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 由張雲雷事件引發的合規那些事

2019年5月12日汶川地震11週年,德雲社相聲演員張雲雷被媒體爆出在此前的相聲演出中竟然拿汶川地震逗笑素材,稱“大姐遠嫁唐山,二姐遠嫁汶川,三姐遠嫁玉樹”,“三個姐姐多有造化,都是倖存者。” 經查詢,這是2018年12月31日,張雲雷在青島跨年表演《大上壽》節目的視頻。

消息一出輿論譁然,首先中國反邪教發微博稱:藝人要有藝德,隨後紫光閣、央視網等各路官微和媒體發聲。5月13日張雲雷在微博致歉承認錯誤。隨後張雲雷所有活動暫停,相關產品下架。

然而這件是事情結束才半年多,2019年11月23日,又被爆出張雲雷調侃張火丁的視頻,又將張雲雷推上了風口浪尖。

由張雲雷事件引發的合規那些事


只是張雲雷個人存在這些不恰當行為嗎?並不是,近些年來類似張雲雷事件的情況屢有發生,演藝娛樂行業尤為多發。在幾乎每年都發生,甚至一年能發生幾次類似事件,是什麼原因,導致這種情況屢禁不止呢?——根本原因在於經紀公司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合規內控體系,在沒有約束、控制的情況下,只能靠演員的個人修養和知識儲備去應對,所以就容易出問題了。

目前經紀公司只注重對演員專業技能的培養,忽視了對違規行為的約束。違背了內部控制原則中---控制活動的原則。什麼是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通過政策和程序所確立的行動,旨在協助確保管理層關於降低影響目標實現的風險的方針已經落實。結合張雲雷事件簡單的說,經紀公司應該給演員有約束行為的制度,給演員一個負面行為清單。這樣可以極大程度的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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