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勞務派遣是什麼意思,為什麼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的合同工都要走派遣?

大大大鐵


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僱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因為需要勞務派遣的單位一般都是好單位,比如國企、央企、事業單位等都需要招考進編才能進人,但編制有限制,而且要求相對較高,進人招考需要相關部門組織批准,但工作確隨時都需要人,也可能工作完了就不用這些人了,這種情況下,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就出現了,這種形式說白了就是用人單位合法欺負臨時工的一個手段,而且是同工不同酬的原因之一。我們來看一下勞務派遣對單位的好處,就明白為什麼事業單位及機關、國企願意用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

一、 成本低。

一個事業單位或者國企,正式工或者編制,福利待遇按國家政策執行,員工生老病死都要管,帶薪年假、產假、病假一樣不能少,工作幹多幹少,工資不能少,五險一金必須上全,平均月薪都的在7,8000以上,而且進入要進行考試,編制數需要相關部門審批,很麻煩,如果恰恰這個單位來一項急活,需要20個人,怎麼辦,這時候中介公司就出現了,說我可以給你僱20個人,你只需付我一筆人均4000元勞務費,其他你一概不管,你只管使用這些人,人員關係,合同、工資都由我來管,僱主單位一聽非常歡喜,這個項目幹完後,和勞務派遣公司解除合作關係,人員全部被辭退,僱主公司即把活幹了,還節省了成本,還不用繼續為這些人員支付工資,當然對這種用工形式非常的喜歡。

二、避免出現勞動仲裁糾紛。

事業單位和機關等這種單位非常重視自己的名聲,不怕花錢就怕被告,基本都在法律框架內辦事,如果自己直接和一些編外人員簽訂合同,那麼就需要上五險,保證節假日休息,在職工有病產假等等不能主動辭退還要保證薪水照付,如果不按規定,非法辭退編外員工就有被告的危險,這些問題當然不是單位希望的,增加成本,不好管理,風險大,所以他們非常願意通過中介公司僱傭臨時工作人員,也許這個中介公司還正好是領導親屬開的,還能借機巴結一下領導,管理責任,工資合同都由中介公司負責,即使打官司也找不到他們,百利無一害,何樂而不為呢。

三、招聘成本低,用工形式靈活。

事業單位及機關需要的各類人員,如保潔、廚師、保安、文員、客服人員等等相對低層次的,門檻較低,用工數量、時間都不固定,如果自己招聘還是挺麻煩的,如果和勞務中介公司對接,只要提出什麼時候要人,要什麼專業的人,長期還是臨時等要去,中介公司保證按時配齊,不合適還可以換人,成熟的流程,熱情的服務,他們當然願意用,省心、省時、省力。

勞務派遣早期出現是有積極作用的,為了解決一些單位低端工作和本單位高層次人員不對稱的矛盾,但隨著社會發展,完全走了樣,勞務派遣完全變成了用人單位節省勞動力成本,壓榨臨時工的一種手段,既想省錢還不想負責,勞動者毫無保障,一個單位三六九等分的無比清楚,待遇福利更是天上地下,勞務派遣工待遇始終徘徊在最低收入左右,活的憋屈而苦悶。


01號火星播報員


一、什麼是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用工是,是用人單位一種用工形式表現。這種用工形式主要會出現黨政機關、大型國企等單位輔助性、臨時性崗位上。2014年3月1日,國家出臺實施了《勞務派遣暫行規定》,明確勞務派遣過程中若干相關事項,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

(一)辦法中明確規定,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同時,也對什麼是臨時性、輔助性、可替代性工作明確的用數字進行量化,方便用人單位及勞動者進行鑑定。

(二)限制勞務派遣的數量,辦法中明確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有效遏制濫用勞務派遣制度的行為。

(三)明確了薪酬福利必須同崗同酬,解決了一直以來,勞務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崗不同權,社保福利待遇低等問題。


二、為什麼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合同工都要走派遣。

要明白“勞動關係”這個詞,勞動者與他所在的工作單位並無勞動關係,而是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對用工單位來說他只是購買勞動力或者 服務。 因此,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通過勞務派遣的辦法,既解決了他需要勞動力的辦法,又有效的控制他的用人數量。


混世老貓


勞務派遣是當前機關事業單位比較常用的一種用工方式,它主要是為了滿足工作需要,與招聘的編外人員的一種簽訂合同的方式。

在勞務派遣中,機關事業單位以政府購買的方式,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購買服務合同,然後編外人員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形成一種三角的勞動關係,非在編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不發生直接的勞動合同。


之所以會使用這種方式,是國家對機關事業單位的招聘進行了規範,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必須遵循逢進必考的選擇,而現實中要想招聘就必須有編制,很多基層單位面對龐大的工作量與編制的限制,只能選擇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招聘合同工來減輕工作壓力。

不過,現在一些基層單位還是有極少數人是直接與單位簽訂合同的臨時工,但他們都是在單位工作很長時間了,一般都是前期單位招聘的司機,後來公車改革他們不想離開,就繼續留在單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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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很好理解,就是字面意思,舉個例子,員工a跟公司b,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a不直接服務於公司b,而是公司b將a派到另外一個公司c去進行工作,這就是所說的勞務派遣了,既將自己的員工派到別的公司去工作。

為什麼事業單位會採用勞務派遣?

我覺得最主要的因素在於現在,事業單位、機關單位等,編制有限,無法及時擴招,同時業務量則在不斷的增大,所以這裡面有一個供需矛盾,單位急需要一些人來分擔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時編制又很難要到,所以只能通過其他的方式來解決人手不足的問題,其中購買服務就是最主要的一條路徑。所謂購買服務,就像上文提到的,事業單位向公司b簽訂一個購買服務的合同,讓公司b比招人,然後派人過來工作。

更深層次的原因是,各地的財政預算,在人頭經費上不是特別充足,所以相應的,財政預算編制都會牢牢限制住。據我所知,正式在編的員工,在總的待遇福利上,比勞務派遣工要好上兩倍左右,也就是政府部門招聘一個編制員工,花費在他身上的費用,包括社保工資公積金等所有費用,用來招聘勞務派遣工的話可以招聘三個。雖然在工作上,對於在編與和編外的要求不同,也不能簡單的用人頭經費來換算,但是依現在的形式,勞務派遣制在事業單位中仍會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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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機關事業單位都存在著大量的臨時工作人員,其中臨時工作人員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由機關事業單位與臨時工作人員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第二種是由事業單位與第三方勞務公司建立勞務關係,由第三方勞務公司將人員派遣至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熟稱勞務派遣員工。

勞務派遣員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工資由機關事業單位剝發至第三方勞務公司,勞務公司再將工資發放至派遣工作人員。在此期間,勞務派遣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均由第三方繳納。

那麼,為什麼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的臨時工作人員大多都要走派遣?

機關事業單近些年隨著體制內人員的老齡化,很多上了年紀的體制內人員,跟不上科技的發展,難以勝任原來的工作崗位。而且,體制內人員由於歷史遺留問題,面臨著嚴重超編,所以會面向社會,或者第三方勞務公司招聘一些臨時工作人員。

總上所述,勞務派遣員工與所在機關事業單位,並沒有建立勞動關係,這樣一來從根本上解決了事業單位超員的問題。同時,機關事業單位裁員的時候,可以直接與勞務公司解除勞務關係,這樣也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最後,事業單位感覺勞務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崗位,可以通過第三方勞務公司溝通直接調換人員。


好奇害死貓123496784


取消勞務派遣才是三觀正確的現象。勞務派遣的概念就是把派遣公司的財富建立在派遣工的痛苦上的價值觀,是把自己的驕奢淫慾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的價值觀。

總體來說,由於派遣工身份尷尬,他們在當年甚至連基本的崗前培訓都沒有受到過,就匆匆上崗,即使到後來業務熟練,也因為現實中與正式工存在尊卑差異,導致請示環節無形增加,變通不了,又因為他們沒有容錯機制,且要面對一些矛盾尖銳的基礎事物,做事很容易受挫,給人感覺比跟班都不如。

其次,是在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下,派遣工容易受到劣幣的驅逐,或者因為被不正確價值觀感染而導致隨波逐流。

在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下,容易得勢的是那些稱霸一方,對公司的某項業務直接包攬和控制的,由親戚員工組成的小山頭,他們利用勞務派遣這種充滿漏洞的,不規範的用工方式,把趨炎附勢,軟暴力,使人恐懼和恐慌,把插手公司秩序,破壞公司事務,打壓有幹勁卻不站隊的優秀員工演驛到極致,而捨棄了一些基本的誠信和人道主義,從根本上來講,對公司的危害極深。

利,人人都角逐,但,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付出有回報,這才是一種正確的價值觀,也是天道。

反之,一個人什麼都不做,對社會什麼貢獻都沒有,卻每個月坐收鉅額抽水費,驕奢淫逸,害得別人窮一生的,我認為總有一天會曝光於眾,人人喊打。


夢裡瀾濤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力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的勞動合同,由派遣勞工向要派遣企業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係存在於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是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

勞務派遣是當前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比較常用的一種用工方式,它主要是為了滿足工作需要和編外人員簽訂合同的方式之一,在勞務派遣中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購買服務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與編外人員簽訂合同,形成一種三角的勞動關係,雖然非編外人員直接給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工作,但是合同卻與勞務派遣企業簽訂。

其實這樣對於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來說有很多好處,首先減少了自身的工作量,要知道直接招聘編外人員,需要自己花時間和精力去招聘、面試等等,走派遣就不用,編外人員直接由勞務派遣企業派遣過來;其次,如果編外人員發生什麼事情也與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沒什麼關係,因為勞動者簽訂合同是與派遣公司簽訂的。

此外,如果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對派遣人員工作表現不滿意,可以直接換,再者走派遣對於一些福利或者獎金的,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可以不給或者少給,畢竟是編外人員而且還是派遣過來的,可以說完完全全是外企業人員。



關於勞務派遣就是勞動者與其工作單位並不屬於勞動關係,而是和另一個派遣公司等單位形成的勞動關係,由派遣公司將勞動者派到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去工作,最終用人單位再與派遣單位簽訂派遣協議。

所以,派遣勞務,又叫員工租賃,也就是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向勞務派遣公司提出用人標準以及薪資福利等條件,公司把合適的名單送交於用人單位,經單位選擇並做出決定。用人單位再和公司簽訂勞務租賃協議,最後就是派遣公司和被僱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就可以了。

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的合同工都要走派遣,這樣一來他們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單位員工,用人單位可以說是獲得了很好的勞動力,出了什麼問題也能很好的將包袱甩掉。給有編制的內部人員發福利,發獎金時,就可以不給或者是少給派遣人員。

派遣人員若是有意見,那用人單位便可以向派遣公司以工作表現不好等理由要求對方再次更換派遣員工。這對於很多事業單位以及機關單位來說,實在是一件好事。所以,他們都會讓合同工走派遣。

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合同工家裡有關係,有門路,為了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便和領導打通關係,將其安排在某一崗位上。而領導讓這一部分人走派遣,一是為了自己不用出工資,二是為了出現問題之後,自己不用擔責任,可以說是很完美了。


共享人才


一、勞務派遣的概念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二、崗位範圍

國家發佈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二章用工範圍和用工比例第三條規定: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

1.臨時性工作崗位

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

2.輔助性工作崗位

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

3.替代性工作崗位

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廣西事業單位考試


勞動者與其工作的單位不是勞動關係,而是與另一派遣公司等專門單位形成勞動關係,再由該派遣公司派到用人單位勞動,用人單位與派遣公司簽訂派遣協議。勞務派遣亦稱員工租賃,即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勞務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員的標準條件和工資福利待遇等,公司把人員名單送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進行選擇並確定。然後用人單位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務租賃(派遣)協議,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與派遣公司的關係是勞務關係;被聘用人員與派遣公司的關係是勞動關係,與用人單位的關係是有償使用關係。

以上是解釋勞務派遣的含義,現在給你解釋一下為什麼事業單位也會有勞務派遣。1、有一部分人沒有正式事業編制,但他們想到事業單位工作(以女性居多,可能好說對象),畢竟聽起來體面一點,工作環境也想對好一點。這部分人家裡可能有點關係,和意向單位領導說通後,通過勞動局勞務派遣中心,向意向單位輸送人才。這樣工資也不需要用人單位出,用人單位也不需要承擔很大的責任,本人也能在相對輕鬆環境中工作,可謂一石三鳥。2、目前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確人現象嚴重,編制已滿,多年不進人,有的甚至已經影響工作的開展,因此,有些地方也會以勞務派遣的形式招聘一些大學生,充實到事業單位中去。3、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是符合目前我們國家的國情的,我們這裡還有一種工種叫公益性崗位,不知大家聽說過沒有,這種崗位也是在各類事業單位中工作,籤一次合同是3年,3年後原則上就不續簽了,這會導致原本工作業務已經很熟練了,正是出力的時候,卻到期不能再工作了,也不利於工作開展,目前我們這地方的工崗,也要慢慢轉入勞務派遣中去,以方便工作。

不知回答是否滿意,請大家批評指正,共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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