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家长们注意了!稀土高新区2018年 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出台!

家长们注意了!稀土高新区2018年 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出台!

家长们注意了!稀土高新区2018年 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出台!

为方便家长朋友了解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相关事宜,稀土高新区教育局特编制如下须知,希望能给家长朋友提供有效帮助。

小学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收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3.享受相关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4.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

二、招生办法:

1.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于7月9日至7月11日到划定的学校进行登记预报名。报名须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出生证明、计划免疫证(接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审核后将上述手续复印件留存,以备复核。

(1)“房户统一”报名办法:适龄儿童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并且房产证与户籍登记地一致,且实际居住一年(户籍在2017年8月31日前迁入)以上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法定监护人)陪同,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划定学校进行登记预报名。

(2)“房户不统一或有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适龄儿童由父母(法定监护人)陪同,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划定学校进行登记预报名。由学校登记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审核确认后,结合实际情况,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特殊情况”依照下列规定进行办理。

①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为准。

②学校辖片回迁、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房本等原始证明材料,并按材料所能证明的户籍地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入学。无回迁协议的在其现有住房或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安置入学。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预报名办法

只接收父母在稀土高新区取得居住证或有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并有稳定工作的,且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一是指非我市户籍,已取得高新区居住证的在高新区务工人员;二是指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白云区户籍到高新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家长在2018 年6月15日至6月21日,通过 “包头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xj.btkszx.cn/gx,按照相关说明与提示,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述操作或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不真实,一经查实,由监护人承担责任,高新区教育局根据全区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信息采集后打印“预报名通知单”和“信息采集表”于7月12日至7月14日由父母(法定监护人)陪同,按“报名通知单”上的日期,持下列“五证”到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审核预报名。并在审核后将下列手续复印件留存,以备审查。

五证包括:

①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稀土高新区已购房者需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需携带租房合同及所租房主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或居住证明,并且相关证明需要实际居住一年。

②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

③务工证明:在稀土高新区务工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营业执照)。

④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同意在稀土高新区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⑤预防接种证、出生证明。

(4)派位结果于8月23日以后公布,届时家长通过登陆http://xj.btkszx.cn/gx网址,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派位结果,并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3.超龄儿童报名办法

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为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的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三、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初审地点

滨河新区:

1.万水泉中心小学:万水泉地区的适龄儿童。

2.北师大包头附属学校:优先录取春华路以南、万水泉大街以东、秋实路以北、210国道以西范围内(滨河风景小区、黄河龙城小区)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收非本学区内的的适龄儿童。

2.民馨路第一小学:民馨家园1-8区、滨河第一城、金辉华府小区的适龄儿童。

3.交界营小学:交界营村及附近区域适龄儿童。

建成区:

1.南开小学:友谊大街以南,青工南路以北,幸福南路以东,劳动路以西范围内适龄儿童。

2.富林小学:

友谊大街以南,黄河路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幸福南路以西范围内适龄儿童。

3.东方希望小学:希望园区范围内适龄儿童。

4.黄河路小学:友谊大街以南、万青路以西、劳动路以东各街坊;幸福南路以东、青工南路以南、稀土大街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的适龄儿童。

5.沼园路小学:稀土大街以南,阿拉坦汗大街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建华南路以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曹家营子村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在原服务半径内的黄河路小学就读)

初中七年级

一、招生对象

1.高新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4.享受相关优抚政策人员子女。

二、招生办法

1.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具有建成区、希望园区及滨河区户籍,但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如申请回本高新区就读初中,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小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于6月19日至6月22日到区教育局登记报名。由教育局根据房产证登记时间、户籍迁入时间确定优先招收名单(在2015年8月31日前迁入的学生优先),对于不满年限、不符合条件的区外借读小学毕业生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派位结果于8月23日以后公布,届时家长通过登陆http://xj.btkszx.cn/gx网址,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派位结果,并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预报名办法

非高新区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于6月19日—6月22日持“四证”和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到区教育局登记、审核,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属初中学校空余学位数统筹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四证包括:

①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在稀土高新区已购房者需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需携带租房合同及所租房主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或居住证明,并且相关证明需要实际居住一年。

三、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1.高新一中:建城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友谊大街以南,阿拉坦汗大街以北,万青路以西,阿尔丁大街以东的高新区建城区及希望园区范围内)。

2.高新三中:录取万水泉中心小学、交界营小学毕业生及非高新区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高新四中:录取民馨一小应届小学毕业生及非高新区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北师大包头附校:优先录取春华路以南、万水泉大街以东、秋实路以北、210国道以西范围内(滨河风景小区、黄河龙城小区)的毕业学生,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收非本学区内的的适龄少年。

优抚人员的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驻包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1至4级伤残军人子女。

2.港澳台胞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

3.为稀土高新区经济、社会、教育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投资重大项目的随迁子女。

二、报名办法:符合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于2018年6月19日至6月21日由父母(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父母工作证、身份证、结婚证、军(警)官证、投资注册登记证明、单位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高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填写“入学申请表”, 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事宜:

具体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请按照包头稀土高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报名地址:稀土高新区教育局305室(高新二中院内)

咨询电话:18747129213。

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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