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熱點】有錢不還當“老賴” 拒不執行被判刑——驛城區法院

3月5日,驛城區法院使用網絡庭審系統審結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被告人趙某某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宣判後,被告人悔不當初,流下悔恨的淚水。

【法政~熱點】有錢不還當“老賴” 拒不執行被判刑——驛城區法院


【法政~熱點】有錢不還當“老賴” 拒不執行被判刑——驛城區法院


【法政~熱點】有錢不還當“老賴” 拒不執行被判刑——驛城區法院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某某向黨某某和王某某借款20萬元,借款到期後,因趙某某未按時還款,黨某某和王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趙某某歸還黨某某和王某某20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趙某某並未按判決確定的期限還款,反而玩起了“失蹤”,最後法院執行部門依法向趙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然而趙某某一直拒不還款。後執行人員經調查得知,趙某某擁有的一處房屋被拆遷,趙某某委託他人已將執行款100多萬元領走。趙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法院遂將該案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偵查,依法追究趙某某的刑事責任。驛城區法院遂依法對被告人趙某某作出上述判決。

拒執犯罪不僅導致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實現,而且極大地損害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權威。近年來,驛城區法院加大拒執犯罪打擊力度,依法保護勝訴方的合法權益,全力維護司法公信和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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