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重疾险新产品不断的添加保障种类,每年的新的都感觉比之前买过的好,怎么办?要退保吗?

珂人尔


只要保额足够,我认为没有必要更改或添加。

如果经济收入大幅度增加,保额已经不能覆盖风险时,可以考虑增加保额。


夏天之质保人生


哈哈,的确是这样,保险公司的产品,就像手机一样,经常会升级或更新换代。隔一两年,就会推出新的、保障内容更好的产品,或者在原来的产品的基础上升级,保障的内容更多、更全面。

我入职保险公司5年了, 几乎每年都有产品升级或推出新的产品。以一款可以多次理赔的重疾险为例,第一个版本中,关于“癌症多次理赔“的条款规定,需要5年的【等候期】,也就是进行第二次癌症理赔的话,中间至少要间隔5年,而且要求第一次癌症完全缓和(相当于治愈)。

为什么要规定5年呢?

因为医学界为了统计癌症病人的存活率,比较各种治疗方法的优缺点,采用大部分患者预后比较明确的情况作为统计指标,那就是看生存5年以上的比例,如果生存5年仍未复发,一般认为是“临床治愈”,即可得出”癌症5年存活率“。所以保险公司也采取这样一个指标,作为多次理赔的条款。

甲状腺癌、前列腺癌和皮肤癌预后相对良好,五年生存率很高,达到70%以上,部分发达国家甚至超过90%。但有些癌症恶性程度很高,比如胰腺癌、肝癌的五年生存率为10%左右,肺癌不超过20%。在实际临床中,大部分癌症复发都是发生在治疗后3年内,这期间患者的病情不稳定,肿瘤细胞很可能再次活跃,容易发生转移和复发。

公司为了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所以第二年,就将这款产品升级了,对第二次理赔癌症的条款更改为:第二次的癌症诊断日期和第一次癌症确诊的时间间隔最少3年,而且涵盖了新有的癌症或原有癌症的延续,包括复发、转移或持续癌症。这个升级的幅度是很大的,从原来的5年等候期直接减少为3年,而且不要求原有的癌症缓和,只要过了3年,还有癌症,就可以再次理赔。对于其他重大疾病,像中风、心脏病等的再次理赔,中间则需1年等候期。

那如果受保人的癌症不幸在3年的等候期内一直持续或复发,那是不是就不能理赔了?针对这部分需求, 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又升级了,就癌症理赔过一次之后,间隔了1年,不管癌症复发或者持续、转移,只要被确诊,就可以获得癌症治疗的额外保障。

举上面例子,是想说明保险公司的产品为什么会不断添加新的保障或者升级、换代。产品越来越好,那我们之前买的产品怎么办呢?像手机那样仍掉,再买新的?

显然不行!保险产品,尤其是寿险、健康险需要长期投入,估计大部分人选择的供款期都是20年。假如投入了5年,后来新的产品出来了,把之前的产品退保,再买新的产品,会面临两个问题:一个是保费高了很多,保费和年龄挂钩,年龄越大,保费越高,所以成本高了很多。另一个是需要重新核保,如果5年内,健康状况发生了变化,那就可能被加保费、除外等,严重的会被拒保。那怎么应对这个问题呢?

保险不是一次性就配齐的,可以少量多次的配置。

以重疾险为例,本来想配置100万保额,供款期20年。那就可以先配置50万保额,供款期可以选择短一点,5年或10年。5年之后,有新产品出来了,再配置50万保额,之前的保障还在,又可以享受到新的产品的保障。如果几年之后,收入更多了,那就继续加保障。寿险也可以这样配,尽量选择供款期短一点,5年、10年交完保费,保障至终身的。

保险就是这样配的。


护你三生三世


关于保险这个问题实质上是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一种业务上的竟争

资深保险业务员都清楚这方面,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就是各家保险公司保险精算师之间的竞争,比如说,A保险公研发了一款新的保险产品,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推售,用不了多长时间B保险公司就会真对A保险公司的那款保险产品研发出新的保险产品在市场上销售。

各家保险公司的保险精算师在研发新的保险产品时考虑的因素是相当全面的,其中竞争因素只是其中之一,保险产品的开发和设计原则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即“以人为本”和“公平合理”,设计的产品首先必须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本,同时兼顾保险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利益。∵

人身保险产品的消费者定位

产品及使用对象分类。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特性,能从不同方面满足不同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的目的。对于一般人寿保险,传统产品注重保障储蓄功能,投保人不承担投资风险而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保险责任,适合于保守型,即风险规避型的客户群;对于分红型产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即可以享有其保障功能,又有机会分享到公司的经营成果,他们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经济风险,适合于中立型的客户群;投资连结保险将保障与投资联系在一起,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完全享有投资带来的收益,但也同时承担投资带来的风险。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身承担投资风险的能力来选择投资,投资遵循高风险高收益的规律,适合风险偏好型的客户群。万能型人寿保险介于分红保险与投资连结保险之间,其投资风险以及收益均介于分红保险与投资连结保险之间,其客户群的承担风险的能力也介于分红保险与投资连结保险所适合的客户群之间。

意外伤害保险属于纯保障型险种,而且适用范围较广,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其试用的客户群也比较广泛。因此,健康保险的选择更大程度上取决于投保人的消费习惯、消费理念等因素,投保人可以针对自身的需求而选择。

消费者参与因素的增强,影响消费者行为的基本因素有动机、认知、学习和态度。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导致这些基本因素也在增强和提高,并不断地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而消费者行为的不断变化,是保险公司在进行人身保险产品设计时,不得不考虑这些因素的改变,与此同时,作为一种满足人民保障需求的人身保险产品,在开始设计开发前先认识和理解消费者的需求显得尤其重要。

对于投保人以前己经投保的险种不要退保,根据自身身体情况和经济实力对保险新产品可以选择性补充投保,在人的一生中,多一份保险就多一份保险保障。


东方上院


您好,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说出我的观点:之前买过的重疾险不需要退,原因如下:

一、重疾险升级换代其本质并没有变化

重疾险的本质是保障重大疾病,近些年新出的重疾险逐步增加重疾的种类、轻症的种类、理赔的次数、投被保险人豁免等等内容。 其核心条款仍然是重大疾病保障部分,如同家用电视、微波炉一样,增加再多的功能,其本质作用没有变,而且有些功能本身就是鸡肋。

二、重疾险价格与其风险概率承正相关

重疾险的价格与它所涵盖的风险概率呈正相关,即功能越全、作用越多、风险概率越高,价格也就越高,并不存在现在的产品比以前产品性价比更高的情况。因此以前买的产品也并不吃亏。

三、年龄增长、保费增高

现在的重疾险大多采用均衡费率的缴费方式,之前买的保险按照之前的年龄交费,如果将之前的保险退掉,按照现在的年龄交费,每年将多交几百甚至几千块钱,在主要保障内容没有变化的前提下,这样是非常不划算的。

四、健康状况的变化

如果将之前的保险退掉,在购买新保险时发现身体状况不再允许购买新的保险,则在身体出现变化时,反而缺减少了一大部分的保额,造成损失。

五、现金损失

重疾险的现金价值远低于其所交保费,在退保时只能退回现金价值,因此我们交的大部分钱都损失掉了。为了一些并不影响本质的辅助功能而损失大量保费是不值当的。

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私信进一步沟通。


皓妈的财富经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产品的种类和疾病险种越来越健全,但对老险种不能退,你可以加保,因以前费率低便宜,虽然险种小,但有的已包括在内,现在大病险对病种类分得细,所以看起来多了许多,但大病险是按死差′率计算,平安的给不平安的。

一、你退了就要亏钱,不是小数,退大病保险一般都要亏50%左右。

二、重新保,疾病的等待期要半年,这半年不亨受保险。

三、年龄大了,费率比以前贵,保大病险越大越贵。

四、买大病险保障也不一样,18岁至35岁风险保额80万,36岁至40岁风险保额40万,41岁至45岁风险保额30万,46岁至50岁风险保额10万,51岁至55岁风险保额5万元。如果你超过年龄断买保险要体验。

四、体检买大病保险很麻烦,血压高,尿酸高,脂肪高,住院手术过的病都不能买大病险。

五、买大病险就是买平安,买得越早越好!

六、有时你不认同保险,但当你想买保险也不一定卖给你。



美在静好


保障种类增加并不是衡量一款重疾险好坏的金标准,建议不要退保,为什么?听保保道来:

第一,一定程度上,重疾产品每年或隔年升级有两个原因。

1.产品确实在迭代更新“完善“。比如重疾等待期由原来的180天变为90天;比如增加一些高发轻症和中症;比如增加恶性肿瘤多次赔付;比如取消重疾分组赔付等等。人们保险意识的觉醒、各保险公司之间激烈的竞争逼得一些保险公司必须摒弃原来非以客户需求出发设计产品的价值观,开始重视客户的需求,真正把产品做好,满足客户的需求。

2.重疾种类的增加也有单纯迎合市场需要,也是各保险公司相互恶性竞争的结果。国家法定的25种重疾已经涵盖了90%以上的重疾赔付范围,市面上动辄180多种的重疾中,大多数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遇到,只是一方唱罢我登场,一个保险把重疾种类定了很多,另一个保险公司不甘落后,也跟着增加种类,至于患病率和赔付率,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迎合了人们盲目消费的心里需要,感觉种类越多越好。

第二,好的重疾产品看那些基本因素。

1.重疾定义条款越简单越好。大家千万记得,重疾的赔付是按条款来赔,不是凭感觉来赔,很多时候我们以为的大病不赔,就是因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重疾定义条款,定义越简单越好,有些重疾定义非常复杂,很难触发理赔条件。记住,看条款,看条款,条款,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2.重疾要能多次赔付,尤其是恶性肿瘤,也就是癌症要能多次赔付。重疾不分组多次赔付是最理想的。

3.等待期越短越好。

4.自带被保人豁免功能。

5.轻症赔付后重疾可增加保额。

6.内含健康管理的产品设计理念。

7.其他。

第三,重疾产品在保险公司迭代后可以升级的。

退保不仅有损失,退保再买也有健康告知方面的风险,而且,年龄增加也会增加再投保的费用支出。去升级迭代后的产品就可以了,不过升级会加费哦。

所以,不要退保,一般来讲,退保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偿失。


保保讲法商


要想清楚买保险是解决什么问题的?

基于自己实际需求购买的保险才是最适合自己的。

如果还没购买重疾险,那么需要明确第一个问题,买重疾险解决什么问题,在这个基础上结合实际需求,去找到解决自己需求的产品。购买,搞定。

切记此时购买的产品是解决这个阶段你的实际问题的。

如果已经购买,那么确定这个产品是否能解决问题,能解决问题就不要纠结。购买无悔。

如果这个产品不能解决你的问题,就需要重新审视一下,是哪里出了问题。

对于市场来说,保险产品都要升级、也要满足市场需求,各家公司每年都会出新品。新品总体来看会优于老产品。

但是不能因为新产品的出现就怀疑已经购买的产品,如果购买的产品嫩解决问题,那么也确实喜欢新产品,直接购买这个新的就好了,“新欢旧爱”兼得不是更好嘛。

就像买了一辆车,突然明年有新款上市,那么要卖掉新的买旧的嘛?

卖旧买新会损失一部分,另外,重疾险是以身体健康为投保标的的,如果在退旧买新的过程中,没有衔接好,是会出现大麻烦的。

最后,退保需慎重,喜欢新品尽量叠加购买

祝您不再纠结健康幸福

我是保险经纪人,基于客户实际的需求为其筛选产品搭配方案解决问题。




探险寻保的Young


不用退保,重疾险80%以上的赔付都是癌症,心肌梗塞和脑中风后遗症,即使是很早以前只有10个病种的产品也是值得保留的;而且投保年纪越小保费便宜,身体也更健康,现在再买不仅保费高而且健康核保可能也会有问题。虽然产品不断更新,但最重要的更新点就是增加了轻症的理赔。如果您之前的重疾不含有轻症责任,可以增加一份带有轻症责任的保险,另外还有如果保额偏低,建议补充一份增加保额。


代玲Elva


重疾险的更新是在原有的条款上补充添加新条款,使保险条件更完善。当初购买的重疾险,是在购买时最适合你的产品,你才购买的,不建议你退保,但若你觉得后面出来的你也中意,推荐你适当购买些,在原有基础上补充更高的重疾保障。作为保险从业者,愿意为你提供专业的知识分享。



蒹葭白露上


如果你中间没有去过医院,没有在医院留下过记录,然后能接受现在产品的保费,可以考虑退保,或者问一下你的产品的公司客服,看看是否可以减额交清。这样不用交钱,保障还有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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