容易头脑发热,后悔的代价有时候很大!

基本上只要注意我说的以上这些当面,基本上可以避免入坑,万事还是一个细心,希望对你有帮助!





房产老乔


买卖双方与中介机构属于居间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的规定,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房有约


买卖双方与中介机构属于居间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的规定,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一般可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报告居间,是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寻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造机会;媒介居间,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

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写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具体可细分为活动的种类、范围和达到的要求,活动如期完成后需要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支付的时间等。

第二,详细写明中介公司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自己能够履行的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第三,写明居间的期限,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第四,详细写明居间报酬的支付、支付期限以及居间费用的承担等,越详细越好。

第五,约定委托人和居间人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这些内容都是购房者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尤其要注意的内容,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对合同的解除、履行或者其他情况作出详细约定。


卖房子的人2020


房产中介作为房屋的买受人和出卖人的居间人,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房产中介合同又叫房屋居间合同,一手托两家,可以调控房屋价格的微小空间。

房产中介合同在法律意义上只能起到证明人的作用,一旦买卖双方产生房屋纠纷,需要法律出面调节时,房产中介作为居间方才会作为第一证人。那么中介合同真正意义上对于中介个体没有太多的限制,每个中介拟定的合同都会有些微的不同,但是签订完合同之后即使双方产生争执,也不能找到中介的事,大家可以仔细看一下中介合同(居间方合同)里面没有任何一条是针对丙方(居间方),违约责任里面更是没有约束丙方的,所以说您要是说中介合同有什么法律效率,那只能是对于买卖双方有一定范围的限制!

签约中介合同(居间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1,买卖双方的个人信息

2,本人不到场情况下,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

3,房屋坐落及面积、产权证号(房本上核对)

4,房屋规划用途(公寓,住宅,办公,商业等)

5,成交总价(=成交价+装修款)

6,定金是否能监管

7,过户日期及交房日期

以下附交易流程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您一定的帮助!谢谢





悟空爱媳妇


居间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居间合同”主要约定是保证中间方的利益,就是谁违约谁就要赔中介费,说白了就是中介维护自己权益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才是正式的买卖合同,中介主要的工作是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网上合同签订

提供房屋贷款合作银行、产权过户登记服务、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过户,督促上家房屋已交等。


布衣老牛


简单,目力所及都认真看,不懂的问中介,别管他耐烦不耐烦。赚这个钱就该做这些事。


乌鲁木齐文启城孙绍轩


买卖还是租赁?买卖合约其实法律约束力很强【当然需要是正规合同】,合同在当地房产交易部门备案很关键。买卖合约的话需要自己认真看合约内容,尽力避免隐藏的不合理条款,一般正规中介交易公司的合约都相对比较公平公正,但依然需要自己认真审核


房产领域资深顾问樊星


在二手房交易当中,房屋中介合同正规的讲叫房屋居间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个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当房屋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时候,法院参考的就是由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居间合同。

那么在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第一、在签署买卖合同以前,要去房管所查清楚购买房屋的产权信息,是否限购?是否被查封?有些业主为了拿到钱去隐瞒这些信息,导致二手房在交易中间出现很多问题与纠纷,你去买房子肯定是为了能高高兴兴的拿到房子,而不是因为没有提前去落实清楚房屋产权情况,导致交易发生不愉快的事情。

第二、在签署合同以前,要落实好自身的情况,有没有资格购买区域的房子,能不能贷款,最高能贷多少,个人征信有没有问题等。这些问题在二手房交易当中非常重要,当你签完合同,发现自己贷不了款,或者说自己已经超过购买次数,导致不能正常交易,所以这些问题自身也要提前去落实好。

第三、签合同不能马虎,因为一旦在合同上签了字就要受合同约束,合同也会受到法律保护,违反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双方在签约时应当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该要求中介公司解释清楚,中介也有义务去给双方解释清楚,因为一旦出现纠纷,双方找得肯定也就是中介。

第四、居间合同不要留空白,要求买卖双方当面签完居间合同,并且居间合同的空白处要全部填写,防止房产中介或者买卖双方私自修改,另外合同要一式三份,自己要保留一份。

第五、重视定金,定金对双方都有约束,如果买方反悔,就会失去定金,如果卖方反悔,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在签订正式的合同之前,双方都会在签署合同的时候约定好定金协议,这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以这种方式将双方捆在一起,以免一方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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