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的官制是怎麼樣的,百官之首是宰相嗎?

鳶飛九天2018


宰相是俗稱,正稱是丞相,丞和相都有輔的意思,王或帝的副手,從宰衡家天下到國天下,到漢朝成為百官之首,政府首腦,隸屬皇權又制衡皇權。


漢朝中央政府,有高官三公,九卿,三公指管行政的丞相,管軍事的太尉,掌監察的御史大夫。大尉與丞相位相等,卻除了軍事外不能插手其他,而要當上丞相,卻必須先做御史大夫,如此看來,三公中丞相權力最大。九卿也屬丞相管轄,其中有掌管祭祀的太常(奉常),掌管皇家門戶的光祿勳,掌門衛屯兵的衛尉,皇帝的司機太僕,負責法律的廷尉,負責外交的大鴻臚,管皇家宗族的宗正,負責政府經濟的大司農,管皇室經濟的少府。(今日頭條南方鵬首發)


除了轄九卿外,相府還有十三曹,類似秘書處,分別與各級各部門對應接洽。眾所周知,漢朝實行郡國並行,郡守太守與九卿同級,都是二千石,可以互調,九卿進一步則可以當三公。太守之外還有刺史,刺史由中央特派,初僅為六百石官員,負責到各行政區劃調查,最多不超過九郡,刺史屬御史丞。御史丞是御史大夫手下兩丞之一。他們的考察意見彙集到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再向丞相彙報。


由此看來,漢初丞相是不折不扣的最高行政長官,不但管轄政府一切事務,還能插手到皇宮中事。漢武帝時為分丞相權力,設立以大司馬為首的內朝,並徵召各郡國賢良策對,與丞相領導的外朝抗衡,削弱相權。內朝官員有侍中、常侍、散騎、諸吏等。至後來內朝完全壓倒外朝,大司馬總攬軍政,霍光輔政時才能主持昌邑王廢立之事而不受干擾。

東漢光武帝把三公改為司徒司馬司空,虛名尊崇而實權歸於尚書,皇帝不辭辛勞自親庶務,但這樣一來對皇帝的能力又要求極高,並不能長期保障皇權不失。

讀史鑑今,修心明性,歡迎關注南方鵬共同探討。


南方鵬


漢承秦制,漢朝的官制主要延續了秦朝的“三公九卿制”,這種統治架構一直持續到了兩晉時期,期間雖然官員名稱有所改變、官職有所增減,但總體架構並未改變。

“三公九卿”的總體架構

三公九卿制源於秦朝時期,以皇帝為尊,中央設三公九卿,地方則繼續延續郡縣制,設郡守、郡尉,縣令、縣尉等職。

1、中央官職:

三公:

太尉,主管軍事;

丞相,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

御史大夫,負責執掌群臣奏章,下達皇帝詔令,並管理國家檢察事務。

九卿:奉常,掌管宗廟祭祀,和國家之禮;

郎中令,負責皇帝禁衛;

衛尉,負責皇宮守衛;

太僕,負責皇帝車馬;

少府,負責皇帝財政;

廷尉,負責司法;

典客,負責外交和內部少數民族事務;

治粟內史,負責糧食和財政(沿用秦時官名)

宗正,負責皇室事務。

2、地方官職:

郡:郡守,郡的最高長官;郡丞,負責輔佐郡守處理政事;郡尉,負責郡內軍事。

縣:縣令,縣的最高長官;縣丞,負責輔佐縣令處理政事;縣尉,負責縣內軍事。

丞相的權力

漢朝時期的丞相權力極大,除軍事、奏摺和監察事務外,其餘財政、民政、法律、禮制、邊事等事務均屬其管理,權力極大。丞相下設長史、少史、徵事等副手,以及東曹、西曹、議曹等十三曹官員,分管各種事項。

丞相副手:

長史、少史、徵事等:丞相的秘書,幕僚性質的官員

十三曹:

西曹,主府史署用。

東曹,主二千石官吏升降,包括軍吏在內。

戶曹,主祭祀農桑。

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略如唐代的樞密院,明代的通政司

詞曹,主詞訟,此屬法律民事部分。

法曹,掌郵驛科程。科程是指一切交通方面之時限及量限等

尉曹,主卒曹轉運。是管運輸的,略如清代之漕運總督

賊曹,管盜賊。

決曹,主罪法。賊曹、決曹所管屬於法律之刑事方面

兵曹,管兵役。

金曹,管貨幣鹽鐵。

倉曹,管倉谷。

黃閣,主簿錄眾事。

漢武帝之前,丞相的位高權重,連皇帝也不能不敬三分。於是在漢武帝時期,對丞相權力進行了拆解,章奏的拆讀與審議,轉歸尚書檯(令)。同時,將朝廷官員分解為內官和外官兩種,外官主要為丞相及丞相之下的各級官員,而內官則主要包括大司馬和左、右、前、後將軍,尚書,以及侍中、散騎、諸吏、諸郎、博士等。外官主要由丞相統領,而內官則由皇帝直接差遣。

自漢武帝設置尚書檯後,尚書檯的職權開始不斷加重,到東漢時期,三公逐漸被架空,尚書檯的職權已經逐漸超過丞相。

兩漢官制的演變

漢景帝時期:漢景帝改變了大量官名,例如“奉常”改為“太常”;“衛尉”改為“中大夫令”;“廷尉”為“大理”;“典客”為“大行令”;“治粟內史”為“太農令”。

漢武帝時期:漢武帝時期又改變部分官名,例如“太尉”改為“大司馬”,“太農令”改為大司農,“大行令”改為大鴻臚,“郎中令”改為“光祿勳”。

漢成帝時期:“御史大夫”改為“大司空”

漢哀帝時期:“丞相”改為“大司徒”

光武帝及東漢時期:東漢基本延續西漢官制,但在光武帝時期改變較大。光武帝將“大司馬”改為“太尉”,同時撤去大司徒、大司空的“大”字,稱司徒、司空。且將司空的職能從監察百官改為了管理“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

同時,東漢雖然也設有九卿,但卻對機構進行了裁併,東漢九卿隸屬於三公,太常、光祿勳、衛尉三卿,為太尉所領;太僕、廷尉、大鴻臚三卿,為司徒所領;宗正、大司農、少府三卿,為司空所領。

至此,三公開始被架空,雖仍然位居高位,但只有議事功能,卻無實際權力,國家的決策機構變成了尚書檯。而由於戰事頻繁,因此除三公、九卿、尚書檯外,東漢中央朝廷又設有大將軍,與太傅三公合稱五府,大將軍之下設驃騎將軍、車騎將軍、前後左右將軍等武職。

漢武帝時期,由於推恩令的推行,郡縣數量大增,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監督管理,將全國劃分為13個監察區,被稱為13刺史部(13州),由監察刺史管理。東漢末年,黃巾起義爆發後,為了對抗起義軍,監察刺史權力被加大,開始成為擁有兵權、財權和政權的州牧。


香茗史館


 漢代官職表  

 三公:1、丞相(掌管全國的行政)——(又稱:國相、太師大司徒司徒)  

 2、太尉(全國最高軍事統帥)——(又稱:大司馬、太傅、大將軍)  

 3、御史大夫(監察官)——(又稱:大司空、太保)   

九卿:1、奉常(掌國之禮儀)(又稱:太常) 2、光祿勳(掌帝之待從)(又稱:郎中令) 3、衛尉(掌帝之警衛)  

4、太僕(掌國之車馬)  

5、廷尉(掌國之刑獄)(又稱:大理)   

6、大鴻臚(掌國之外事、外交)(又稱:典客、大行令)   

7、宗正(監督帝之親屬)  

8、大司農(掌國之財政、農業)(又稱:治粟內史)   

9、少府(理帝之私人財務) 列於九卿 ,執金吾(又稱:中尉)(掌管京師治安) ,將作大匠(又稱將作少府)(掌管宮廷土木建築)   



漢承秦制,中央和地方各級官吏的名稱基本沿用了秦朝的制度。與秦朝不同的是,漢朝實行封建制和郡縣制並行的地方政治體制。

漢初,天下五十餘郡,漢朝直轄的僅十五郡而已。所以,漢朝的官制中王國、侯國官制有自己的特點。漢武帝為了加強君權,設立了大司馬為首的內朝,和以丞相為首的外朝相對。

這種內外分治的制度伴隨著相權與皇權此消彼長的整個歷史過程,在漢之後的歷代王朝的政治體制演化中都有所體現。


西漢在皇帝之下設立了三套平行的官僚體系,分別為

1:丞相率領的外朝官

2:大司馬、大將軍率領的內朝官、

3:處理皇帝與皇族私人事物的宮廷官。

所以說西漢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權力由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人分掌,其下分設九卿、列卿等。


王朝興替


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宰相這個官,所謂宰相是對協助天子處理天下政務人員的統稱,八元八愷是比較早的宰相班子,

虞舜臣堯、,舉八愷,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時敘,地平天成;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內平外成,謂之十六相。


在漢朝可以稱為宰相班子出現過好幾次的變遷,我們現在很多人一提起來宰相,第一想到的是丞相,然後是三公,說漢承秦制,其實這樣的說法有些粗暴和簡略了!這裡我簡單梳理一下“宰相”在漢朝的變遷。


如果你看過《史記》你一定會發現這兩篇文章:《蕭相國世家》《曹相國世家》,這裡我們不禁要問一聲,這相國是什麼?是丞相嗎?


答案是相國不是丞相併且有可能比丞相更高,在劉邦做皇帝的時候,有兩個丞相一個是蕭何,另一個是曹參,通過劉邦對曹參的任命我們可以知道,高祖時期就有兩個丞相高“帝元年拜曹參為假左丞相”。這時候我們再去看蕭何的傳記,我們發現這麼一句話

“上已聞淮陰侯誅,使使拜丞相何為相國”,所以在高祖一朝,文官最高的是相國。


相國到丞相的變遷是在漢惠帝也就是呂后時期,這從《史記》的目錄也可以發現,陳平的傳記被稱為《陳丞相世家》,可知這一時期已經廢除了相國這一職務。僅剩左右兩個丞相,他們是左丞相陳平,右丞相周勃。


這種左右丞相存在的時間不久,就出現了問題,有一天漢文帝問周勃:"天下一歲決獄幾何?"勃謝不知。問:"天下錢榖一歲出入幾何?"勃又不能對,汗出洽背。及問平,平曰:"有主者。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鎮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任其職。"上善之。勃謝病,請免相,平專為一丞相。這個時候漢朝的就只有一個丞相了,一直到漢成帝時期才有變動。廢除獨相制,重設三公,拜曲陽侯王根為大司馬,何武自御史大夫改為大司空,皆金印紫綬,比丞相,則三公俱為宰相,也就是說這時候的宰相是丞相,大司馬,大司空。


在從獨相走向三公為宰相之間,出現另一個重大的事情,就是漢武帝設立的內外朝制度,尚書檯的權力逐漸增大,為以後丞相職務的消失打下了根基。縱觀漢武帝一朝我們可以發現實際執行宰相職務的並非官位高的人,

 元封四年中,關東流民二百萬口,無名數者四十萬,公卿議欲請徙流民於邊以適之。上以為丞相老謹,不能與其議,乃賜丞相告歸,而案御史大夫以下議為請者。丞相慚不任職,乃上書曰:“慶幸得待罪丞相,罷駑無以輔治,城郭倉庫空虛,民多流亡,罪當伏斧質,上不忍致法。原歸丞相侯印,乞骸骨歸,避賢者路。”天子曰:“倉廩既空,民貧流亡,而君欲請徙之,搖盪不安,動危之,而辭位,君欲安歸難乎?”以書讓慶,慶甚慚,遂複視事。

上面這件事情,已經準確的告訴我們,漢武帝對丞相的需求就是花瓶與擺件。


漢成帝恢復三公,沒多久到了漢哀帝時期,丞相就被廢除,僅有司徒。這種沒有丞相的情況一直延續到漢獻帝時期,為曹操破例重設丞相職務,並且是獨相。而這時候所謂三公的權力已經完全沒有了,再也無法承擔起宰相的職務,比如看《三國演義》我們經常聽到的一個詞“四世三公”而作為三公的楊彪、趙溫在三國時期則存在感稀薄。


從此之後,確定承擔宰相職務的官也漸漸消失不見。僅以宋朝舉例,范仲淹變法用的是參知政事的便利,而這參知政事根本就不是官。


正如《通典》說的“自魏晉以來,宰相但以他官參掌機密,或委知政事者則是矣,無有常官。其相國、丞相,或為贈官,或則不置,自為尊崇之位,多非人臣之職。其真為宰相者,不必居此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