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佛山順德法院
因債權轉讓合同糾紛,
法院判決黃某權償還原告
人民幣1700餘萬元及四倍利息,
蘇某奇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查明蘇某奇名下有房產一處,
由案外人黃某洪居住。
遂對該處房產進行司法拍賣,
黃某洪不但未主動履行搬遷義務,
反而對買受人及執行法官言語威脅!
8月6日,
執行110出警對其採取拘留措施。
8月9日,執行110再次出警,
準備強制停水停電、清騰房屋。
到達現場發現,
其家人意識到後果的嚴重性,
已經主動請搬家公司對房屋進行搬遷。
2
@中山中院
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中,
中山中院依法對位於中山市橫欄鎮
一宗土地進行了評估和拍賣。
誰知,買受人張某反映,
其依法購買的土地被麥某非法佔用。
執行法官依法張貼公告
多次與麥某溝通,
但麥某態度強硬,拒不遷出。
法院聯合公安、村委會等部門
依法進行清場行動,
經過近5小時奮戰,
涉案拍賣土地完成圍閉工程,
順利交到了買受人手中。
3
@肇慶封開法院
聶某身陷民間借貸糾紛,
法院判決其償還借款4萬元及利息。
申請人向法院執行局提供線索,
聶某已變賣其居住房產收取房款30萬,
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未如實申報財產,
封開法院隨即依法拘留其十五天。
聶某已涉嫌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院依法將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至此聶某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主動償還了借款,
案件歷經三年之久得以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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