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銀行:即日起可申辦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

大河財立方消息3月9日,鄭州銀行發佈關於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公告。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19〕第30號公告要求,現將本行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LPR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總體原則

保障借款人合同權利和消費者權益,尊重借款人選擇權,在協商基礎上實行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

二、轉換範圍

此次轉換貸款的範圍包括2020年1月1日前本行已發放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固定利率貸款不在本次轉換範圍內。貸款到期日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的可不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週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

三、轉換規則

(一)經協商一致,可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二)LPR的期限品種依據原合同貸款期限確定。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參考1年期LPR;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參考5年期以上LPR。

(三)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外,其餘貸款的加點值或利率水平可與原貸款經辦行協商確定。

(四)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加點值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佈的相應期限的LPR之間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轉換後的執行利率水平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應期限LPR與加點數值之和。之後,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五)重定價方式。定價基準轉換的同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週期和重定價日。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後,貸款重定價週期、重定價日仍保持原合同約定不變。

(六)原借款合同有兩個(含)以上借款人,需所有借款人意見一致且辦理完成,才可完成轉換。

四、轉換時間與渠道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客戶

本行將於4月份統一將您在轉換範圍內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

如您暫不同意轉換,可於2020年8月31日前登錄本行手機銀行或電子銀行進行登記(系統預計4月初上線,以實際上線時間為準),或聯繫經辦行申請處理(聯繫方式可通過95097進行諮詢)。前往經辦行辦理時,主借款人、所有共同借款人應攜帶身份證同時到場,如貸款使用戶口本等其他證件辦理,請一併攜帶,如有特殊情況,可與經辦行聯繫上門辦理。

(二)其他貸款客戶

本行其他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採取線下辦理方式。您可與經辦行聯繫(聯繫方式可通過95097進行諮詢),諮詢相關辦理流程、手續,並預約網點辦理或上門簽約。

五、轉換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至2020年8月31日。為保障您的合法權益,請務必於2020年8月底前及時申請辦理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

六、溫馨提示

(一)當前正處於疫情防控期間,從健康安全出發,建議您先行了解轉換規則、辦理方式等事宜,待疫情結束後再前往網點辦理。同時,建議您避開定價基準轉換初期及尾期的高峰期,在轉換期內分散辦理。如前往網點辦理,您可以提前撥打客服電話95097瞭解貸款經辦網點信息。

(三)定價基準轉換後,請您關注還款變化並按時足額還款。

(四)本行不會以定價基準轉換為由收取任何費用,請不要相信本行以外人員的電話或短信。

衷心感謝長期以來您對鄭州銀行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問,可垂詢您的貸款經辦機構、經辦客戶經理或致電95097。

特此公告。

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9日

責編: 劉安琪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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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即日起可申办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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