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叶加河提起公诉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叶加河提起公诉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原局长叶加河(正处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叶加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叶加河利用担任厦门市思明区科学技术局局长、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担任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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