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應該取消勞務派遣嗎?

不差錢3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鋪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且連續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半年。

勞務派遣的初衷是為了解決企事業單位的臨時用工問題,但現在已經成為用人單位規避《勞動合同法》的一種手段。雖然正式員工和勞務派遣工做著同樣的工作,可以說辛苦得多,正式員工可以享受一切福利,但勞務派遣人員不但沒有一點兒的福利,還要長期加班加點的工作,且法定假日的工資連日工資都達不到,而晚上加班更是一毛不拔的情況都有。

勞務派遣本來是臨時性的用工方式,不能超過半年,但現在的情況是,勞務派遣工一直在用人單位工作幾年,甚至十幾年,等於是長期用工,但他們的很多權益得不到保障。等你年齡稍大些又可以隨便解除你的勞務關係,且不給你任何經濟補償,連失業金你也無法領取,產生勞務糾紛時用人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誰都不理你,讓你維權路慢慢。

關於勞務派遣工的遭遇和無奈,沒有經歷過的人是無法體會他們的辛酸的。

我認為早就應該廢除勞務派遣了,做到同工同酬,保障所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當於靜處品人生


我懂,應該取締,99%都是對派遣員工不公平,我和勞務派遣合作十年有餘,派遣公司喝著他們的血,我們單位就是為了減少開支用派遣,還經常欺騙他們說好好幹以後會是正式的了,其實就是為了哄騙他們雖然錢少還要好好幹,多騙一天是一天,懂內部用人規則的都明白是不可能變成正式工的,而且一旦出問題了還可以推到他們身上,合同工乾的,一了百了,他們錢比誰都少,出事沒人管,挺可憐的。


風水君師


我說說發生在我周圍的勞務派遣吧,我們單位有一些職工崗位變動,單位給他們幾個選擇,其中一個是勞務派遣,剛開始大家覺得挺好因為這個派遣的單位也是我們總公司下屬單位,可是真正到單位一報道才知道,我們是國企有年休有加班有平時的休息,但派遣到同一公司的子公司居然什麼都沒有,你說說這算什麼事,沒辦法這些同事又打報告重新回原單位了。這還是同一個公司呢。[發怒]


窗外的微光


勞務派遣公司的存在,剝削的是勞動者。每個人收取手續費,社保用最低工資給予繳納。用工單位的錢沒有少付,只不過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公司的目的,是可以在用工方面少負責任和少承擔責任!損失的是勞動者的權益,建議取消勞務派遣公司!用工單位可以自己招聘,減少中間環節,從而保護勞動者!


好朋友國際


該把那些黑,坑,騙類型的同行公司取消掉,作為一名從事人力資服務行業的我深深的痛恨他們,他們根本不配在我們這個行業。 現在呢我回答一下貼主的問題。

首先第一點以我國現在的國情至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是把勞務派遣公司取消不掉的,像我國的勞務輸出大省“HN”該省的GDP,勞務輸出在裡面佔的比列很高。 所以在短時間內取消勞務派遣公司是不太現實的。 但是可以把勞務派遣公司整頓一下,規範市場,保障各位工友的合法權益,優化工友的訴求渠道。

至少我公司是從來沒有拖欠過我公司任何一名工友的工資,那怕在2018年我最困難的時候我公司也沒有這樣做。畢竟生意是要靠長久的,這是作為一個服務型行業的基本準則。

我在蘇州,我姓劉。[祈禱][祈禱][祈禱]



智拓文化傳媒


強烈要求取消勞務派遣,應該是用工單位直接和勞務工籤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約定和法律相關要求,勞務工直接服務於用工單位,用人單位給勞務工薪資繳納社保。但是在,中間有了勞務派遣公司,假如勞務工的合法權益被用人單位侵害,勞務工就被用人單位和勞務派遣踢皮球,維權無門。還有一個原因是,本應該給勞務工的一部分工資,讓勞務派遣公司拿走了,工人工資待遇等於降低了。所以勞務派遣公司存在,弊大於利,應該取消。


用戶9713264461536


勞務派遣公司為了增加收入和公司hr配合趕走多少員工?新進的員工能有效率?最重要的一點,他們很少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對員工來說工作有沒有無所謂,沒有吸引力,市面上這種工作太多。為什麼要為公司賣命?疫情期間企業復不了工,勞務派遣公司也招不到人,因為大家都很傷心,對你們失望透頂。企業為了增加效率,也應該取消和勞務派遣公司合作。


骨語v好


就這麼說吧,沒有勞務派遣機構,你想出去打工找誰去辦?討厭人家剝削你可以不去。勞務派遣公司找我好幾回去聯合國當秘書長,我都不去(不吹牛,這是真的)。為什麼不去呢?一個是他們剋扣我的工資,再一個是去那當副職,副職就副職吧,問題是主要職責是找美國催繳會費。俺不去!還不如在家種菜呢😄


法緣石


國內企業應該完全取消勞務派遣,用工就招聘合同工,同工同酬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確實有短期用工需求的單位可以用臨時工代替,願意做臨時工的由各地勞動局登記並上網公開,有需求的單位自己去各級勞動局網站查詢錄用。勞務派遣只適用於承接國外公司的用工需求,參與國際競爭賺取外匯。


用戶9600956375128


就個人觀點來看,應該取消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公司就是在吸食基層工作者的血汗錢,一天到晚什麼也不幹,沒月就從用人單位得到一筆可觀的管理費,這純粹就是剝削階級的作為。工作者被用人單位非法管理也無處申訴,受了工傷也不管,還和用人單位互相推諉逃避責任,一點也沒有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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