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習”閱讀

“練習”閱讀

馬建紅(法學博士)

讀罷美國人莫提默·艾德勒和查爾斯·範多倫合著的《如何閱讀一本書》,筆者深感“閱讀”事大,絕非只要識字就能完成的工作。正如該書譯者之一郝明義在“譯序”中所說,讀完這本書後的感覺竟是“羞恥”:“我是個做出版工作的人,成日與書為伍,結果到那個春節前的兩個月才知道這本書,到自己四十四歲這一年才讀這本書,幾乎可說無地自容。之外,也不免深感懊惱:如果我在初高中青少年時期,就能讀到這本有關如何讀書的書,那我會少走多少閱讀的冤枉路?”

《如何閱讀一本書》初版於1940年初,出版後立刻就成為暢銷書,還被翻譯為法文、瑞典文、德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到上世紀七十年代,作者又對該書進行了改寫和修訂。因為在此期間,社會發生了很大變化,隨著收音機、電視的普及,書本的部分功能被取代,“我們不得不承認,電視有部分的功能確實很驚人,譬如對新聞事件的影像處理,就有極大的影響力。收音機最大的特點在於當我們手邊正在做某件事(譬如開車)的時候,仍然能提供我們資訊,為我們節省不少的時間。”然而,變化中又有不變的,那就是我們“從書寫文字中汲取資訊,增進對世界的瞭解”的閱讀目的沒有變,閱讀速度這樣的技巧性問題依然困擾著人們,“不是所有的書都可以用最快的速度來閱讀的。法國學者帕斯卡爾在三百年前就說過:‘讀得太快或太慢,都一無所獲’。”

作者在該書1972年版的序言中提到的這些問題,在今天也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從那時到今天,社會的發展何止一日千里,除收音機、電視外,幾乎無處不在且高效便捷的網絡環繞在我們身邊,“低頭一族”在手機上快速瀏覽著各種資訊,幾乎人人都成了“閱讀者”,以往只能在圖書館借閱的資料,現在人們很容易就能得到“電子版”,“讀萬卷書”已不再是一種誇張的表達。書籍的載體變了,然而閱讀的本質並沒有變,如何閱讀的問題依然存在,這也是這本初版於1940年代、重寫於1970年代的書,在今天仍未過時的原因。

在該書中,作者將閱讀分為基礎閱讀、檢視閱讀、分析閱讀和主題閱讀四個層次,每個層次的閱讀都有不同的規則。基礎閱讀一般在小學、中學階段即可完成,而在檢視閱讀中,讀者要學會系統的略讀或粗讀,以發現這本書“是否值得花時間仔細閱讀”。作者建議的規則是:先看書名頁,如果有“序”就先看“序”;研究目錄頁,對這本書的基本架構做概括性的理解;如果書中附有索引,也要檢閱一下,以快速評估這本書涵蓋了哪些議題範圍,以及提到的書籍種類與作者等;讀一下出版者的介紹;從目錄中挑幾個看來跟主題息息相關的篇章來看;把書打開,東翻翻西翻翻,念個一兩段,有時候連續讀幾頁,但不要太多。這個層次涉及到速度問題,“許多書其實是連略讀都不值得的,另外一些書只需要快速讀過就行了。有少數的書需要用某種速度,通常是相當慢的速度,才能完全理解。”這就需要學習和培養速讀技巧,以免浪費時間。

研究生寫論文時,需要對相關領域已有的研究成果做一個總結,體現在論文中,就是“研究綜述”。《如何閱讀一本書》的“分析閱讀”中,作者給出了相關的規則,如依照書的種類與主題進行分類;用最簡短的句子說出整本書的內容;找出作者想要解決的問題,等等。在此基礎上,要判斷作者的主旨,讀者要提出自己贊同或反對作者的意見,以期對這本書做出公正的評斷。這個技巧對學生寫作論文“研究綜述”會有很大幫助,而對於喜歡寫書評的讀者來說,也是必備的基本功。

至於第四個層次“主題閱讀”的閱讀規則,筆者認為最適合正在選題、開題寫論文的研究生。在主題確定前後,對一個特定的問題,至少要閱讀兩種或更多的書,這就要先通過“檢視閱讀”快速瀏覽,對自己想要研究的主題形成清晰的概念,剔除那些貌似與主題相關實則無用的書;然後運用“分析閱讀”規則,形成“研究綜述”,這樣就可以進入主題閱讀階段,找到與研究主題相關的章節。

第二步是要概括說明諸多作者對同一主題的看法,列出一些可以把主題說明白的問題,讓那些作者來回答這些問題。當發現兩個作者對同一個問題有相當瞭解,所作回答卻完全相反或矛盾時,就要“界定主題”,這才是一個讀者或論文寫作者要真正參與的議題。

最後進行“分析討論”,形成自己的主張或觀點,“對一個問題完整地分析過後,將來其他人對同一個問題要作研究時,我們的分析討論就會提供他一個很好的研究基礎,讓一個原創性的思考者能突破困境。”在論文答辯中,很多學生最擔心的問題是“你的文章的創新點是什麼”,如果能按照“主題閱讀”的規則去做研究,“創新點”會自動躍然紙上,這樣磨出來的論文,還有什麼好擔心的呢!漫畫/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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