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标志性刑罚之一:廷杖

1519年,明武宗朱厚照想借“祀神祈福”之名南下游玩,结果朝中大臣纷纷劝阻,惹得朱厚照大发雷霆,将146名劝阻的大臣处以廷杖,当场杖毙11人。1524年,明世宗朱厚熜作为明武宗朱厚照的堂弟继位,想要追封自己的父亲为皇帝,遭到大臣的反对,一怒之下,将劝阻的134名五品以下官员处以廷杖,当场杖毙17人。

明朝的标志性刑罚之一:廷杖

众所周知,廷杖是明朝最具代表性的刑罚之一。而在明朝历史上,这两起廷杖案影响最大,受刑人数和杖毙人数最多。在不可胜数的零散廷杖案例的受刑之人中,除了少数是罪有应得,大部分都是因为犯颜直谏惹恼了皇上,从而招致廷杖之责。

廷杖在明朝之所以这么流行,很重要的原因是皇权在明朝得到了极大的加强。自朱元璋废除宰相制之后,皇帝的权力到达巅峰,皇帝对官员的具有生杀夺于之权得到了强化,这是皇帝能够随意廷杖甚至当场杖毙官员的基础。

公元1375年,茹太素上书奏事,洋洋洒洒上万言,朱元璋看了六千多字都没看到具体意见,一怒之下,招茹太素入朝,施以廷杖。第二天,朱元璋命人重新读完之后,才发现在文章最后提了四点很有建设性的意见。感叹到:“太素所陈,五百余言可尽耳。”仅仅因为文章虚词太多,茹太素便遭廷杖之刑,可谓是无妄之灾。

明朝的标志性刑罚之一:廷杖

有句话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明朝如此盛行廷杖,固然与皇帝有关,普通官员也难辞其咎。历史学家孟森也曾对廷杖作过评价:“至明之廷杖虽酷,然正人被杖,天下以为至荣,终身被人倾慕,此犹太祖以来,与臣下争意气,不与臣下争是非所养成之美俗。”指出明朝君臣争执的焦点往往不是什么国家大事,而是意气之争。明朝许多官员虽有满腹经纶,但却无匡国济世之才,过于拘泥于教条礼法,导致与皇帝冲突不断。

明朝的标志性刑罚之一:廷杖

在明朝“大礼议”事件中,明世宗朱厚熜尊崇自己父母,欲追封自己的父母,这件事本是人之常情,可官员却以不合礼法为由,群起反对。朱厚熜一怒之下,廷杖了134名反对的官员,杖毙17名,创下终明一朝当场杖毙人数最多的纪录。

通过“大礼议”事件这个点,我们可以窥视出一个较为清晰的面,明朝许多官员很多时候并非为了国家大事,而是在现在看来无关大局的事情上犯言直谏。黄仁宇评价说:“有的人却正好把这危险看成表现自己刚毅正直的好机会,即使因此而牺牲,也可以博得舍生取义的美名而流芳百世。”当所谓的谏言失去了公正之心,慢慢沦为满足自己私欲的工具时,秩序的崩坏也就在所难免了。

明朝的标志性刑罚之一:廷杖

特别是明朝后期,朝廷日益腐败,党争愈加激烈。官员们往往披着犯言直谏的外衣,来行党争之实。此时的官员已经无暇顾及国家大事,党争已经上升到你死我活的地步,谏言已经从建言献策慢慢变为打击对手的利器。

凡事过犹不及,廷杖的滥用带给明朝的伤害是致命的。当皇帝把官员的廉耻打没了之后,满朝上下只剩下献媚投机之徒,充斥整个官场的尽是赤裸裸的争权夺利和明目张胆的结党营私。明末李自成进入北京时,满朝官员所展现的丑陋嘴脸也就不难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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