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黃益平:P2P做的有點像農貿市場,誰想來就來誰想走就走

黃益平:P2P做的有點像農貿市場,誰想來就來誰想走就走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金微 北京報道

9月2日,由金融城、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主辦的第三屆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會上,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黃益平表示,數字金融野蠻生長時代結束了,進入數字金融2.0時代,面對金融科技創新,不能摸著石頭過河,需要加強數字技術突破、信用文化建設以及建立新的監管框架,未來的數字金融行業可能是三位一體的。

黃益平在談到金融監管時說,我們的監管相對比較寬鬆,這是說的好聽一點。說的難聽一點,監管缺位,沒有監管。沒有監管就導致這個行業會非常混亂。P2P按道理來說其實就是點對點這樣一種資金的融通,應該說在中國市場上是有需求的。但是,這樣的一個點對點的融通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條件,就是你必須要能做風控。因為本來金融交易風控就很難做,你把它放在一個平臺上,如果沒有做風控這樣的平臺是做不下去。

“2007年第一家平臺上線,當時基本上就沒有人管,後來我們試圖去了解,為什麼沒有人管?有的人說,它看起來就是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我們是不管的。有的說是,也不知道怎麼管,我們是機構監管,誰發牌照誰監管,誰也沒發牌照,誰不知道管或者該不該管。”

黃益平說,2013年餘額寶一上市,2014年互聯網金融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是一個創新,一大群的平臺就進來了。有一些是有資質,有很多是沒有資質,這時候監管仍然沒有采取措施,沒有采取可能的機構監管,我們沒發牌照,我也不知道怎麼管它。政府工作報告都說了這是一個好東西,我們去管它那不就不合時宜,政府說放權是大方向,任何管的東西看成一個反面的東西。“這樣一來就真的魚龍混雜了,有好的平臺也有不好的平臺,但是沒有人甄別它,沒有人反對它。”

2015年網貸《暫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出臺,黃益平說提了三條意見,第一,在信用文化缺失的國家,單純指望點對點的信息中介很難做。第二,把監管責任放給地方政府是不負責任的,小額信貸公司可以有地方政府金融辦來監管,網絡公司由地方政府金融辦來管會出現監管套利的問題。第三,做金融交易要不要牌照。

“2016年年中,這個政策出來做了一些妥協,實際上釀成一些問題,一開始一年為期整治完畢,2017年的時候又開始延期一年到了今年上半年,最後就發現各個地方分頭做備案標準不太現實,導致了很多問題。再次延期,最後就變成到目前的狀態看起來比較難收拾,投資者恐慌,借款人惡意逃廢債,平臺也不知道怎麼辦。”

黃益平說, 本來P2P有價值,可以給我們做貢獻的業務,最後因為行為沒有規範,不該做的沒有被禁止,應該做的沒有被鼓勵,最後就搞成了這樣,看起來有點像農貿市場,誰想來就來,誰想走就走,但是搞金融跟農貿市場就不太一樣。

我們中國到底還能不能持續領先世界?或者說我們還能不能持續下去?黃益平說,個人覺得應該說還是有可能的,但是有很多課要補,有很多過去的做法不見得還是保持未來的趨勢。要注意的一點是我們現在能取得這樣的一個暫時領先的地位是來之不易的,而且這裡頭是有一些真正的價值,這個創新是有意義的。“所以我們今天要整治它也好、規範它也好、支持它發展也好,千萬不要把嬰兒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千萬不要感覺今天行業有點問題就覺得行業都是壞人,我們還是要看到很多好的創新。”

黃益平說,金融要做實實在在的工作,前提是監管要全覆蓋。做金融行業不能是農貿市場,來了就來,走了就走。全覆蓋意味著過去這種野蠻生長的時代已經結束了。“我們其實也在看到在這個領域裡頭有一些大的平臺已經自身在轉型,也許是出於監管的考慮,也許是出於資本金的考慮,很多原來說做FinTech要做TechFin,要做平臺不做直接交易。我說的數字金融2.0,擅長做技術的做技術,擅長做金融的做金融,這兩個不要輕易混在一起,對大部分公司來說你擅長做什麼就做什麼,不要眉毛鬍子一把抓,最後什麼都抓不好。”

黃益平總結說, 如果把這個行業健康發展起來,三個方面可能都是需要的:第一,數字技術要繼續進一步的突破,幫助我們解決金融過去解決不了的問題。第二,必不可少的是我們要培養髮展信用文化,想象任何人都可以在信用體系外頭做一套新的金融交易其實是很難。民間借貸是有風控的手段,你不要看著它沒有在正規體系裡頭,但是它是熟人文化,相互之間瞭解才能做交易,它是有風控的辦法。中國有現金貸,美國也有現金貸,但美國現金貸多少也有信息查驗和風控的手段,這是必不可少,不管你用什麼樣的方式。 第三,我們的監管框架可能是需要改善,這裡頭因素很多,比如說機構監管顯然不合適。應該說是什麼樣的交易什麼樣的機構要監管,不能推卸責任。

黃益平最後說到,中國數字金融應該有前途,但是這個數字金融要走向一個新的2.0時代,這個新的2.0時代,中國數字金融行業很可能是三維一體。第一是大的平臺。這個平臺可能是獨角獸的互聯網公司,但也可能是大型的金融機構,比如說保險公司,比如說銀行,在歐洲在推動所謂的開放銀行,其實這些金融機構完全有條件做成一個新的類型的平臺。 第二類,專注解決提供技術方案,解決方案的第三方金融科技公司,包括今天我們獲獎的公司,包括在美國我們看到很多公司,它不是金融機構,它是一個科技公司,但是它幫助金融機構解決技術問題。第三類,專門運用金融數字技術解決金融問題的金融機構,兩者和三者是可以重合的,但是三個角色都是必不可少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