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奔馳女”在高速路服務區以沒帶錢為名詐騙 向民警借錢時被識破

女子曹某僱傭他人開著奔馳,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攔停單身男子車輛,然後以沒有帶錢為名借錢,拿到錢後,就把對方微信刪除。最終,在以同樣手段攔停警車向民警借錢時被識破。據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近日,法院依法判處曹某有期徒刑8個月。

法院查明,2018年4月中下旬,被告人曹某僱傭他人,駕駛租賃的白色奔馳轎車,自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出發上高速,沿途在安徽、江蘇、浙江、江西等地,高速收費站、服務區攔停路過的單身男子車輛,以沒帶錢繳過路費、油費的理由,向車主“借錢”,並承諾到達目的地後,就和對方聯繫還錢。但被告人騙錢得手後,就把對方微信刪除。

2018年4月27日,被告人曹某將途徑高速收費站的湖口縣公安局流泗派出所民警駕駛的車輛攔停,並以上述方式進行詐騙,被民警識破並抓獲。

經統計,被告人曹某通過類似方式成功詐騙16起,騙取金額七千餘元。

被告人曹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的方式,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

其行為構成詐騙罪。綜合本案其他情節,法院經過審理,依法判處曹某有期徒刑8個月。

(北青報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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