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在農村私自打灌溉水井犯法嗎?

風止夜靜冰冷夜


這個問題應該這樣看,如果是農民在農村私自打水井用來灌溉農田,這應該是不犯法的,自古以來還沒有農民因取水澆地而犯法的先例。如果是單位在農村私自打井,或者有人在農村私自打井取水,用以盈利為目的,那樣的話就犯法了。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對水資源的合理利用,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規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水的,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必須臨時應急取水的,不需要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這就清楚的說明了農業用水不需要繳費申請的,雖說水利是國家資源,更是人民的資源,民以食為天,離開水資源,就沒有農業生產,就沒有糧食,國家就失去了立國之本。所以,農業用水不應該收取任何費用。如果你是打井灌溉農田,沒有違法的道理,農村也從來沒有發生過因農戶打井取水而違法的事情。

但是,如果是單位或工廠在農村設立水源,用以滿足生產需要,這就需要辦理許可證並且繳取水費了,一方面是因為用水量巨大,另一方面是因為該用水以盈利為目的。上世紀一個縣辦化工廠在我村打機井六眼,深度15米,六眼井併合一個蓄水池,晝夜不停的向二十里外的工廠輸水,這種情況下,肯定是要辦理取水許可證的。另有個別農戶,在水資源沒有汙染的地方打井取水,用以販賣,這也是違反水資源管理法的,一旦被查處,將面臨被罰扻的局面,並且要填井,恢復土地原貌。

所以說,取水的性質不同,自然不能一概而論,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是人民的正當利益,與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只要是有利於社會,符合水利是農業的命脈這一基本原則,就不存在違法的問題,以商業為目的,用以盈利,就要經過審批了,否則的話,就是違法行為。


原野的風471


最近幾年,“農策分析”當地在大力發展芹菜等蔬菜種植業,川區村子裡的老百姓,大多數都在自家耕地裡邊打了水井,種植芹菜。那麼,農民私自打井用於灌溉莊稼到底違不違法呢?

“農策分析”認為:私自在自己的耕地裡打井用於灌溉農作物,而不倒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和申請,是一種違法行為。



政策法規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第六十九條規定“未經批准擅自取水的,依照批准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補救措施,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

由此可見,如果在農村自家耕地私自打井用於灌溉農作物,而不像政府相關部門進行申請備案,取得相應的取水許可的話,是一種違法行為,輕則採取補救措施補救、重則會受到相應的罰款處罰。



哪些情形可以不用申請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必須進行臨時應急取(排)水的;為消除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的;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必須臨時應急取水的”情形,是不需要申請取水許可證。

但是,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臨時應急取水的,應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同時,如果所處區域自來水管網已經覆蓋,是堅決不能以家庭生活所需、圈養畜禽為理由而不申請取水許可證的。

也就是說,即便打井是為了農業抗旱、灌溉農作物,就算不申請取水許可證,也是要到當地的政府部門進行申請備案、取得同意。



一般來說,在農村自家耕地打井灌溉農作物,只要不引起矛盾糾紛,村裡對於這種情形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太較真,畢竟,農民打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種植農作物,是為了提高農作物產量。但是,如果打井是為了商業用途,那麼,就另當別論了。

您認為農民在自家耕地打井灌溉農作物是否違法呢?

歡迎點擊右上方紅色“關注”,“農策分析”為您解答更多此類問題,帶您瞭解更多農村農事,幫您解讀更多涉農政策。


農策分析


根據我國2006年施行的《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後根據2017年3月1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凡是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農民們在農田打井用來灌溉田地,就是從地下取用水,當然也在本條例監管之中,通常情況下也需領取取水許可證。不過這則條例中的第四條也規定了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請取水許可證:

對於這幾項不需申領取水證的情況,有關用水量的規定,條例中也作了明確指示:所以,如要在農田打井,還需向當地水政部門提出申請,通常所需的材料為:
申請書所需包含的內容有:申請人的姓名、地址;申請理由,取水的起始時間及期限;取水目的、取水量、年內各月的用水量等;水源及取水地點;取水方式、計量方式和節水措施;退水地點和退水中所含主要汙染物以及汙水處理措施;以及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至於具體的細則,以及其他有關補充事宜,各地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最好是詢問當地村委,或直接諮詢當地水政部門。


陌上花開且緩歸


在農村私自打灌溉水井犯法嗎?

對於這個問題,我建議您在打井之前去村集體打聽一下,村集體是否辦理了覆蓋整個村子範圍的農業用水灌溉取水證。如果村集體已經辦理的話,只要您和村集體協商一下就可以了。這個是很正常,以我們農墾為例,以種植水稻為主,主要還是以地下水灌溉為主。我們農場水田面積58.5萬畝,這得多少口灌溉用的水井,但是在農戶那裡是沒有《取水許可證》的,因為我們農場以農場得名義辦理了覆蓋我們整個農場得一個大的《取水許可證》,就是為了保證水稻種植而抽取地下水的。所以您可以去打聽一下。

如果村集體沒有辦理這個證的話,我還是建議您去當地的水務部門諮詢一下。按照當地水務部門的解釋辦,他們說需要辦,您就辦一個;他們說不需要,您就不用辦。畢竟地方和地方的行政部門執行力度不同,有的比較寬鬆一些。還是要以地方水務部門的要求為準的。

其實對於這個問題有專門的法規條例的,比如2006年施行的《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但是地方處理的方式不同。還是去水務部門諮詢一下,瞭解一下辦理需要的手續吧。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在農村私自打灌溉水井犯法嗎?

題主在標題中用上了“私自”兩個字,說明題主也明白打井取水是需要審批的。國家實行取水許可證和水資源費徵收的制度,就是為了保護可貴的地下水資源不被浪費。

所以,從這一點上講,農民打井灌溉,也是需要審批的,取得相關手續,才能大膽地打井取水抗旱。

但是,水資源雖然寶貴,國家更知道水是農業和命脈,對農民取水灌溉,是不收取水資源費的。《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中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必須臨時應急取水的,不需要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這兩條政策,就是為了保護農民的灌溉和抗旱。

就題主所說,自己打的是灌溉水井,井口兩寸大,20米深,這應該算做深水井了。那麼問題來了,你打井是為了抗旱灌溉,但是,你打20米的深水井,算不算臨時應急取水呢?如果你的水井是臨時性的,就沒有必要報批,為了抗旱打口井,從來就不犯法,井灌是我國人民自古以來的灌溉方式,並且也曾經大力提倡。我以為不讓農民取水澆莊稼的人,都是不吃人飯的人,大可不必理他。但是,如果你是永久性的,經常性的從井裡取水,危害了當地的地下水資源,那就應該報批了,如果不報批私自打井,那就違背了條件,條例和法是具有同樣的約束力的,那也就算違法了。

根據我的理解,農民在自己地邊上打一口水井,如果只用來灌溉,不做其他用途,應該不違犯什麼條件和法律,只是在條例的邊緣上,要看執行政策的怎麼理解。水利部門依法查處的私自取水,一般經常大量取水的,如工業用水,養殖用水,每天都要抽用地下水。但農民取水澆地,一年才澆幾次水啊?誰要是去查處打井抗旱的農民,叫農民交什麼罰款,那就真有點故意和農民過不去的意思了。

以我個人理解哈,為了保護水資源不被盜用,這個打井的農民雖然打了井,但平日不澆地的時候,可以用一定辦法把井口封死,急需時再打開用水,這完全可以算做為了抗旱臨時性應急用水!

不過,個人理解不同,希望大家還是在打井前先打聽明白政策,該報批的儘量報批,別給自己惹麻煩,也別給有關部門添難為。


齊東晏子


打井收費應該是因地而異吧!有的地區或許需要收費並且不是隨便就可以打井的,需要去水利辦理證件。但是有一部們地區不需要辦理或者收費,比如東北地區、東北地區的黑龍江省打井是不需要任何證件的並且無需繳納費用。但是從中也凸現出一個問題就是濫用地下水資源,這樣下去總有一天會讓我們沒有地下水可用了!小編更加希望大家不要亂用地下水資源,為了下一輩請保護生態環境讓我們一起共建美好明天。望採納





羅田達人


因為現在很多地區地下水超採情況突出,地下水位下降嚴重。容易產生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生態災害。各地加強監管會大大降低這些災害的發生。

建議題主,如果開採地下水,可以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請,在得到相關許可的前提下,才可以進行打井作業。給您一個審判快速通過的技巧吧,這個技巧只能用於農業灌溉的地下水開採,就是在每年的農業生產時期,可以以抗旱自救的名義進行申請,通過的幾率高,而且時間很短的。

希望可以幫到您。歡迎大家評論點贊已經評論,謝謝。


塞外白雪


看了有人提這樣的問題,氣的我睡不著覺。以前我們這邊灌溉用水,都是農民自己打井。由於農民自己打的水井只有十幾米深,遇到嚴重乾旱抽不出水。導致農作物減產,甚至絕收。前些年國家下撥經費,打三十多米深的機井。並且安裝變壓器,鋪設地埋線到機井方便農業灌溉。由此可見國家對農業灌溉用水的重視,對糧食生產高度重視。記得有一年冬小麥年前嚴重乾旱,溫家寶總理親自到河南、山東等地視察指導抗旱生產。我個人覺得農民只要是打用於農業灌溉的機井,應該是合法的。不知道回答的對不對,希望大家留言評論


李亞輝煌


老百姓種地需要井水灌溉,土地資源才能產出糧食來,難道要地裡的莊稼乾旱死,不打糧食,農民種地一年四季就看著糧食沒有水澆地,看著莊稼旱死,不打糧食,他們吃啥用啥,哪國家的糧食從哪裡來呀???國家政策好,惠民政策,就是安撫老百姓種地產出糧食就是最大的事兒,一切都要為農民種地產出糧食來讓路,保障國家糧食就是國家根基命脈國本


向上521


合理、又合法,這要違法估計天理難容、氣數已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