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位女員工因為帶孩子看病,遲到了1個小時,就被按全天曠工處理,對此你怎麼看?

職場幸福路


【職場再出發】為你深度解析:有的公司,員工遲到一個小時,領導是不會太在意的,更不會有什麼懲罰;而在有的公司,員工遲到一個小時,領導則會不問情由的進行嚴厲懲處。即使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一個領導,在一些時候,員工遲到一個小時,領導會嚴厲懲處;而在另一些時候,員工曠工半天,領導卻不管不問,裝作沒看見。


我認為:每個公司、甚至每個領導,都會有其基本的“管理主基調”,而管理的主基調只有兩個:一個是“制度化管理”,一個是“人性化管理”。雖然很多公司,很多領導都強調要“兩種管理風格並重”,但在實際的管理實踐中,“管理主基調”只能有一個,從公司和管理的規範化和標準化考慮,基本上都是以“制度化管理”為主基調的。在“制度化管理”的主基調下,一切都要按照規章制度辦事。我們暫且不討論每個公司“規章制度”是否合理,那是另一個層面的話題,只要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了“遲到1個小時,按全天曠工處理”,那麼員工遲到一個小時,不論什麼緣由,確實就要按照全天曠工處理,不然公司的“規章制度”就行同虛設,所謂“制度化管理”也無從談起。


我對員工的建議有兩條:

1、首先,核准公司和領導的管理主基調,如果主基調就是“制度化管理”,那麼,就不要去爭論規章制度的合理性,而是要做到一切按照規章制度辦事。

2、其次,如果公司的管理有較多的“人性化管理”因素做調劑,則要把握好兩個“關鍵時刻”,否則的話,公司的“人性化管理”是很難落實到你的身上,對你人性化的。

兩個管理主基調:制度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

任何公司,任何領導,雖然都會打著“制度管理+人性管理”的旗號,但總是會有一個管理的主基調的,要麼是以“制度化管理”為主,要麼是以“人性化管理”為主。當然,隨著公司的規範化加強,目前大多數公司都是以“制度化管理”為主基調的。


1、制度化管理的核心是規章制度

所謂制度化管理,就是按照規章制度進行管理;這種管理方式非常高效,但對管理者的要求卻很高,否則“制度化管理”就會成為一種口號,無法真正落實。具體來說,有三個關鍵要求:


A:明確的規章制度

想要按照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公司首先應該有規章制度;如果沒有規章制度,管理就成了信口開河,制度化管理就變成了空中樓閣。


比如本案例:

如果公司有非常詳細的、明文發出的出勤制度及處罰措施,在這些制度裡,明文規定“員工遲到1小時,按全天曠工處理”。那麼有位女員工遲到了1小時,公司對她按照全天曠工處理,就是進行了“規章制度管理”。


如果公司沒有非常詳細的,明文發出的出勤制度,某位女員工遲到了1小時,領導直接按照曠工1天處理,這就“無章可循”,非常不合理了!


規章制度必須是詳細的、公司明文發出的。如果規章制度是隨意的,那麼在實際的管理實踐中,也會變得非常隨意,也就算不上嚴格的“制度化管理”!


B:嚴格的執行體系

有了詳細的、明文發出的規章制度,還要求領導在執行規章制度時,是“嚴格執行”的,對所有員工是一視同仁的。


比如本案例:

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明文規定“遲到1小時,按照全天曠工處理”,某女員工遲到1小時,領導對她按照全天曠工處理,這當然是沒問題的。


關鍵在於,領導的愛將小王,也遲到了1小時,領導是否也對他按照“全天曠工處理”呢?如果領導並沒有對小王進行“全天曠工”處理,那麼這個企業的“制度化管理”就僅僅停留在口頭階段了。


C:領導的以身作則

制度化管理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領導要以身作則,帶頭遵守規章制度,一切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做事。


比如本案例:

某女員工遲到1小時,領導對她按照全天曠工處理,可領導自己經常遲到,甚至遲到不是1個小時,而是2個小時。那麼領導是否也按照“全天曠工”處罰自己呢?如果領導可以凌駕於規章制度之外,那麼這家公司的“制度化管理”是形同虛設的。


制度化管理的核心是規章制度。具體來說就是要有詳細的、明文發出的規章制度;要在實際中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領導要以身作則,帶頭遵守規章制度。在實行這種嚴格規章制度管理的公司,一切照章辦事,是無可厚非的!


2、人性化管理的核心是補償效應

人性化管理並不是說就要對員工寬容,對員工天天講感情,而是說通過對員工的同理心,來獲得一定的工作補償。舉個例子,領導對員工的小過失不但不批評,反而進行安慰,會讓員工產生一種“老闆這麼信任我,我以後要做的更好”的補償心理。


A:人性化管理的切入點是同理心

想要對員工進行人性化管理,就必須要了解員工在當時的心境如何,我們稱之為同理心。而培養同理心的最簡單方式,就是進行“換位思考”,假設自己是對方,遇到這種問題,會是什麼樣的心情。


比如本案例:

某女員工因為帶孩子看病,才遲到了1個小時。作為領導,運用同理心,大概課可以體會到該女員工非常掛念孩子的病情。因此,可以進行類似的人性化管理:孩子病情怎麼樣?在某某醫院,我認識兒科的王大夫,如果需要,我可以幫你聯繫;哦,今天你下午做完某某事情,就早點回去吧,照顧孩子重要!


領導進行這種“人性化管理”,很大程度上,並不是因為領導真的在關心員工,而是考慮到,作為補償,下次讓這位員工加班的時候,員工自然會賣命工作!


B:人性化管理的難點在於判斷偶發性

人性化管理看起來容易做到,實際中卻是非常困難的,難點就在於如何判斷“偶發性”。如果一名領導,對什麼事情,都人性化管理,那麼員工就會傾向於自由散漫,工作效率低下。因此,領導需要判斷哪些是“偶發性事件”。


比如本案例:

某女員工遲到了1小時,遲到的理由可以是多種多樣的。按照正常情況來說,“堵車”是不能接受的,這不算一個偶然性事件;“起床晚了”也是不能接受的,因為這也不算一個偶然性事件。而“孩子生病”可以算一個偶然性發生的事件。


人性化管理的核心是利用員工的心理補償效應,通常只有在偶發性事件中才能發揮重要作用。因此,聰明的領導都會通過判斷偶然性事件,對員工進行人性化管理。

通過帶孩子看病遲到1小時,按全天曠工處理,我給職場人士兩個建議:

1、要核准公司和領導的管理主基調

每個公司的整體管理風格是不同的,比如很多歐洲企業非常講究“人性化”,天氣預報說明天可能要下大雨,公司就會主動給員工發信息“明天可能有風雨,考慮到安全因素,各位員工不要來辦公室上班了!”;而有的公司卻喜歡強調“風雨越大,越是檢驗我們的時候,請各位員工風雨無阻來上班!”


作為公司員工,核准公司和領導的管理主基調是非常關鍵的;有的公司和領導就是沒有任何人性化的,而有的公司和領導是具有很高的人性化的!


A:在強調製度化管理的公司,就要按照制度辦事

我們暫且不論制度合理不合理,因為這沒有什麼意義,既然公司能夠明文下發,且高效執行,不合理也是合理的。誰不遵守,吃虧就在眼前!


在這種高度強調製度化管理的公司,一定要熟讀“規章制度”,並且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做事,否則,一旦違反了規章制度,就會得到對應的處罰。我再次強調,不論這個處罰合理不合理,只要是被公司“明文下發且要求高效執行”的,在這家公司內部,它就是合理的。不遵守規章的員工,就會得到相應的處罰。


B:在強調人性化管理的公司,儘量尋找偶然性理由

如果一家公司具有人性化,員工要做的也是要遵守相應制度,並在任何可能違反制度的時候,尋找一些偶然性的理由。


在注重人性化管理的公司,對制度的態度沒有那麼嚴苛,但不嚴苛不代表不看重製度。因此,員工應該努力營造一些偶然性的理由,只有偶然性的理由,才是最容易引起同理心的。


但不管怎樣,核准自己的公司屬於哪種管理主基調,是至關重要的;你不能奢望在一所軍營裡,隨意陳說個人理由。在格外注重制度化管理的公司,錯就是錯,“沒有任何理由”。


2、把握好兩個關鍵時刻

即使是在具有人性化管理的公司,也要注意把握好兩個關鍵時刻,即公司的關鍵時刻和個人的關鍵時刻。


A:公司的關鍵時刻

比如就本案例而言,公司正在嚴查“遲到”,或者公司正在“整肅工作紀律”,你偏偏在這個時候遲到1個小時,不管你的理由如何正當,得到的處罰都會是格外嚴厲的。因為這是公司的關鍵時刻。


B:個人的關鍵時刻

再比如本案例裡,領導對該女員工的工作很不滿意,正想找機會和該女員工好好聊聊,而該女員工竟然在這個時候遲到了1小時,不管女員工的理由如何合情合理,得到的處罰也會是格外嚴厲的。因為這是員工個人的關鍵時刻!


換句話說,如果公司嚴格遵守制度化管理,員工遲到1小時,制度是如何規定的就如何處罰;如果公司有一定的人性化因素,則對該員工的處罰就會很具有彈性,可能不處罰,如果處在關鍵時刻中的一個,則可能非常嚴厲的處罰。

最後的總結:

針對該問題,我的觀點是:遲到1小時,按全天曠工處理,這種處理方式是否妥當,完全取決於公司和領導的管理主基調。


如果公司和領導崇尚“制度化管理”,而且公司確實也有詳細的、明文發出的管理制度,制度中就是規定了“遲到1小時,按全天曠工處理”,我們暫且不論這種處理方式是否符合法理,僅僅從管理上而言,是無可指摘的。


當然,如果公司和領導有“人性化管理”的思維,考慮到該女員工的遲到理由確實是偶然性的,可能會網開一面,以換取該員工的後續補償!這也是一種非常聰明的管理方法。但要考慮到“兩個關鍵時刻”的問題。


如果公司沒有類似的明文規定,領導對該員工進行處罰是隨意性的,對該員工進行如此嚴厲的處罰,很有可能是因為該女員工處於“兩個關鍵時刻”的某一個時刻;如果公司有處罰的明文規定,按照規定進行處罰,是合情合理的。


至於公司的這種規定合不合法,是否過於嚴格,那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好比你可以指責嚴格按照高考分數線錄取學生太殘酷,不科學。畢竟600分可以上某個名校,而599分就不能上該學校,太不合理。但既然有明確制度,你就要遵守這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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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再出發


趣談答案:我只能睜著眼睛看了,這種情況沒有辦法,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就必然需要受到某些懲罰。

個人小案例

這種情況我也經歷過,但是我經歷的這種情況並不是因為帶孩子看病,而是因為自己睡懶覺睡過頭了。

好吧,我承認這種情況下我的主觀因素要多一些,但是我們公司規定:一旦遲到5分鐘,那麼這一天的工作就按曠工處理,不會給你發放薪水的。

當時腦子一想,既然遲到5分鐘也是曠工,遲到5個小時也是曠工,那幹嘛自己不在最後半個小時的時候去打卡,然後再打卡回來呢?

於是,在最後半個小時的時候去公司打卡,是因為公司有規定,如果這一天不來的話,將會扣除三天薪水,如果這一天遲到的話,將會扣除當天的薪水。

當時就開開心心的找小夥伴們去玩,然後等到下午4:30的時候去公司打了個卡,5:00的時候再打卡直接走人,一天都沒有工作,一天的薪水扣了,想想也是挺值的。

題主的特殊性

只不過相比較而言,題主有了更多的特殊性,這些特殊就特殊在:題主是因為一些外界不可抗因素所導致的自己曠工。

簡單來講,這就是面臨一個自己按時按點工作,還是帶孩子看病的問題,而這個時候但凡是個有情理的人,但凡是個負責任的家長,都會帶孩子去看病的。

換句話來說,因為員工因為帶孩子看病而被扣了薪水,按照曠工來算的話,或多或少有點心理不平衡。

那心裡不平衡和我當初因為睡懶覺遲到所帶來的心理不平衡,根本沒有可比性,一個是因為自身原因,一個是因為外界原因。

題主應該這樣做

首先我們建議題主保留對應的假條,保留對應醫生給的對應治療單,然後拿著這樣的治療單直接去找公司的領導。

這樣的情況我處理過,甚至我也見過很多與之類似的情況,絕大多數通情理的領導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都會大筆一揮,直接免去了他這一天的曠工考勤。

換句話來說,大家在職場當中都不容易,大家在職場當中也可能會遇到這樣或者那樣的事情,既然遇到了事情就得想盡一切辦法解決。儘管公司有一定的規章制度,可是這樣的規章制度僅僅是為了讓你不遲到、讓你不偷懶。如果面臨緊急情況,公司的規章制度似乎也要靠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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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全能王


遲到了一小時,就按全天曠工處理,如果是公司制度就是這麼規定的話,也不是不行,不過多少有些“合法不合情”。

很少有領導會這麼幹的,說實話這就是攆人家走啊,所以我認為這個問題不是遲到的事,而是女員工很可能得罪了領導。

我上個星期也遲到了,正常是早上八點上班,我睡過頭了7點40分才醒,中間需要兩個半小時的車程,到公司已經9點半了。

由於當天有個很重要的項目,也就沒敢跟領導打電話,火急火燎地趕到公司時,正好領導出去辦事兒,心想老天有眼,只要領導沒看到,遲到這事也就過去了。

第二天給領導交工作彙報的時候,突然問我一句:“小王,你昨天是9點半到的公司吧。”

當時我就一愣,領導怎麼知道的,難道是哪個孫子打小報告?可事已至此,也只能先承認了:“對不是,經理,我昨天確實遲到了,原因就是睡過頭了,也沒臉跟您請假。”

領導一聽就樂了:“少跟我打什麼馬後炮,你昨天沒按時到公司,是我讓秘書去頂你的工作,別以為我出去了就啥都不知道,別管什麼事,給我打個電話能死啊,我有那麼不講人情嗎?”

領導會對我遲到的事瞭如指掌,原來是人家派人頂替的我,我說得嗎,秘書那天怎麼有閒情跑工作區來了。

領導又接著說:“關於遲到,我這次就放你一馬,不過死罪可免,活罪難逃,你沒有及時跟我溝通請示,所以扣你三百塊的工資,下個月你要是連續一個月不遲到,這三百塊原物奉還。”

這個處理結果,心裡還真挺佩服領導的,所以直到現在,所以我也沒有遲到過,爭取把這三百塊拿回來。

按正常道理來說,曠工基本上就相當於當天工資沒了,只要你有個態度,即使公司制度明確規定,領導還是不會怎麼懲罰你的。

畢竟誰都不容易,領導也是給公司打工的,人家不會故意刁難你。所以從題主的描述來看,這位女員工應該是把領導惹毛了,可能是未及時溝通了解,也可能是耽誤了重大任務,論責任的話,還應該是女員工承擔的要大一些。


朋也


我認為沒有必要按全天曠工處理。企業的規章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呀!像這樣的事情有著特殊性,我想領導應該要區別對待才好。

第一女員工帶孩子看病,已經趕不到上班了。她第一時間是否有向領導報備,是否有請假一個小時或者兩個時間。如果她有做這個動作的話,那我想那就沒有必要在按曠工來處理的。企業還是要有人性化的一面。

我在公司任職時,不少女同事也是因為小孩子看病請假一個小時兩個小時。我基本就不會按請假來處理的。企業確實是要有人性化的一面。我的老闆也認同我這個觀點。這樣處理的結果是大大的增強了員工對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中國人本身就最講人情。那該講人情時候為什麼不講呢?我很詫異。

第二女員工沒有請假,或者忘記了。那又怎樣呢,做為領導員工沒有到崗是否應該如去了解一下呢?如果打個電話問一下,關心一下自己的下屬。順便幫她請個假。我想比記她曠工的效果要好的多吧。除非她曾經得罪過你,你想收拾收拾她。不然就真的沒有必要去記曠工。

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但如果確實是員工有特殊情況的話。我認為企業還是可以做的人性化一點。這樣有助於員工對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的。從而增強員工對企業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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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江湖人


我想說的是我在企業裡工作二十年了,我承認我是一個不守規矩的人,曾經整個月只打過一次卡的人,但全勤獎滿勤我得著了,原因?我是一個努力的人,我只在那種能夠發現我努力的公司玩命幹活,只有這樣的公司值得我去玩命幹,和得到更多的回報


大哥雨田


遲到1小時算是全天曠工,這處罰並不違法,但是卻非常的不合理。


曾經經歷過這樣一件事。鄰居王大媽是我們這裡的環衛工人,月工資900元。有一次,王大媽因為在公路旁邊乘涼,被環衛督察人員發現,給予了處罰,罰款200元。王大媽一拿到這個處理決定,就哭了。他一個月900元,200元相當於他7天的工資。環衛處說扣就扣了。


後來,王大媽到縣裡反映,理由罰款數額太高,超過了當天的工資標準。相關部門調查核實以後,對處罰決定進行了修改,罰款10元。


通過王大媽的故事,我們不難看出企業的規章制度,有時候並不合適。


就像題主遇到的問題,帶孩子看病,耽誤了1個小時,結果被公司按照全天曠工處理了。公司的做法倒不是違法行為。但是,顯然,這是不合理的。


員工犯錯,理應受到公司規章制度的約束和懲罰。但是,這個懲罰要適度。題主曠工1個小時,公司就扣1天的工資,這種處罰有點過於嚴厲,不進人情。如果真的是這麼執行,那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是一種打擊。員工一看時間,遲到了。既然遲到了,肯定會收到領導的批評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處罰,而且是處罰嚴厲。那員工如果遲到了,那他肯定會選擇礦工1天,還能在家休息一下。這在無形中就挫傷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在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的同時,也要體現人文關懷。對客戶、對合作商、對同事,我們要給以充足的關懷,讓同事體驗到家的溫暖。題主因為孩子生病,帶他出去看病,結果導致了遲到。這個理由讓人無法辯駁,純粹是客觀因素造成的,這種理由是可以原諒的。


員工,出現問題時,要及時的彙報,按照規定做好請假、報備等工作。


公司的制度,都是很完備的。它既有對違反規定的行為的處罰,也有對即將違反規定的行為的救濟。


題主帶孩子去看病,明明知道自己可能會遲到,那你就應該按照公司的規定程序請假,給主管請假工作的領導打電話,請好假。這樣,你既可以安安心心的陪孩子看病,又不會違反公司規定。


從這方面看,題主在處理私事和公事之間關係時,方法不對,太過於隨意。


當我們在工作中遇到問題時,要學會正確處理,要按照公司規定來進行。在規定的框架裡活動,總不會出錯的。


因此,對於題主的這件事,我們應當一分為二的看待,既要看到公司規章制度的不合理性,又要看待員工自身在處理問題時的缺陷和不足。


職場百靈鳥


【風雨載人間】為你深度解析:領導不喜歡你這個人,你自然什麼都有問題,中國社會一直都是人情社會,西方則是制度社會,但說實話如果只是單用感情或者制度來管理,都是比較極端的制度管理。


所以中國就很想兩者兼備,於是創造出一種人情加上制度的管理辦法,也就是既想講規矩,又想講人情,一邊把工作開展下去,又不想讓人難堪。 但是這個度就不好把握,因為規矩多一點,人情就少一點。

就好比題主所說女員工因為遲到了一小時,就被公司按全天曠工對待,而如果按人情來處理,那這個事情沒什麼,甚至連請假條都不需要,直接一揮手就過去了。

按制度來管的話,那這個事情肯定就是板上釘釘,因為這個是層層定下來的,不是哪個領導就能夠動搖和左右的,現在都是由系統來控制這是解決不了的,除非你後面又打了另外的請假條,比如打外勤。


比如這個女員工,她因為帶自己的孩子看病遲到了一個小時被記曠工,就是按照制度處理。

並且這很明顯是這個女員工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問題,多半並沒有給自己的領導通氣,如果說明了情況,並且得到了領導的認可和同意,可能就不會造成這樣的情況。

因為在中國社會如果向領導說明情況,領導一般都是會同意的,除非這個女員工經常都是如此,或者說這個女員工處在公司比較特殊的時期。

比如說現在是風口浪尖,這個領導也是新官上任,要燒三把火給自己立威 正好是個女員工撞到槍口上,拿來殺雞儆猴正好不過。

又或者這個女員工是另一個領導的棋子,只是安插在自己這邊,那麼這個領導很可能就會為了剷除這些眼中釘,借事發飆。


同時也側面反應這個女員工也沒有什麼人脈關係,或者人際關係也不怎麼樣,甚至和領導還有瓜葛,領導對她沒有顧忌。

因為大部分領導都是採用懷柔的辦法,但懷柔很大程度上,也並不是因為為人不錯,而是將來能不能給他產生更大的利益,領導並沒有義務來關心什麼員工,大家都是來打工的,其實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比如很多很有能力的人往往都不會把領導當回事,但這個領導也不會說什麼,甚至有可能還經常請吃飯,而對於那些能力不行,業績不行的,員工遲到很可能就會大發雷霆。

所以這件事情最關鍵還是這個員工他的能力,業績和人脈關係行不行,她的價值不行,領導對他這個人有看法,那他做什麼都不行。


我大舅多年前在當地開廠做機械零件,有個老員工在裡面幹了10來年了,一直都兢兢業業,從不遲到,但是有一天他卻沒有按時來,大舅就很難門,就在門口等他,準備質問他。

但是等了一個鐘頭都還是沒有到,到了後面終於等到了,但是大舅卻心頭一酸,因為他看到這個老員工,把自行車扛在肩上發了瘋的向這邊跑過來,那天天氣很大,老員工身上的汗水像水龍頭一樣落下,身上全部打溼。

一邊過來還一邊非常悲傷的說,全勤獎沒了,全勤獎沒了, 大舅沒有說話,只是安排他進去坐一坐,事後也沒有對他進行罰款,只是喊進辦公室,開了個請假條給他,這就是人情。

大公司靠制度管人,小公司靠人情管人。

因為小公司,人數少,各方面優勢遠不如大公司,所以就只有靠人情來給自己創造優勢,制度是屬於其次。

而大公司需要靠制度,因為他佔盡天時地利,根本不缺人,最主要的是要靠制度來進行管理,除非你是真正的頂尖人才,那麼可以特殊處理。



沒有規矩哪來方圓,制度其實也是原則,就像闖紅燈,難不成因為只闖的一秒,或者沒撞到人就不懲罰嗎?

要真是如此,交通那得亂成什麼樣,只靠感情去管理遲早都會玩完。

好比那些運動健將一心只想刷新世界紀錄,但是很多人窮盡一生,就差那麼一丁點兒。

難不成因為他很努力很刻苦,付出了無數的汗水和心血,就把吉尼斯世界紀錄送給他,在記錄上面刻上他的名字,根本不可能!



有很多事情,本來就是靠制度去解決,而不是靠人情去,講感情來定世界記錄,那不是搞笑嗎?那這種世界記錄還有什麼意義。

如果真要講人情,那讓你給公司免費打工,老闆不管你遲到曠工,你願意嗎?

就好比老闆天天給你灌雞湯,讓你學狼性文化,你也肯定不舒服,因為你覺得不談錢,只談人情,那是在搞笑。


而對於公司對你也是一樣,如果只和你談人情不談制度,那是不可能的,為什麼要講明清高懸賞分明,就是因為很多事情必須要靠制度,如果不靠制度的話,很多人就管不了。

同時職場當中也存在一種博弈的現象,有些領導為了避免員工過於強勢,會刻意的培養員工的短處,這樣可以讓員工不那麼容易引起上級的注意,把自己擠掉,因為自己也需要養家餬口。

培養員工的短處,可以讓領導覺得,雖然自己能力可能不如員工,但是綜合實力還是自己最牛,因為這個員工老是犯糊塗,領導就會覺得這個員工靠不住,還是你最靠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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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載人間


對於這件職場上的常見事,雷哥有兩個觀點:

一是企業管理還是要講點“以人為本”,只有有同理心的企業才能得到員工的尊重和擁護。

我們都經常聽到這句耳熟能詳的管理策略——以人為本,但是,又有多少企業真正站在職工的角度,真正以同理心來引導和管理自己的員工。

職工都是人,是人就會家長裡短、大屋小事。職工小孩子生病了,帶小孩子去看病,遲到1小時。這種情況,作為管理者,應該給予理解,更應該噓寒問暖,給予職工足夠的關心,而不是用冷冰冰的規定來作為唯一的管理策略和手段。

以人為本,不是要管理者為企業的制度突破“開綠燈”,而是要用同理心去看待職工的難處,進而用更為人性化的方式方法來解決問題。

對於管理者來說,員工遲到了,那就記為遲到,何必又變本加厲地升級為曠工處理呢?這種做法只會激化矛盾,而對於解決問題毫無幫助。

二是職場人要學會合理表達自己的一些特殊訴求,用更能讓人接受的方式,達到自己的目的。

網紅韓美娟有一句名言:百因必有果。為什麼遲到1小時會被領導升級為曠工處理,這位當時的女員工,恐怕也得反思反思,自省自省。

所謂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企業管理者之所以變本加厲加大對遲到女員工的處罰,是否與女員工平時的工作表現,或者是當天的行為失當有關呢?

例如:

第一種情況:女員工平時就比較吊兒郎當的,經常上班不守時,頻繁遲到,而這次恰巧遇到孩子生病所以導致遲到,但是在領導的心目中,她的表現越來越猖狂,所以最總激怒了領導,給予了從重處罰。


第二種情況:女職工遲到了,在給領導解釋遲到原因時,態度比較差,甚至在言語上還和領導有了衝突,最後導致領導暴走,給予其較重的處罰。

所以,當我們遇到問題的時候,還是要多動動腦筋,必須會審時度勢,看清楚究竟誰在掌握你的命運走向,避免自己情緒化的發言,讓事件匾額的無法收拾。

總體來看,遲到變成曠工,需要有更多的細節才能完整還原出誰是誰非,誰對誰錯,不過,作為職場人,我們還是要學會策略性的表達和更為貼合管理者思路的問題反饋,只有做好這些,我們才能在出現問題的時候,能夠為自己爭取更大的利益。


雪天驚雷


這個問題得看公司規章制度

1、公司規章制度上是否有明文規定,是否規定了遲到、早退1小時按全天曠工處理,員工進入公司前公司管理人員已經告知,並掛牌宣告公司的這一項規章制度,那麼所有人都執行並遵守公司的制度,那就無可厚非,不能打感情牌,因為特殊原因事情遲到而不去遵守公司制度,否則公司制度不能落實,就很難管理公司其他員工。

2、遵守公司一切制度,服從領導,做好本職工作是每個員工應盡的職責,有事做到請銷假,預知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達到公司,應提前向部門主管告知並請假,不能因為佔著自己是特殊事情就不請假。

3、公司可視該員工的平時表現,做到人性化管理,特殊事情特殊看待,能否減輕或免除處罰。





明悅VLOG


在現在勞動法原來越嚴格,員工越來越強勢的年代,還會發生這種事,只能說,要讓這種企業吃吃虧才行。

從員工的角度

1、遲到1小時,就按曠工一天處理不合理

在企業實際的管理中,很多企業遲到1小時,並不算曠工。很多企業,一般都是從8點30開始上班,12點下班。也就是說,上午上班3個半小時。遲到1個小時,早上還有兩個半小時。因此,就算是曠工半天,也是很不合理的。

大部分公司通行的做法是,遲到1個半小時算曠工半天。如果遲到一個小時,一般是按照實際工資來算的。

2、對於這樣的公司,員工可以自行選擇

我相信,只要是正規的公司,它都會在你入職前,把公司的規章制度告訴你。而公司的考勤制度是重中之重。所以,你在入職的時候,就應該知道有這條規定。

所以,對於企業,你是可以自行選擇。就算你入職後,你也可以自行選擇。比如,通過離職來表達的憤怒等。

3、你可以選擇不遲到

既然公司有這樣的規定,而你也選擇繼續留在公司,那你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遲到1個小時了。其實,對很多人來說,遲到1個小時,是很難的事情。可能你會遲到10分鐘,但是遲到1個小時,肯定是你的問題了。因此,這個不能怨公司。因為只要你有意願,是可以避免遲到這麼久的。

從企業的角度

1、規章制度過於嚴苛不利於培養員工的歸屬感

對於企業來說,目的是為了不讓員工遲到。因此,可以制定曠工的規定,但是,曠工的標準,可以再寬鬆一點。比如,遲到一個小時算曠工半天,這樣的規定已經足以警示員工,而且員工的牴觸情緒不會太大。畢竟,讓員工在公司開開心心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2、除了懲罰之外,還要有獎勵

如果公司非要有遲到1小時曠工一天的規定,那你可以有一些獎勵。比如,凡是一個月不遲到的,獎勵200。這樣做到懲罰和獎勵對等,可以讓員工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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