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公司效益就不好,疫情期間,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宣佈降薪合法嗎?

陳萬平33544875


今天,上汽宣佈全員降薪,但是,你看清楚,人家降的是績效工資,基本工資一分錢沒降!這就完全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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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公司降薪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如果公司在與員工經過協商後降薪在法律範圍內是允許的,並不違法。所以說公司降薪違不違法的關鍵點是在與是否與員工達成降薪協議。另外,在疫情期間工資標準應按照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標準來執行,如果超過了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且員工期間提供了正常的勞動,那麼應發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同時,我國人社部辦公廳還指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採取與員工協商,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少裁員。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


逗趣兒王二水


請閱讀詳細的規定,希望對您有幫助!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三、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0年1月24日


奈斯—兄帝


實在效益不好的話,可以選擇召開員工大會,但先說明原因,然後給出方案,高管級建議做表率,比普通員工降薪程度大一些,普通一線員工可以適當降低,畢竟員工佔絕大多數,積少成多,然後投票表決,有意見的可以當場回答處理,儘量滿足員工需求,安撫好他們的心態,畢竟疫情當前,大家都不容易!

可以向員工保證:疫情之後,公司效益回升,視情況給員工加工資,併發放福利!


愛思考的鋮子


國企沒有降薪一說,至於民企嗎,老闆和員工就是僱傭關係,給你多少報酬老闆說的算,如果你滿意你就幹,不滿意就走人。召開員工大會那只是糊弄人的形式而已。


正午陽光8724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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