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又见“百吨王”,严惩不贷

超载和超速、超员并称“三超”,和酒后驾驶一样,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着自己和他人乃至全社会的安全。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宽城大队民警在北凯旋路富盈路附近巡逻时,查获了一台载满钢材的黑E牌照大型货车。


又见“百吨王”,严惩不贷


民警将该车带至指定称重点,称重时吓了一跳,该车载重限制值为33000千克,但实际称重结果为111230千克,总质量超过100吨!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程某承认了其超载的违法行为。


又见“百吨王”,严惩不贷


民警依法扣留该车,并针对其超载驾驶行为当场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又见“百吨王”,严惩不贷


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较低,极易发生爆胎、刹车失灵、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等险情,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长春交警呼吁社会广大驾驶员,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杜绝“三超”、酒后驾驶等

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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