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審法庭調查期間法官可以以“鑑定是浪費時間”的理由不啟動鑑定嗎?為什麼?

tig張


你好,關於這個問題,法院以這麼簡單的理由口頭答覆是有點不妥,法院對於是否准許重新鑑定確實有自由裁量權,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重新鑑定,但是也需要有充分的理由。

不過,案件既然已經重審,很多問題在之前的審理中應該已經暴露得很清楚了,重新鑑定也不是案件當事人一提出就必須做的,你申請重新鑑定,就像有些網友回答的,要舉證說明重新鑑定的必要性和理由,有些情況下,重新鑑定確實沒有意義,或者是根本沒有做的可能性,比如案件經過時間太長,很多證據已經無法收集,這樣的話就沒有重新鑑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另外,就算是可以重新鑑定,法院也不可能說只要當事人申請,就一定要同意,否則可能會出現只要鑑定結果不符合當事人的想法,當事人就一直申請重新鑑定,那麼這個案件要到什麼時候才能結束?所以這個問題裡法官回答確實有點太簡單粗暴,不過理由不會這麼簡單建議還是和法官深入交流一下,說清楚你們的理由和重新鑑定的必要性。


稜鏡說法


發回重審後,按照一審程序進行審理。鑑定申請是你的權利,建議你遞交書面申請。根據民訴法規定,專門性問題需要鑑定的,當事人可以協商鑑定機構,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由此,我個人認為法院收到申請後應當依法指定或委託。但實務中,多數法院對不鑑定都是通過口頭回復。我個人認為,法院回覆你的理由屬於實情,如果法官能夠耐心的給你講解一下鑑定的風險和成本,你也行就能想通了。多溝通吧!


重慶邱律師


不知道民事還是行政訴訟,一般重審的案件了,簡單的一句話說不清楚的。法官對於證據是否應該鑑定有自由裁量權,提出鑑定的一方應當舉證證明鑑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還要墊付鑑定費用。在這裡問基本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武漢胡律師


法官不可以這樣回答。因為鑑定期間佔用的時間,不計入辦案審限。法官不準鑑定的理由只能有2個,一是不符合程序規定,二是不符合事實規定。


快樂羊羊羊


鑑定有其法定的啟動理由,不符合法定條件,那就不能啟動。另外,這是仲裁庭,不是法庭。


似水流年148054408


因為這個理由顯然是不合適的。訴訟雙方必須對證據達成一致。一方有異議,必須重新進行鑑定,只是鑑定費用由提出異議一方承擔。


秋色正傑


法官不支持案件當事人的鑑定申請?是違反法定程序的徇私舞弊行為?可反映和投訴法官的問題?


默認主人


鑑定必須要有正當理由,否則法官可以不批准司法鑑定


嚮陽


你還是問問律師比較靠譜,推薦你一個小程序,叫懂了嗎法律在線諮詢小程序,上面可以免費諮詢律師,微信搜懂了嗎法律在線諮詢小程序就能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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