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場官司、2次進派出所,堪比《安家》,我的買房故事太狗血

最近電視劇《安家》熱播,最新的故事講述了上海龔家花園買賣的故事。劇中的方老太太可謂是”老懶'典型。拿礦泉水澆頭,倒在地上撒潑打滾,嘴裡還口口聲聲喊著要警察幫他主持公道。

俗話說:“財帛動人心”,特別是如今對任何一個普通家庭來說房子可能都是人生最大的一筆支出,因此一旦房子出現了什麼問題,總是令人心焦。

從2018年開始,我也因為房子的問題,數次與原房主對簿公堂,2次因為對方上門無理取鬧而被請進派出所接受調解。今年房子的問題基本塵埃落定,我也有心情坐下好好覆盤一下整件事情。

覆盤過後,我發現,其實在當初買下房子的過程中就已經埋下了許多的隱患,而這一切的開始僅僅是因為太過低估了人性中的貪婪。

2場官司、2次進派出所,堪比《安家》,我的買房故事太狗血

01、2012年全款買下親戚拆遷房,礙於親戚情分,沒有訂立規範的合同,到頭來卻差點房財兩空

2011年過年的時候,家裡人團聚在一起。聊起我家一個遠房親戚拆遷分了3套房,拿了2套。還有一套因為拿不出錢,要放棄了。飯桌上,我母親突然意識到這是一個機會:如果親戚要放棄,我們可以委託親戚幫我們先拿下這套房。

經過溝通,親戚也表現的很熱情,願意幫我們拿下這套房產。一家人都很高興。由於政府有規定,拆遷房交房拿到產證後5年內不允許過戶。因此,當時商定我們根據市場價1萬元/平米的價格買下這套房子。暫時先按照拆遷房補貼後的價格付掉房子的全款,拿下房子,剩下的差價等到過戶之前再給。

於是,2012年的10月底,我們付掉了接近57萬。親戚也順利幫我們拿下了房子。當時,考慮到全靠親戚的幫忙我們才能夠拿下這套拆遷房,讓我在畢業後能夠有一個自己的地方住。

因此,並沒有訂立規範的買賣合同。只是由親戚夫妻倆簡單寫了一個收據,證明房子是代替我們買的,在可以過戶後會過戶到我們戶頭。

在這之後,我們兩家也因為他們幫忙的原因,關係很是親密。經常往來,親戚也一再保證絕對不會覬覦我們的房子,讓我們放100個心。他們表現的十分客氣,甚至連物業費都不讓我們出,他們一付就付了3年的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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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晃,到2018年年中的時候,5年期到了,但是事情卻發生了180度的大轉彎。親戚拒絕將房子過戶給我們,並且獅子大開口要求我們要再付80萬,否則休想拿下這套房子。

這一下,把我們一家人徹底打懵了。明明之前都關係那麼好,那麼親密,怎麼突然之間就換了一副嘴臉。

其實,萬事都有徵兆。我們拿下的那套房子,2014年左右通了地鐵。房價飛漲,一下子漲到了2萬左右一平米。也就是說,這套70平米不到的房子,原來不過不到100萬的價值,現在翻了接近一倍。這樣巨大的漲幅,任何人都不可能不對此動心。

我們這邊無奈之下,只好走司法途徑。但是諮詢過律師之後,律師不敢打包票我們一定能最終拿到這套房子。因為我們當年沒有訂立規範的合同,只是一張收款憑據。法院有可能不認可這是有效的合同。

但即使如此,我們也只能起訴。此時,我們面臨的處境是很有可能失去房子,哪怕是拿回原先付的房款,損失也不小。可沒想到,對方一系列的“神操作”最終卻坑苦了自己,成全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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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藉故延遲開庭,惡意過戶給女婿,唆使女婿上門威脅我搬離,人生第一次被警車帶去派出所,第一次出席法庭

①第一次開庭,藉故缺席,卻在另一法庭將房產過戶到女兒女婿名下

起訴後,庭下調解不成,第一次開庭。對方缺席,理由是自己老公心臟病犯了,在醫院動手術,人走不開。法院接受這個理由,考慮到可能還需要很長時間。律師建議我們先撤訴。於是,我們就撤訴了,因為撤訴之前做的房產保全也沒有做成。

結果,就在離第一次開庭的3天后。他們卻到另一個法庭,以訴訟的形式,將糾紛的房產過戶到了女兒女婿的名下。

這下,我們的場面變的非常被動。現在看來,造成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還是我們找的律師不夠專業。他原本並不是打房產訴訟官司的,因此對於這類型官司可能出現的風險和應對措施全都不熟悉。因而造成了第一次訴訟撤訴後,房產保全也沒有做。案子牽涉到了另外的兩個人,變的複雜了。

之後,我們二次起訴,增加了親戚的女兒、女婿作為共同被告,同時立刻申請凍結了房產。沒想到,還沒開庭,對方卻來上門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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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唆使女婿找鎖匠撬門,威脅讓我搬離,我人生第一次被警車“帶走”

從2015年學校畢業後,我就搬到了這套房子里居住。一直以來風平浪靜,直到去年的3月初。

那天,對方找了鎖匠直接撬開我家的大門。我出去一看,是一個滿手臂“紋身”,1米9左右的胖高個兒。

進入房子之後,他指著我的鼻子說了句:“我是這個房子的房主,我現在不讓你住了,給你半個小時你立馬搬出去。否則,別怪我把你東西都扔出去。”

一瞬間,我的內心很害怕。畢竟對方五大三粗,而且看著像是傳說中”混社會“的人。因此,我第一時間選擇了報警。警察來了之後,問了問情況,就要求我們去派出所調解。這是我人生第一次,被亮著警笛的車子“帶走”。

到了警局之後,警察將我們扔在調解室,也不問情況。就說讓我們“自行調解”,在這個檔口我忽然發現我大門上的鑰匙不知道什麼時候被對方拿了去。

2場官司、2次進派出所,堪比《安家》,我的買房故事太狗血

當時,我是慌亂的,第一是因為從沒經歷過。第二是因為對方拿了鑰匙,我其他備用鑰匙都鎖在了房間裡,如果不拿回我就沒地方住了。

六神無主之下,我簽下了調解協議。而這個男人,很“囂張”的當著我面把鑰匙扔在地上了,發出了“切”的輕哼,離開了。直到我回到家,喝了2大口水,才冷靜了下來。這時,我才想起應當先問下律師。

電話詢問律師後,律師說:“調解協議肯定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但是我們的案子目前在上訴過程中,警察是不該管這個事情的。你把調解協議拍照給我,我來處理。”

之後,他又第二次上門威脅我。見我不搬,警察也不管。他將我作為被告告上法庭,要求我限期搬離房子,並且支付5000元的房租。因為房子歸屬的官司正在進行,因此這起額外的訴訟被申請暫停了審理。

和任何人一樣,普通人都不想打官司,因為這其中花費的精力、財力和內心的煎熬都很難用三言兩語來敘述。

一審敗訴後,對方不服判決,又繼續二審上訴。直到2019年年底,才最終拿到了二審維持原判的判決書。至此,這場歷時2年的官司總算塵埃落定。

2場官司、2次進派出所,堪比《安家》,我的買房故事太狗血

03、經歷了憤怒、無奈、埋怨、糾結之後,覆盤整個過程,我總結了3點買房中要注意的風險

① 親兄弟,也要明算賬,將全部身價壓在虛無縹緲的人性上是愚蠢的

因為這場官司,我看到了許許多多和我類似的案例。都是很早的時候購買拆遷房,之後房主後悔想要賴賬的。但因為對於風險的認知不同,有些人花費了更少的時間和精力卻達成了更好的效果。

差異的來源於是否委託專門的律師訂立規範的買賣合同。在規範的買賣合同中,律師會在合同裡考慮到各項風險。通過附加條款的方式儘量避免大部分的風險。而像我這樣的情況,因為親戚,礙於情面而沒有訂立規範的合同。雖然法律上如今大多都承認簡易合同的效力,但是也不乏失敗的案例。

買房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是大事。把自己的全副身家放在虛無縹的人性上,寄希望於對方能夠自覺、主動的把房子過戶給你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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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如果不得已要打官司,一定要請專業和有經驗的律師

我自己的官司之所以平添了如此之多的變數,很大的原因是請的律師不夠專業。假如一開始就凍結房產,也不會出現後續被對方將房產惡意過戶給女兒女婿的情況了。之前,官司的事情一直都是家裡人在操作,我自己並沒有怎麼上心。因為我一直覺得這不是我的事。直到被對方上門威脅之後,我才意識到我這種幼稚的想法。

因此,之後我通過網絡付費諮詢的方式瞭解了正確的房產官司打法。我諮詢的律師有十幾年的這方面經驗,在他看來“惡意過戶”、“私下抵押房產借貸”等等這些事情都是常見的手段。

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律師和律師之間也是有差別的。每個律師都有自己擅長的,決定請律師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對方的背景和經驗是否充足。

③如果可以,不要購買別人的“拆遷房”,貪小便宜容易吃大虧

這幾年,像我這樣因為購買別人的拆遷房而產生的官司逐年增加。這其中是有原因的,拆遷房因為有政府政策補貼,一般要比市場價便宜。因此,買這類房子人都是看中了這一點。但是,這裡面的隱性風險是:許多地方都給拆遷房訂了一個鎖定交易的期限,3到5年不等。

但人最禁不起的就是時間的考驗。或許經過三到五年房子已經增值數倍。這個時候,任誰都會眼紅心動,打歪主意。如果自身財力相對足夠,建議還是不要買“拆遷房”。

買房這件事,有時候甚至要掏空全家幾代人的積蓄。因此,買房前做好研究,預防好風險,確保自己的利益不致於受損才是最明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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