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债务人下落不明时还可以起诉吗?

王君蓝


可以起诉。

能否起诉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主要条件要有明确的被告,有相应的事实理由,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所以,不管什么案件,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可以起诉。债务人下落不明,主要会影响法院的诉讼程序。

首当其冲的便是送达问题。

债务人下落不明必然导致其诉讼材料及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所以这个时候法院会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原告需要到户籍部门调取被告户籍信息),无法送达后将依法进行公告送达。一般来说,开庭公告是两个月,判决公告是三个月,这样一来,直接导致诉讼时间增长。

其次是法院开庭审理。

经过公告送达到期后,法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因为被告未到庭,所以无法通过被告自认来认定案件事实,所以原告的举证责任要求更高,若是原告的举证无法达到足以认定事实程度,则有可能面临败诉。

其他的基本跟被告下落不明没有关系,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叶律师


有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搬家、更换联系方式,甚至有的人会通过整容的方式来逃避债务。

那么当无法联系上债务人,还能起诉吗?

是可以起诉的。

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的起诉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那么法院就应当受理该案件,而并不用考虑其是否下落不明。

送达

民事诉讼作为一部程序法,注重的不仅是实体的正义,更有程序上的正义。民事诉讼法需要确保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程序权利能够实现,因此制定了各种程序性规定对其予以保护。

《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对于那些一直无法联系上的当事人,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将案件的信息送达给当事人。等待公告期满之后,对方仍然没有出庭,则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律师说


2015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立案登记制的改革,在此之前我国实行立案审查制度。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只能进行形式审查。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中华人民共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债务人下落不明,只要立案时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债务人确实下落不明,受理法院穷尽直接送达后,仍然无法送达的,可以釆用在其住处、法庭公告栏张贴公告或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进行送达。六十日后即视为送。


东哥创和


法海一粟认为,债务人下落不明时,债权人一样可以起诉。

1、起诉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显然,债务人下落不明并非不能起诉的前提。

2、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起诉后的送达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3、债务人虽然下落不明,但是,经依法送达后,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被告下落不明,因此开庭传票也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的。因此,公告送达即为前述规定的“传票传唤”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法院依法有权缺席审判。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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