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國家衛健委發文:編內編外“同工同酬”時代將到來

近日,國家衛健委發佈《關於印發公立醫院章程範本的通知》(以下簡稱《章程》)。

國家衛健委發文:編內編外“同工同酬”時代將到來

文件稱,為各級醫院能科學、規範開展章程制定工作,衛健委特委制定了《公立醫院章程範本》。以供各地推進醫院章程制定工作時參考。並強調,各試點醫療機構在制修訂章程時,要從結合醫院功能定位、等次、規模和發展等實際情況。


本次國家衛健委制定的《章程》有幾大亮點政策,現小編整理如下:

No.1

醫聯體建設被寫進章程

《章程》中的提到,經舉辦主體和有關部門批准,與相關醫療機構組成醫聯體或醫共體,推動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開展援疆援藏、對口幫扶、送醫下鄉等健康扶貧和志願者服務工作。(具體形式根據醫院實際情況決定)。


這也意味著醫聯體建設正上升為各醫療機構的主要政策,各醫療機構應加以重視。

No.2

編制內外同崗同酬同待遇

在薪酬分配方面,《章程》要求,落實“兩個允許”的要求,合理確定醫院薪酬水平;建立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繫的分配機制,向關鍵和緊缺崗位、高風險和高強度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成績的醫務人員傾斜。


醫務人員個人薪酬不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


《章程》明確,統籌考慮編制內外人員薪酬待遇,堅持同崗同酬同待遇。


眾望所歸的“同崗同酬同待遇”,終於正式進入公立醫院《章程》範本!今後在公立醫院,無論是編內還是編外,同崗位待遇上都將一視同仁。

No.3

《章程》規定,醫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推行崗位管理制度,按需設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去年年底,國家多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開展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的通知》,要求148家公立醫院作為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試點醫院,依法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行合同管理。


此次“推行崗位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被正式寫進《章程》,公立醫院醫院員工合同工時代正式到來。


《章程》規定:醫院員工享有下列權利:

1、按工作職責和有關規定申請及合理使用公共資源。


2、在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


3、公平獲得職業發展所需要的機會和條件。


4、公平獲得各種獎勵和榮譽稱號。


5、知悉醫院改革、建設和發展及關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對醫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6、就職務晉升、崗位聘任、福利待遇、評先評優、紀律處分等事項表達異議和提出申訴。


7、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醫院規定和合同約定,獲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8、法律、法規、規章與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章程可謂是醫院的“憲法”,不僅規定了醫院性質、辦院宗旨、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而且明晰了醫院的管理架構及責任體系,是指導醫院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是醫院規範管理的起點。


隨著《章程》在各地醫療機構的落地實施,我國公立醫院改革自此將掀開新的一頁。


醫院基本情況:歷史沿革、發展歷程及目前相關情況介紹。

為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根據《關於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關於印發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實施辦法的通知》和《關於開展制定醫院章程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章程。國有企業、大學等舉辦主體可參照此章程。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3

第二章 醫院外部治理體系..........................3

第一節 舉辦主體的權利與義務...................4

第二節 醫院的權利與義務.......................4

第三章 醫院內部治理體系..........................6

第一節 黨委、紀委.............................8

第二節 醫院領導班子...........................9

第三節 醫院內部機構...........................10

第四章 醫院員工..................................12

第五章 運行管理..................................13

第一節 基本原則...............................13

第二節 決策機制...............................13

第三節 激勵機制...............................16

第四節 監督機制...............................17

第五節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18第六節 財務資產管理...........................19

第七節 後勤、設備、物資和信息管理.............20

第八節 文化建設...............................21

第六章 附則......................................2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舉辦主體:XXX。

第二條 醫院名稱:第一名稱XXX,第二名稱XXX;中文簡稱:XXX;英文名稱:XXX;英文縮寫:XXX。

第三條 醫院地址:XXX;醫院網址:XXX。

第四條 醫院性質: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第五條 領導體制: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院長是醫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條 功能定位:依照相關政府部門規定和要求,醫院承擔臨床醫療、醫學教育、醫學科研、預防保健等任務,是(國家級、區域、縣級)醫療中心,是否為XXX醫學院教學醫院,是否為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是否為XXX級醫學科技創新基地。(依據醫院的具體設置情況決定,如有院區可分別描述)

第七條 醫院宗旨:貫徹落實新時期我國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進醫學事業發展為宗旨。

第九條 發展目標:XXX。

第一節 舉辦主體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 舉辦主體按照黨和政府賦予職責和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履行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維持醫院的公益性。教育部門、企業等部門舉辦主體可參照執行。

第十一條 舉辦主體行使醫院的舉辦權、重大事項決策權、資產收益權等,行使涉外合作交流、與其他投資主體投資合作、註冊舉辦新的機構、重大投資建設、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等重大發展權。

第十二條 舉辦主體審定醫院章程、發展規劃、重大項目、收支預算等。

第十三條 舉辦主體以公益性和運行績效為核心對醫院實施年度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舉辦主體對醫院的投入等掛鉤。

第十四條 上級黨委和政府任免(聘任)醫院黨政領導人員,開展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標考核,堅持考用結合,將考核結果與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問責追責等結合起來,推動能上能下,促進擔當作為。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醫院領導人員不斷推進工作創新。

第十五條 舉辦主體對醫院預算管理、財務收支和國有資產運營情況進行監管,並監督醫院實現公益性目標。

第十六條 舉辦主體為醫院建立科學補償機制提供條件,理順醫療服務價格,落實政府投入,保障醫院可持續發展。

第十七條 醫院在舉辦主體的指導下,履行相關職責,承擔相關義務:

(一)貫徹落實新時期我國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推動醫院各方面工作健康發展。

(二)為人民群眾提供醫療保健、疾病預防、健康教育、健康科普等醫療和一定的公共衛生服務。

(三)承擔院校醫學教育、畢業後醫學教育(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不斷提升醫學人才能力素質和工作水平。(是否承擔,根據醫院實際情況決定)

(四)開展臨床醫學和基礎醫學研究,推動醫學科技成果轉化。(是否承擔,根據醫院實際情況決定)

(五)按照舉辦主體和有關部門批准的範圍開展對外技術交流和國際合作。(是否承擔,根據醫院實際情況決定)

(六)按照舉辦主體和有關部門批准的範圍開展涉外醫療服務,承擔重大活動醫療保障任務,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助。(是否承擔,根據醫院實際情況決定)

(七)根據規劃和需求,經舉辦主體和有關部門批准,可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新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或在人才、管理、服務、技術、品牌等方面建立協議合作關係。

(八)經舉辦主體和有關部門批准,與相關醫療機構組成醫聯體或醫共體,推動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

(九)開展援疆援藏、對口幫扶、送醫下鄉等健康扶貧和志願者服務工作。(具體形式根據醫院實際情況決定)

(十)承擔上級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醫院的業務範圍以XXX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的業務範圍和XXX市衛生健康委(局)核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登記內容為準。醫院在登記的業務範圍內從事活動,一切活動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不受任何機關、團體、個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九條 堅持依法治院,建立醫療機構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執業機制,健全醫院法治工作制度、合規性審查制度和法律顧問制度,推動醫院內部治理現代化。

第二十條 醫院依法依規行使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資源配置、中層幹部聘任、人員招聘和人才引進、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年度預算執行等運營管理自主權。

第二十一條 醫院接受上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接受審計、財政、價格、醫保、衛生健康等政府部門及舉辦主體的監督,保證醫院日常執業行為及財務收支狀況的健康運行。

第二十二條 醫院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建立健全第三方滿意度評價機制,建立完善的監督評價體系;依法實行院務公開,真實、完整、及時地公佈服務信息,主動接受社會評價和監督。

第一節 黨委、紀委

第二十三條 醫院設立中國共產黨XXX醫院委員會(以下簡稱醫院黨委)。醫院黨委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落實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貫徹落實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確保醫院改革發展正確方向。

(二)依照有關規定討論和決定醫院改革發展、財務預決算、預算績效、“三重一大”、內部組織機構設置,以及涉及醫務人員權益保障等的重大問題。

(三)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領導醫院幹部的選拔任用工作,認真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

(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討論決定醫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創新用人機制,優化人才成長環境。

(五)做好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和宣傳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弘揚崇高精神,加強醫德醫風、精神文明和醫院文化建設。

(六)完善醫院黨組織設置和工作機制,提升組織力,增強政治功能,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擴大黨內基層民主,抓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服務工作。嚴格執行“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等制度。

(七)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支持紀檢機構履行監督責任,加強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八)全面落實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做好統戰工作。

(九)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和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

第二十四條 醫院黨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設黨委書記1名,主持黨委全面工作,是醫院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醫院黨政領導班子其他黨員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醫院黨委委員數量、黨委副書記職數以上級黨委批覆為準。黨委書記、副書記、黨委委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基層黨組織選舉有關規定產生。任期按黨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公立醫院內設機構黨組織是黨在公立醫院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要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著力提升組織力、突出政治功能,認真履行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督黨員和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職責。參與內設機構重大問題的決策,保證內設機構行政負責人充分行使職權。

第二十六條 醫院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醫院紀委)。醫院紀委在醫院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全面落實監督執紀問責職責。主要職責如下:

(一)檢查醫院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醫院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

(二)監督黨員幹部特別是關鍵崗位、重要人員履職和用權情況。

(三)開展黨紀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築牢黨員幹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和法紀防線。

(四)開展作風督查,促進醫院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

(五)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規範,構建系統化防治腐敗工作制度體系。

(六)依紀依法查辦案件,堅決懲治腐敗行為。

第二十七條 醫院紀委書記是履行醫院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醫院紀委副書記職數和紀委委員數量以上級紀委批覆為準。醫院紀委書記、副書記、紀委委員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選舉產生。醫院紀委任期與醫院黨委任期相同。

第二十八條 醫院為黨組織活動提供必要條件,設立黨委辦公室、組織、宣傳、統戰、紀檢等黨務工作機構,保障活動場所和活動經費,黨建工作經費列入醫院年度經費預算。

第二十九條 醫院設院長1名。院長是醫院運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在醫院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醫院醫療、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為醫院的法定代表人。副院長職數按相關規定配置。副院長負責協助院長分管相關工作。醫院設置總會計師1人,作為醫院領導班子成員協助院長管理醫院經濟和運營工作(是否作為領導班子成員由上級黨委和政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確定)。行政領導人員每個任期一般為三至五年。

第三十條 醫院領導班子成員由上級黨委和政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班子建設實際,依照相關程序選拔任用。院長和分管醫療、科研、教學等相關業務的副院長,一般應當從醫療衛生領域選拔。院領導班子成員定期述職,接受舉辦主體的考核和醫院職工的評議。

第三十一條 院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醫院的日常運行管理,召集和主持院長辦公會會議,組織開展醫療、教學和科研等業務工作,落實政府辦醫目標,不斷提高醫院為人民群眾服務的水平。

(二)在醫院黨委領導下,參與制定並負責組織實施醫院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加強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促進醫院科學發展。

(三)按照相關程序建立健全醫院內部管理制度,促使醫院高效運營;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醫院資產,維護資產的安全完整。

(四)每年向醫院黨委會、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行政工作提案;尊重和維護專業委員會、群團組織的合法權益,支持其履行職權。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二條 醫院領導班子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任期目標按照上級對公立醫院改革發展的要求,依照相關規定和醫院實際確定。

第三十三條 醫院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實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評價以任期目標為依據,以日常管理為基礎,以公益性為導向,注重工作實績和社會效益;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步考核。

因年齡、健康等原因,或被認定為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

第三十四條 醫院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完善院領導班子的監督約束機制,構建嚴密有效的監督體系,發揮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等作用,督促領導班子認真履職盡責,依法依規辦事,保持清正廉潔。

第三十五條 醫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結合醫院宗旨、發展目標、業務範圍和實際需要,本著精簡、高效、統一的原則,設立職能部門和臨床醫技科室。

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執行醫院管理決定;執行、細化醫院在醫療、教學、科研、護理、信息、行政、後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為醫院業務發展及學科建設提供決策依據與管理支持。

臨床醫技科室主要職責:依法組織開展學科範圍內的相關醫療執業活動,為患者提供診療、護理、康復和健康諮詢等服務;負責提高本科室質量管理和患者服務水平;開展學科建設、醫學教育、人才培養和科研工作;承擔醫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六條 醫院依法設置工會、婦委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各群眾組織在黨委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工會依法組織員工參與醫院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民主黨派基層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活動。

第三十七條 醫院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醫院職代會)是醫院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醫院職代會每年舉行1-2次。醫院職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並審議醫院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並審議院長工作報告、總體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財務工作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等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審議並監督落實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福利待遇、薪酬分配等有關的重大事項,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四)審議上一屆(次)醫院職代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檢查監督職代會決議、代表提案的落實,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五)按照有關規定對醫院領導班子進行民主監督和評議。

(六)討論其他需要經醫院職代會審議、通過或決定的事項。

(七)醫院職代會閉會期間,遇重大事項需要徵求職代會代表意見時,可臨時召集職代會代表對所議事項徵求意見並進行符合職代會規定的有效表決。

第三十八條 醫院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學術、醫療、信息、教育、科研、藥事、倫理等專業委員會,輔助醫院行政領導班子對相應具體事務進行專業化決策與管理。

第三十九條 醫院員工係指醫院依法聘用的全體工作人員。

第四十條 醫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推行崗位管理制度,按需設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一)按工作職責和有關規定申請及合理使用公共資源。

(二)在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

(三)公平獲得職業發展所需要的機會和條件。

(四)公平獲得各種獎勵和榮譽稱號。

(五)知悉醫院改革、建設和發展及關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對醫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就職務晉升、崗位聘任、福利待遇、評先評優、紀律處分等事項表達異議和提出申訴。

(七)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醫院規定和合同約定,獲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八)法律、法規、規章與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二條 醫院員工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以人為本,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和醫院文化理念。

(二)遵紀守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章和醫院各項制度規定。

(三)尊重患者,優質服務,保護患者的生命健康權、人格權、知情權、隱私權以及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

(四)愛崗敬業、精益求精,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五)廉潔行醫,恪守醫德。不得有收受“紅包”和“回扣”以及其他有違醫德、有損患者權益的言行。

(六)法律、法規、規章與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十三條 醫院兼職教授、退休後返聘人員、博士後研究人員、訪問學者及其他醫療、信息、科研、教學、管理工作者,在醫院工作期間,依法、依規、依約享有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第五章 運行管理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四十四條 醫院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決策、激勵、競爭和監督機制,保持正確辦院方向,提高醫院運行效率,形成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機制,努力實現社會效益與運行效率的有機統一。

第二節 決策機制

第四十五條 黨委會議的決策範圍:

(一)重大決策事項:醫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決定的重大部署;黨的建設、意識形態、思想政治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重要工作;醫院重要改革、發展建設和學科建設等規劃以及年度工作計劃;醫院人才工作規劃、人才引進方案與政策措施;醫院重要規章制度;內部組織機構、人員崗位的設置和重要調整;評優評先及獎勵、職工薪酬分配及福利待遇和關係職工權益的重要事項;醫院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情況的審定和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預算績效管理情況;醫院重要資產處置、重要資源配置;以及其他重大決策事項。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項:醫院管理的幹部、內部組織機構負責人以及享受相應待遇的非領導職務人員的任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推薦後備幹部、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人選,以及其他重要幹部人事任免事項。

(三)重大項目安排事項:各級各類重點建設項目,國內國(境)外交流與合作重要項目,大型醫用設備、大宗醫院耗材、器械物資採購和購買服務,基本建設和大額度基建修繕項目,以及其他重大項目安排事項。

第四十六條 院長辦公會議的議事決策範圍:

(一)討論決定貫徹落實黨委會決議的有關措施。

(二)討論通過擬由黨委會研究決定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的方案。

(三)討論決定重要人事管理事項:如職稱評聘、常規晉升晉級及日常人員招用、解聘、調動等醫院人事工作的事項;招生培訓、一線崗位人才引進等醫院人才培養工作的事項。

(四)討論決定醫院醫療、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其他需要集體決策的事項。

第四十七條 會議集體決策程序:

(一)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並主持,不是黨委委員的院長、副院長可列席會議。黨委會議決定重要事項,應當逐項進行討論和表決,以贊成人數超過應參會人數半數為通過。

(二)院長辦公會議由院長召集並主持,院行政班子領導人員和紀委書記參加會議,黨委其他班子成員可視議題情況列席。院長辦公會議討論研究事項,與會人員應當明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的意見,院長應當在廣泛聽取與會人員意見基礎上,對討論研究的事項作出決定。

(三)重要行政、業務工作應當先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再由黨委會議研究決定。院長辦公會議的重要議題,應當在會前聽取書記意見。重大事項提交集體決策前,書記、院長和有關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個別醞釀、充分溝通,書記、院長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應暫緩上會。

黨委會、院長辦公會實行主要領導末位發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親屬及利益關聯迴避原則。

第四十八條 醫院學術、醫療、信息、教育、科研、藥事、倫理等專業委員會主任和成員由院長提出人選,報醫院黨委會議審定,院長任命。各專業委員會依照章程運作。

第四十九條 堅持以會議形式集體決策重要事項。黨委會、院長辦公會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到會方能召開,討論決策重要事項時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方能召開,會議記錄完整存檔。

第五十條 醫院各科室(部門)成立管理團隊,負責制定科室(部門)的民主決策制度、管理團隊會議制度以及科室(部門)會議制度,實行科(部門)務公開,推行民主管理。

第三節 激勵機制

第五十一條 醫院實行目標責任制,各層級、各部門管理人員結合實際工作制定統一協調、切實可行、有據可考的發展目標和工作規劃。

醫院發展規劃由院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醫院黨委會議研究並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後報舉辦主體審批;科室(部門)工作計劃由本科室(部門)管理團隊討論制定,經主管院領導審核,報院領導班子會批准通過並備案。

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要有落實保障機制,堅持責任到人、任務到崗,明確時間和質量要求。

第五十二條 醫院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獎勵與懲罰相結合,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對愛崗敬業、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或在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人員給予獎勵;對違法違紀、失職瀆職的人員予以相應處分。

第五十三條 聘用晉升:醫院實行崗位管理制度,逐步實行評聘分開,簽訂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能上能下;基於人員結構比例和學科發展,公平、公正、公開考評,專家評審委員會嚴格把關,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經全院公示通過後晉升。

第五十四條 績效考核:醫院建立院科(部門)兩級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崗位聘用、選拔晉升、評先獎優、薪酬分配、問責追責的重要依據。

對科室(部門)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科普的考核主要圍繞醫療質量、運營效率、持續發展和滿意度評價等方面建立科學合理、有針對性、可操作的考核方案並定期修訂,不設定創收等經濟指標。

對個人考核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崗位職責為依據、以工作績效為重點、以服務對象滿意度為基礎的考核辦法。

第五十五條 薪酬分配:落實“兩個允許”的要求,合理確定醫院薪酬水平;建立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繫的分配機制,向關鍵和緊缺崗位、高風險和高強度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成績的醫務人員傾斜。醫務人員個人薪酬不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

統籌考慮編制內外人員薪酬待遇,堅持同崗同酬同待遇。

第五十六條 職業發展:醫院建立健全以崗位職責任務為基礎的培訓制度,為員工成長成才提供良好的條件。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制度,提高各類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水平。

第四節 監督機制

第五十七條 黨紀監督:充分發揮黨委的領導作用,保障黨的政策方針在醫院實行;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醫院紀委是醫院的黨內監督機構,在醫院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依據黨章和黨內法規履行監督責任。

醫院設立黨風監督員、特邀監察員和社會監督員,建立健全黨風行風監督體系。

第五十八條 外部監督:醫院接受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接受上級黨委和政府對醫院運營管理情況的日常監督和年度績效考核,按照醫療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的引導,依法經營、嚴格自律。

第五十九條 內部監督:醫院職代會是醫院依法保障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組織形式,醫院鼓勵和支持職工通過職代會和其他正常途徑對醫院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醫院實行院務公開制度,對“三重一大”事項以多種形式向全院通報,接受全院職工監督。

第六十條 醫院建立內部審計制度,設立審計機構,依法獨立行使審計職權,對醫院業務活動、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對內部機構負責人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第五節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

第六十一條 醫療質量與患者安全是醫院管理的核心。醫院堅持“以患者為中心”,建立全員參與、覆蓋臨床診療服務全過程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制度,促進醫療質量的持續改進。實施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提升患者滿意度。

第六十二條 醫療質量管理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制。院長是醫院醫療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科室主任是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六十三條 健全醫院質量管理組織體系,設置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質量管理部門和科室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等,明確職責,實現決策、控制、執行三個層面的管理。

第六十四條 各科室及醫務人員嚴格遵循臨床診療指南、臨床技術操作規範、行業標準等有關要求開展診療工作,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第六十五條 各科室定期對醫務人員進行“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訓練與考核,把“嚴格要求、嚴密組織、嚴謹態度”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第六十六條 醫院建立不良事件上報系統,強化重點部門、重點人員、重點環節的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醫療安全風險防範體系。

第六十七條 醫院定期開展患者和員工滿意度調查,努力改善患者就醫體驗和員工執業感受。

第六十八條 醫院設立患者投訴與服務部門,開設醫患糾紛處理窗口,對外公佈醫患糾紛處理制度、服務流程和投訴電話,支持醫患之間依法處理矛盾糾紛,支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參與本院醫患糾紛調解服務。

第六節 財務資產管理

第六十九條 醫院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醫院對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依法依規實施管理。任何個人不得侵佔、挪用醫院資產。

第七十條 醫院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收支、預算決算、預算績效、會計核算、成本管理、價格管理、資產管理等工作必須納入醫院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七十一條 醫院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強化成本核算與控制,逐步實行醫院全成本核算。

第七十二條 醫院依照相關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結合醫院宗旨,制定本院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對外投資合作制度等;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財務監督,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七十三條 醫院接受捐贈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自願無償、公益性和公開性原則。捐贈的使用須按照醫院宗旨、捐贈協議約定和相關規定開展。

第七十四條 醫院執行XXX的價格標準和管理要求,執行所在地統一的政府採購政策。

第七十五條 醫院因法定情形應當終止的,應當在舉辦主體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機構,完成清算工作。醫院終止後的剩餘資產,在舉辦主體和有關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置。

第七節 後勤、設備、物資和信息管理

第七十六條 醫院後勤管理秉承“安全第一、服務患者、服務一線”的原則,按照規範化、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後勤一站式”服務模式,推進醫院後勤服務社會化。

第七十七條 醫院強化發展建設規劃編制和項目前期論證,落實基本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質量責任終身制等。

第七十八條 醫院合理配置適宜醫學裝備,建立採購、使用、維護、保養、處置全生命週期管理制度。藥品、耗材等採購依據國家規範實行制度化管理。

第七十九條 醫院要按照國家和行業發佈的信息化相關標準和規範性文件要求,大力推進信息化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基於醫院信息平臺建立實用共享的醫療信息系統,推進醫院內部信息系統與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強化醫療健康數據分析應用,提高醫院服務質量和管理效率。積極應用新興信息技術,不斷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優化醫療服務模式。完善信息安全保護制度,強化患者隱私保護,加強醫院網絡和信息安全建設管理。

第八節 文化建設

第八十條 醫院弘揚和踐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於奉獻、大愛無疆”的崇高精神,塑造醫德高尚、醫術精湛、醫風嚴謹的行業風範。傳承XXX院訓,圍繞從“以治病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轉變,著力培育和塑造醫學人文精神,打造有溫度的醫院,提供有關懷的醫療,培養有文化的醫生。通過常態化思想教育、文化載體建設、文化理念與管理制度的深度融合,引導員工樹立共同的使命追求、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激發員工愛院、敬業、奉獻的熱情,增強醫院凝聚力,不斷提高醫院文化軟實力。

第八十一條 醫院圍繞文化建設目標願景制定建設規劃,分解任務目標,形成工作機制。文化建設由XXX部門負責,醫院保障文化建設充足的經費和人員投入。

第八十二條 強化精神引領,注重選樹宣傳先進典型,發揮典型示範帶頭作用,圍繞典型人物打造醫院品牌。

第八十三條 將文化元素融入醫院環境建設,以患者為中心設計診療分區、就診流程,充分利用院內空間建設醫院文化宣傳陣地,營造健康氛圍,增強患者信心,倡導醫患和諧。設置文化設施,建設文化場館,打造文化傳播品牌。

第八十四條 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服務和貢獻社區;開展公益活動,幫扶弱勢群體,以醫院文化引領社會文明。

第六章 附 則

第八十八條 醫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規定事項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政策相沖突的。

(二)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政策發生變化,需要對章程進行相應調整的。

(三)醫院名稱、類別等級、辦醫宗旨、發展目標等實際情況發生變化的。

(四)章程內容與患者利益或員工整體利益不符或有明顯衝突的。

(五)有權提議修改章程的機構認為應當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九條 醫院按照如下程序修訂章程:

(一)成立章程修訂工作小組,形成章程的修訂意見。

(二)將章程修改意見提交院長辦公會、黨委會審議,形成章程修訂草案。

(三)將章程修訂草案提交醫院職代會聽取意見,由醫院職代會審議通過。

(四)報請舉辦主體和(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五)以醫院名義發佈,並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九十條 醫院依據本章程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實施管理。醫院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凡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本章程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政策辦理。

第九十一條 本章程於XXXX年XX月XX日經舉辦主體和(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XXX(舉辦主體或舉辦主體授權的部門)。


來 源 / 國家衛健委官網、基層醫師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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