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再讀《史記·淮陰侯列傳》,有一些新的感悟,分享給大家。
韓信早年在家鄉,過得比較慘,《史記》是這樣記載的:
淮陰侯韓信者,淮陰人也。始為布衣時,貧無行,不得推擇為吏,又不能治生商賈。
【翻譯】淮陰侯韓信,是淮陰人。當初他還是平民百姓時,家境貧寒,放蕩不羈,不能被推選去做官吏,又不會經商做生意。
常從人寄食飲,人多厭之者。常數從其下鄉南昌亭長寄食,數月,亭長妻患之,乃晨炊蓐食。食時,信往,不為具食。信亦知其意,怒,竟絕去。
【翻譯】 韓信經常寄居在別人家吃閒飯,人們大都討厭他。有陣子韓信一直都到南昌亭長家裡混飯吃,一吃就是幾個月,這讓亭長的妻子很厭惡他,於是提前就把飯做好吃完。
韓信再來的時候,他們飯已經吃完了,也不再給他做飯。韓信立馬明白他們的用意,所以很是惱火,跟南昌亭長就此絕交。
信釣於城下,諸母漂,有一母見信飢,飯信,竟漂數十日。信喜,謂漂母曰:“吾必有以重報母。”母怒曰:“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孫而進食,豈望報乎!”
【翻譯】韓信跑去城下釣魚,也釣不到什麼魚。有幾個大娘在河邊洗衣服,其中一個大娘看韓信餓的可憐,就拿飯給他吃。在接下來的數十天,韓信一直吃洗衣大娘的飯。
韓信很感動,說:“我將來一定會重重報答您。”結果沒想到大娘生氣的說道:“你一個大男人連自己都養不活,我不過是可憐你才給你飯吃,哪裡還指望你會有什麼報答!”
淮陰屠中少年有侮信者,曰:“若雖長大,好帶刀劍,中情怯耳。”眾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袴下。”於是信孰視之,俯出袴下,蒲伏。一市人皆笑信,以為怯。
【翻譯】有一日,一個殺豬的年輕人當眾羞辱韓信:“你看上去人高馬大,還喜歡佩帶刀劍,其實不過是個膽小鬼。你要是有種,就拔劍來跟我比比;你要是怕死不敢拔劍,就從我胯下爬過去。”
韓信盯著這個年輕人看了很久,然後低下身子,趴在地上,從他胯下爬了過去。滿街的人哈哈大笑,都恥笑韓信膽小如鼠。
以上就是“漂母乞食”和“胯下之辱”的典故,大家應該都很熟悉。
若干年後,大漢統一天下,韓信也功成名就,以楚王的身份回到了家鄉。
他會怎麼對待絕交的南昌亭長,施捨飯食的洗衣大娘,羞辱他的殺豬少年呢?
信至國,召所從食漂母,賜千金。及下鄉南昌亭長,賜百錢,曰:“公,小人也,為德不卒。”
召辱己之少年令出胯下者以為楚中尉。告諸將相曰:“此壯士也。方辱我時,我寧不能殺之邪?殺之無名,故忍而就於此。”
【翻譯】韓信回到家鄉,召見了曾經給他飯吃的洗衣大娘,賞賜千金。又叫南昌亭長過來,但只賞賜了一百錢,說:“您,是一位小人,行善事不能有始有終。”
韓信還召見了那個當街羞辱自己的無賴少年,任命他為中尉(相當於市公安局局長)。同時告訴身邊的將領百官,說:“就是這位壯士。當年他羞辱我的時候,我難道不能殺死他嗎?殺掉他沒有意義罷了,所以我才忍受一時的羞辱而成就了今天的功業。”
【解讀】富貴之後,回到老家顯擺一下,也無可厚非。對施捨自己幾頓飯的漂母,韓信回報千金。滴水之恩,當以湧泉相報,這也沒問題。
但是,對養了自己幾個月的南昌亭長,韓信只給了一百錢,可能剛剛夠當年的伙食費。這不是赤裸裸的羞辱嗎?這還不算,還要罵人家是“小人”,是不是很過分?
捫心自問,如果有朋友成天來我們家蹭飯吃,一天兩天還可以,幾個月誰受得了?而且那還是農耕社會,多養活一個人吃飯的壓力要遠比現在要大。
就好比大學的時候,室友偶爾生活費花完了,我們會主動請他吃幾頓飯。但如果整個學期都要我們請吃飯,我們還願意嗎?恐怕到吃飯的點,大家都要找藉口躲開他了。畢竟我們都不是富二代,生活費並不寬裕。
為什麼韓信會恨南昌亭長呢?
假如你平白無故地每月給某人一筆惠贈,開始時他會驚訝,漸漸地,他習慣了,視為當然了。然後,有一回,你減少了惠贈的數目,他會怎麼樣呢?他會怨恨你。
假如你平白無故地每月向某人敲一筆竹槓,開始時他會氣憤,漸漸地,他也習慣了,視為當然了。然後,有一回,你減少了勒索的數目,他會怎麼樣呢?他會感激你。
這就是人性。
“昨天你對我愛答不理,今天我讓你高攀不起”,這也許就是韓信的心裡話吧。韓信對漂母一飯報以千金這個行為,往壞處想,可能部分原因也是為了羞辱南昌亭長而做的。
最後再看,韓信是怎麼對待自己真正仇人的,那個讓他承受胯下之辱的無賴?
讓人驚訝的是,韓信竟然把這樣一個街頭無賴,一個殺豬的,提拔成了中尉,相當於現在的市公安局局長。
韓信看上去是以德報怨,實際上不過是一種沽名釣譽式的表演,讓別人以為他很大度。這種心態也不新鮮,現在有些草根出生的富豪,在發達後往往也會回到老家大擺宴席,宴請那些曾經輕視和羞辱過自己的人。
說到底,他們還是沒有擺脫過去的弱者心態。真正的王者,對那些曾羞辱過自己的人,態度應該是無視。哪怕對他們多看一眼,都是對生命的浪費。
韓信回到家鄉,所有的行為,都是怎麼爽怎麼來,完全以自我為中心。這也許就是他性格上最大的缺陷吧。
性格決定命運,韓信最終的受害,在這個時候就已經註定了。
《楞嚴經》中有段話說:“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
意思是說,有人用手指指著月亮讓你看,你應該看月亮而不是看手指。正確的做法,是順著他的手指去觀察月亮。倘若你反覆研究他的手指頭,以為這個長長的東西就是月亮,則你不但不會明白什麼是月亮,反而在手指上迷失了自己。
每次當我借古論今的時候,總有人會跑來跟我說,歷史不是這樣的。實際上,我們從來不缺對歷史的翻案文章,今天可以這樣翻,明天又可以那樣翻。我們最缺的,是怎麼借歷史指導生活,增加智慧。
歷史就是那根指示智慧的手指,學歷史絕不是為了記住幾個故事,更不要陷入史料考據中不可自拔。
韓信的史料是否有假,又有什麼關係呢?
只要我們藉此讀懂了人性,以後幫人的時候,就不會重演“南昌亭長”出力不討好的悲劇;將來待人時,也不會格局太小,總是以自我為中心。
歷史的最大價值,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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