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6 阜城个别幼儿园乱收费?!市有关部门出手!严查!

自9月初开学以来,有不少家长反映:自家小孩儿所上的幼儿园在转为普惠性幼儿园后,学费不减反增!除却教育部门要求的一般性收费,“变相”增加其他项目费用。这一现象,已受到相关部门重视。

阜城个别幼儿园乱收费?!市有关部门出手!严查!

近日,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

阜阳市教育局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阳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改委(物价局),市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分局:

近期接群众反映,我市个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违规收费,特别是阜阳城区居民小区移交后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存在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问题。

为严格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保障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现根据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费〔2016〕92号)和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意见(试行)》(阜教基〔2018〕27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阜城个别幼儿园乱收费?!市有关部门出手!严查!

(一)有无幼儿园的办园许可证、收费备案登记表;

(二)保育教育费收费是否超过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指导价(每生每学期省级一类示范幼儿园为3200元,市级一类示范幼儿园为2900元,其它幼儿园为2600元,具体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办学成本、财政补贴、幼儿园等级等情况,以合同约定方式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

(三)除伙食费外是否存在其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四)是否向社会公示其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

(五)是否通过招生简章等形式提前告知收费信息,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六)是否存在跨学期预收费;

(七)是否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八)是否存在以开办或者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的名义另行收取费用;

(九)是否存在逾期未年审情况。

阜城个别幼儿园乱收费?!市有关部门出手!严查!

(一)第一阶段:2018年9月15日至9月25日。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费〔2016〕92号)和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意见(试行)》(阜教基〔2018〕27号)的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行规范办园及收费行为。

(二)第二阶段:2018年9月25日至11月1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改委(物价局)巡查。巡查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发改委(物价局)行政事业科。

(三)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市教育局、发改委(物价局)组织抽查。

阜城个别幼儿园乱收费?!市有关部门出手!严查!

(一)高度重视。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治理是当前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工作,是维护群众利益、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教育、价格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务必取得成效。

(二)立即整改。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凡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立即整改,切实维护民办教育的良好形象。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要记录在案,作为年审的重要依据;情况严重的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的优惠政策,直至吊消办园许可证,收费违规行为移交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处理。

(三)加大治理力度。各县市区要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名义向学生乱收费,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超出合同约定范围收费、公示内容外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乱收费行为。

阜城个别幼儿园乱收费?!市有关部门出手!严查!

阜阳市教育局联系人:赵媛媛,联系电话:2197273,邮箱:[email protected]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阳市物价局)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2190259,邮箱:[email protected]

阜阳市教育局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阳市物价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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