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一场长达12年的情感“拉锯战”,究竟“上演”了什么?


一场长达12年的情感“拉锯战”,究竟“上演”了什么?

网络资料

因感情纠葛十余年都无法释怀,对彼此以及家人都是莫大的伤害。近日,未央法院民一庭通过多方努力,终于使这场十余年的“拉锯战”圆满画上句号。

【案情简介】

原告毛某与被告蒋某经人介绍,于1995年9月相识,一年后结婚,2002年育有一女,婚后感情尚可。2004年、2005年双方相继辞职带女儿去上海生活。2006年7月,被告蒋某回西安父母家居住。2007年春节后,因原告毛某婚外恋引起夫妻关系恶化,被告蒋某也因受到刺激,患上严重的反应性抑郁症,之后夫妻长期分居至今,互不来往。分居期间,被告蒋某一直由其父亲监护,原告毛某不仅未尽夫妻之间的扶助义务,还于2009年2月将其2岁的女儿放置在岳父家门口,至今未尽抚养义务。

被告蒋某因病无法正常工作,十余年来仅靠父亲微薄的退休金维持医疗费、生活费及女儿抚养费、教育费,总金额等多达70余万元,其与家人对原告毛某的对立情绪非常大。原告毛某从2007年开始起诉离婚达7次之多,因被告蒋某坚决不同意离婚,离婚请求均未得到支持,双方历经了长达12年的拉锯战。期间,被告蒋某的父亲又将原告毛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夫妻双方及各自家庭均已身心疲惫,原告毛某再次向未央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主审王曙光通知被告蒋某的父亲到法院应诉。这名已78岁的老人情绪非常激动,以担心被告蒋某的抑郁症加重为由,拒绝提供其住址和电话,更不同意主审法官与女儿见面。并要求先解决蒋某历年来的医疗费、生活费及外孙女的抚养费、教育费等问题,否则不能处理离婚问题。

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合议庭成员与宗晓嵘庭长共同研究,认真调阅相关卷宗,以求理清思路,寻找突破口。法官前后6次向被告蒋某父亲明法释理,引导其摒弃前嫌,老人最终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合议庭并未就案办案,提出“一揽子”解决纠纷的方案,即对离婚及抚养费等问题一并处理。

为妥善解决双方的纠纷,合议庭成员利用两天时间开庭审理,对十几年蒋某及女儿产生的医疗费、生活费、抚养费账目逐份核对,书记员杨莹逐条记录,整个案件卷宗达7册,庭审笔录达28页。人民陪审员强晓晨、高鹞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协助法官做调解工作。

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协议,即原告毛某与被告蒋某离婚;女儿由被告蒋某抚养,原告毛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女儿独立生活为止;原告毛某一次性支付被告蒋某12年以来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33万余元,支付女儿抚养费、教育费、生活费等35万余元;婚后一套福利房的租赁费及另一套房屋拆迁安置费已处理完毕,双方此后再无纠纷。

案件圆满解决,被告蒋某的父亲送来了一面书有“爱心永存,为民解忧”的锦旗,并激动地说:“非常感谢你们,使我女儿终于摆脱了多年的感情束缚”。

看着这位因两年前遭车祸、拄着双拐,执拗送锦旗的老人,王法官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编后语】

本案中原被告的执念,已经毁掉了双方半辈子的幸福,也长时间地困扰了身边的亲人。该案的圆满解决,也给我们带来启示: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每个小家庭的幸福,汇集了社会大家庭的和睦安康,愿我们都能放下心中的执念,多一份包容、多一份善意,用心珍惜美好的人间真情,用心维护家庭的幸福和睦,为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供稿:西安未央法院民一庭 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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