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徙於武乙,去於帝乙”:甲骨文揭示晚商都城所在地

文|郭曄旻

隨著收集甲骨文材料的增加和研究的深入,羅振玉終於在1910年從甲骨文上發現了“殷王名諡十餘”,並進一步推斷出土甲骨的小屯村當是“徙於武乙,去於帝乙”的晚商都城所在地。又經多人的深入研究,確定這些甲骨的出土地就是《史記》中所說的“洹水南,殷墟上”的“殷墟”所在地。這些甲骨文,主要是商王室進行占卜的記錄。其內容有祭祀、天象、田獵、年歲、農業、征戰、王事等,包括了殷代社會各個方面的情況,不啻殷商王朝保存下來的重要歷史文獻檔案庫。

王國維對這種新發現的史料極其重視,從1915年開始他就進行了有關甲骨卜辭和商代史的研究。他從考釋甲骨文中的“王”字入手,先後在甲骨卜辭中考證出了“契”“帝嚳”“相土”“冥”“振”“微”“報乙”“報丙”“報丁”等先公先王名諱。通過《殷卜辭所見先公先王考》和《續考》這兩篇著名論文,王國維全面考證了甲骨文中出現的殷的先公和父、兄之名,對殷商世系進行系統的考證與研究,他考定了大乙(成湯)至帝辛(紂)的先王世系,還考定了大乙以前的部分先公世系。他不但證明《史記·殷本紀》大致可靠,而且還糾正了《殷本紀》中所誤排的“先公先王”的位次。如《殷本紀》中“三報”的次序是“報丁、報乙、報丙”。王國維根據綴合的兩片卜辭,發現幾位先公之次序應是“報乙、報丙、報丁”,《史記》寫成“報丁、報乙、報丙”是後世傳抄而成誤而有此紕漏的。至於《殷本紀》中的“主壬”“主癸”,由甲骨卜辭察之,則應當是“示壬”“示癸”的形誤。

當然,瑕不掩瑜。甲骨文的記載,至少可以證明《殷本紀》所載商王朝是確實存在的。這些來自三千年前古文字的證據,把中國有考據可信的歷史提早了一千年。人們不能不相信,作為一個嚴肅的歷史學家,太史公在著述《史記·殷本紀》時,雖然失於簡略和有些誤漏,但卻是有所本據,而非向壁虛造。換言之,甲骨文的發現與研究,不但復原了殷商曆史框架,而且恢復了人們對於《史記》以及整個中國上古史系統真實性的信心。

“徙於武乙,去於帝乙”:甲骨文揭示晚商都城所在地

刻辭卜骨拓片

實際上,《墨子》所說的“書於竹帛”的文獻,與“鏤於金石”的銘文,再加上橫空出世的甲骨文,這些資料已成為當代研究中國古代歷史重要的資料。《史記》中關於“孫子”的懸念,便是因為銀雀山出土漢簡而獲得破解。

司馬遷在《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裡所提到的“孫子”就是“孫武”。他是春秋晚期齊國人,著有兵法《十三篇》。後來孫武南投吳國,幫助吳王闔閭成就霸業,所謂“西破強楚,入郢,北威齊晉,顯名諸侯,孫子與有力焉”。

同一篇列傳裡,還記載了百餘年後的孫臏。他和龐涓是同學,龐涓在魏國得意之後,自己知道本領不及孫臏,把他召到魏國,製造一宗冤案,處以斷足的刑罰。後來孫臏設法見到齊使者,偷越到了齊國——他是孫武的後人,齊原是他的母國。齊國貴族田忌同威王、群公子賽馬,孫臏見他們的馬匹腳力相近,便向田忌獻了一計,用下等馬同人家的上等馬比,丟掉一局;用上等馬同人家的中等馬比,中等馬同人家的下等馬比,穩取兩局。田忌照計行事,獲得勝利,便把孫臏推薦給威王。齊用孫臏為軍師,先圍魏救趙,挫魏軍於桂陵,又圍魏救韓,在馬陵設下埋伏,萬弩齊發,俘殺魏太子申,逼使龐涓自殺,消滅魏軍十萬。《孫子吳起列傳》最後總結,“孫臏以此名顯天下,世傳其兵法”。

以此看來,《史記》的記載是很清楚的,先有孫武,後有孫臏,兩人各有一本兵法傳世。《吳孫子》即《孫子兵法》被譽為“兵學聖典”。明代《武備志》盛讚其為:“前孫子者,孫子不遺;後孫子者,不能遺孫子。”(比孫子早的兵書,它的精華孫子都包括了;孫子以後的兵書,也超越不了孫子的範圍)至於孫臏的兵書在《漢書·藝文志》中稱為《齊孫子》,可惜它大約在東漢末年至魏晉時期就失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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