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月20日讯(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彭悠 胡雅潇)十堰市粗心户主将家里钥匙放在窗台上,这正好给了小偷可乘之机,小偷轻松开门进去,盗走了24万元现金。昨日,这个小偷被警方刑事拘留。
1月15日17时,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某商贸城业主被入室盗走24万元。
经研判,民警迅速锁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却发现该嫌疑人正驱车前往陕西省商南县,民警遂驱车赶往商南县追捕,到达商南县后却又发现嫌疑人驱车返回十堰,目的地十堰市郧阳区。绕了一大圈终究还是回十堰了,这可是自投罗网。1月16日17时,守候多时的刑侦大队民警在郧阳区将正准备给车加油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现场缴获5万余元赃款。
“你为什么要偷钱?”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竟语出惊人,“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我本来只是想买鱼,看到钱后就控制不住自己,毕竟到年底了,我想搞点钱回家过年。”
经审讯,嫌疑人刘某原本想去商贸城买鱼,结果一楼店面无人照看,于是顺着楼梯上二楼准备找店家,发现了放在窗台上的房门钥匙,于是用这把钥匙将房门打开并进屋转了一圈,找到放 在包里和抽屉里的24万元现金,将现金装入手提袋后离开现场。
昨日,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
1、不要将房门的钥匙放在窗台、门的上方等显眼的位置,保持人走门窗锁好的习惯。
2、不存放贵重物品。尽量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的现金及贵重的首饰和物品。
3、锁好门窗。晚上休息或外出时,请一定认真查看门窗是否关闭并锁好(切记反锁)。
4、商铺中存放有大量现金时,最好装备监控,保持人不离店。
閱讀更多 楚天都市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