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深圳發佈禁食野生動物條例徵求意見稿 坪山居民稱希望通過立法改變“陋習”

深圳發佈禁食野生動物條例徵求意見稿 坪山居民稱希望通過立法改變“陋習”

深圳在2月25日,發佈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在網上徵求社會各方意見。南都記者對此調查發現,深圳的這一舉措獲得了市民的普遍支持和點贊。

坪山市民鄭女士就希望深圳通過立法改變人們食用野生動物的“陋習”。鄭女士表示,“尊重野生動物就是尊重人類自己”。不過也有市民認為,深圳目前所擬“白名單”不包含甲魚等人工養殖成熟的物種,可能造成“誤傷”,需進一步修改完善。

徵求意見稿獲市民肯定支持

從2003年暴發的SARS疫情,到如今全民防控的新冠肺炎疫情,不少證據表明,吃“野味”或許是導致病毒轉移和傳播的“罪魁禍首”。

深圳擬立法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徵求意見稿一出來,就獲得了市民們的關注,絕大多數市民對此持肯定和支持態度。

記者在坪山走訪發現,不少市民對深圳立法全民禁食野生動物持支持態度,不少市民認為這是好事,可以扭轉市民不健康的飲食觀念。市民張先生表示,吃野味“不健康不衛生”而且“沒必要沒意義”。他說,在經濟高度發達的當今社會,人類對食物有很多選擇,選擇吃野生動物是“無知之舉”:“家禽家畜就能滿足我們對營養的需求,為什麼非要吃野味。”張先生說,家禽家畜經過長時間制度化的養殖,有一定的檢疫標準,安全性較高,而野生動物則存在著各種隱患,容易對人類健康帶來威脅。

張先生表示,野生動物裡面包含了不少細菌、病毒和寄生蟲,拒絕吃野味,就是在保障人類的健康。“有數據研究說到,從近幾十年的急性傳染病的情況來看,接近80%都來自野生動物,所以有必要立法禁食吃野味。”

“甲魚和牛蛙”等是否納入引討論

不過,在深圳日前發佈的《徵求意見稿》,列出了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食用的“黑名單”和“白名單”。根據《徵求意見稿》,在可食的“白名單”中,只有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九種家禽家畜,以及依法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徵求意見稿》中的說明提到,通過市場調查,所列的九種可食用陸生動物和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已涵蓋了深圳食品交易、餐飲市場上的主要動物品種,足以滿足人民群眾生活需要,符合大多數深圳市民的飲食習慣,不會對市民的日常飲食帶來大的影響。

而對於社會比較關注的經人工繁育、飼養的龜、甲魚、蛇、鳥、昆蟲等野生動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傳播風險,無法保證食用的安全性,為此《徵求意見稿》將上述動物排除在可食用動物範圍之外。

如此一來,甲魚和牛蛙等深圳人常見的食物,或許以後再也不能吃了,這也引起了市民的討論,有市民建議對“黑白名單”的劃分,應該要思量周全,避免造成“誤傷”。市民周先生認為,甲魚是人工養殖較成熟的物種,在市面上也比較常見,應該嚴格區分野生和人工養殖類,不可“一刀切”禁止,而早已進入市民生活的牛蛙等也不在“白名單”之內,“這可食不可食,也希望能更加明確一點。”

業內說法

牛蛙的養殖技術已經很成熟

深圳市蛙掌門炭火蛙鍋店創始人羅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為,牛蛙作為比較成熟的經濟養殖動物,應該屬於可食用範圍。“牛蛙的養殖至少有十餘年,技術很成熟。”

深圳市裕豐龜鱉農業有限公司負責人鍾女士向南都記者表示,甲魚規模化人工養殖已達40多年,禁食會直接影響到整個產業。“甲魚學名叫作鱉,是中國常見的養殖龜種。”此外,深圳市龜鱉協會秘書長何先生向南都記者表示,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深圳有養龜900多戶,養龜業雖然不起眼,但其產業大,輻射行業廣,其就業人口、經濟規模在國民經濟領域中是一個不可忽略的組成部分。

建議

應加大對食用野生動物者的處罰力度

深圳野生動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員許建勇告訴南都記者,“我特別支持這個條例,基本達到了我心中的預期。對野生動物的保護,不僅要用法律規定獵捕和買賣,還要對食用有所規範,這樣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就會形成一個完整的鏈條。”許建勇還建議,可以加大對於食用野生動物者的處罰力度,“我瞭解到的野生動物黑市,是存在暴利的,一斤穿山甲可以賣到上千元一斤,所以如果處罰太輕,就形成不了威懾。”

記者走訪

“應該給野生動物留足生存空間”

吃野味,在不少坪山市民看來,這是一個“陋習”。市民鄭女士就告訴南都記者,希望深圳通過立法來改變人們的這種“陋習”。鄭女士說,食用野生動物,在公共衛生上存在著重大的安全隱患,容易帶來各種疾病,而另一個則會加速甚至導致物種的消失,“現在不少動物已經瀕臨滅亡,很多都是由於人類活動造成的,吃野味也是其中一個。”鄭女士說,濫殺、濫食野生動物,都是“可恥的行為”,她覺得應該給野生動物留足生存空間,“尊重野生動物就是尊重人類自己”。

有市民認為應謹慎制定可食用名錄

針對深圳日前發佈的《徵求意見稿》中可食的“白名單”,也有市民有自己的見解。市民何先生認為,牛蛙在市面上的“網紅店”不在少數,牛蛙作為比較成熟的經濟養殖動物,應該列入可食用範圍。

“我覺得可以進一步要求,對龜鱉行業的檢疫制度進行完善,確保所養殖出來的龜鱉符合國家食品檢疫標準,但是不贊成搞‘一刀切’把龜鱉列為禁食品種,把人工繁養的龜鱉列入禁食名單。”何先生希望,對於禁食龜鱉能再酌情研究。

統籌:

坪山通記者 曾海城 蔡宇晴

採寫:

坪山通記者 曾海城 蔡宇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