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和《烧马棚》

引题——反抗真的很难吗?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有这样的片段,护士来探望的人招招手说:"过来一点没关系,她不会伤人。"像在说一条狗。

而这条狗,是曾经活泼可爱、爱好文学的房思琪。李国华侵害了房思琪5年之久,最后她反而安慰自己"你上了我,我对不起你"。

如果世界没有反抗,魔鬼还是会自圆其说,最后升上天堂。难道反抗真的那么难吗?

同样地,短篇小说《烧马棚》引起了我的思考。

小说中的父亲阿伯纳脾气暴躁,习惯用烧马棚的方式解决一切与邻居或雇主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儿子沙多里斯几次三番想要阻止这种行为,从一开始的法庭作证的不自在到告发自己的父亲烧了别人的马棚,最后自己远走他乡。这也便是这篇短篇小说《烧马棚》名字的由来。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和《烧马棚》|反抗不分国界,都需血与泪


福纳克的《烧马棚》里面的反抗是父与子、善与恶、家族与个人、痛苦与荣耀的争锋。

也许大多数人只是停留在作者讲述了一个十岁的孩子在面对父亲用暴力解决一切矛盾的处事原则时所做出的抉择,但是实际上短小精悍的故事里面的反抗精神最值得深思。

01.家族荣誉与内在良心的对抗,邪恶与善良的交锋

这一腔古老的血,由不得他自己选择,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就硬是传给了他;这一腔古老的血,早在传到他身上以前就已经传了那么许多世代——谁知道那是怎么来的?是多少愤恨、残忍、渴望,才哺育出了这样的一腔血?

作为一个白人的小孩,沙多里斯深受家族观念的影响,所谓的古老的血液,在他的心中流淌。父亲三番五次地搬家,总是冲突不断,之后再次烧了别人家的马棚。在前几次,他尽力地配合父亲说谎、隐瞒,对他好言相劝,希望父亲能够悬崖勒马。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和《烧马棚》|反抗不分国界,都需血与泪


可是父亲根本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是一个傲慢和偏见的集合体。新搬到白色豪华的房子里,因为他不满别人的言语,也丝毫不畏惧,打算用油罐烧了别人家的马棚。

孩子的内心纠结无比,最后还是挣脱了母亲的束缚,吭哧吭哧地跑去白人的家中,告发了他的父亲。

在孩子告发完了之后,撒腿往外跑的情节令我印象深刻,像是在逃亡,像是在自我救赎——

听见了枪响也还是往前奔,一会儿又是两声枪响,他不知不觉地就停了下来,叫了两声:"爹!爹!"又不知不觉地奔了起来。他跌跌撞撞的,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赶紧又连跑带爬地从地上起来。起来后匆匆回头望了下背后的火光,就又在看不见的树木中间只管奔去,一路气喘吁吁、抽抽噎噎地喊着:"爸爸呀!爸爸呀!"

孩子知道告知自己的父亲是不对的的,在听到了枪声的时候也连喊了两声爹,跑累了之后依旧喊了两声。

如果说在没有高发之前他的内心是好像有一只黑蛇在他的心中翻腾,在告发之后就是好像一只大象把它踩在了脚下,使得他不能呼吸。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和《烧马棚》|反抗不分国界,都需血与泪


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告发自己的亲人所做的坏事是具有挑战性的,更何况沙多里斯还是一个孩子,他是在用自己幼小的童稚去对抗亲情、家族、荣誉和邪恶。

  • 前几年有一道高考题,题目的大概是这样的——小陈的父亲喝酒了,可是依旧上了高速。于是小陈报警了,最后警察对小陈的父亲进行了刑事拘留,最后让考生思考小陈的做法是否正确?
  • 无独有偶,前一阵子的疫情爆发,很多人都乖乖地在家里"葛优躺",可是还是有一部分人觉得"没有必要那么慌张",依旧为所欲为聚众打牌。有网友因为供出自己的父亲聚众打牌的事情而被村子里的人指点"不孝顺"

很明显,这都到底是人情优先还是法理至上的话题,与沙多里斯的处境有异曲同工之妙。

最后,听到枪声的时候,沙多里斯惊恐地叫了自己的父亲,因为他觉得父亲可能被枪决了,他稚嫩的心在不舍地呐喊,他觉得内疚恐慌,但是故事的最后他还是独自逃离了——

他就向山下走去,向那一片黑沉沉的树林子里走去,从树林子里不绝传来一声声清脆的银铃般的夜鹰的啼叫——暮春之夜的这颗响亮的迫切的心,正在那里急促地紧张地搏动。他连头也不回地去了。

当然,这是福克纳的浪漫主义的作品,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会做到这么的决绝,但是我们也并不会纵容邪恶和错误,毕竟小说中的人物只在一个故事中,而我们在一部小说里,我们的故事要更长、要更久。

02、自我保护与外在世界的敌对,压榨与尊严的妥协

黑格尔曾说,存在就是合理的。

所以,面对父亲动不动就烧别人家的马棚的行为背后其实也是有因可循的。我觉得主要有两个大的方面,一个是时代的大染缸,一个是个人的内在原因。

1、时代背景

当时处在南北战争的大时代下,四年的战争使得数千万家庭流离失所无家可归,于是以传统农业为生的南方大地因为战乱无人种植而变得贫瘠不堪。

战后,南方的农业生产资料被重新进行了分配,生产方式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土地集中在一些新兴的资产阶级化的白人地主手里,并分租给获得人身自由的黑人奴隶和穷白人来耕作。这也就是说,在小说中,四处搬家居无定所的阿伯纳一家就是这样的阶层。

他们只有劳动工具,只能和白人地主签约,形成雇佣关系,等到农作物收获后再按照契约规定上交粮食给白人地主。他们像蒲公英一样居无定所,四处飘荡,四海为家,也就是他们的付出和收获并不成正比,这是父亲阿伯纳屡次如此宣泄自己的情绪的根本原因。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和《烧马棚》|反抗不分国界,都需血与泪


2、个人原因

1 希望摆脱困境却被现实所囿,渴求解脱

连孩子都记得,他们先后已经搬过十多次家了,搬来搬去就只剩下这些可怜巴巴的东西——旧炉子,破床破椅,嵌贝壳的时钟,那钟还是妈妈当年的嫁妆呢,也记不得从哪年哪月哪日起,就停在两点十四分左右,再也不走了。

从这里可以看出,父亲奔波劳碌几十年,人到中年,可是搬家的时候却连一件像样的东西都拿不出,他渴望给自己的孩子好的生活,能够稳定下来,安居乐业。

可是现实是,他觉得大多数人都是想要"搞"他的,恨不得能够置他于死地。在那个时代下,没有地位的穷人就是像绣球一样,被别人四处抛。

在教训儿子的时候,他说,你得学会爱惜自己的血,要不你就会落得滴血不剩,无血可流。这也是间接地反映了他对血淋淋的现实的控诉,他是在教儿子,也是在告诫自己。

2 尊严受到侮辱的时候变相反抗,渴望平等

在《简爱》中有一句话——我现在跟你说话,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灵魂同您的灵魂在对话,仿佛我们都经过了坟墓,站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是的,如此平等!

在面对平等的时候,简爱是在发出自己内心的呼喊,正当地捍卫自己的尊严。可是在不平等的环境中,阿伯纳只能够用暴力解决问题,也丝毫没有听取儿子的劝告。

毋庸置疑,这与他的教育程度有关,在战火纷飞的时代,作为穷人的他没有机会接受教育,所以思想没有那么深刻。但是人生的宽度并不是由书籍来决定的,阅历也是组成认知的一大部分。有的人经常用"没读过书"来掩盖自己的无知本质上是在逃避现实。

即使阿伯纳多次烧马棚,内心也没有一丝的愧疚,本质上是对现实的逃避,同时也是深受家族思想的毒害。当他的自尊受到打压的时候,就希望能够用极端的手段解决问题,然后一口否决自己的错误。

北岛曾说过,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对他而言,亦是如此,无知和卑鄙都是他的通行证。


3 愤怒变成行动,才能打破他的内心中的怨恨

这张地毯值一百块钱,可是你自出娘胎还不曾有过一百块钱。你也永远休想有一百块钱,所以我要在你的收成里扣二十蒲式耳玉米作为赔偿。这一条要在文契里补上去,回头你到粮库去,就去签个字。这虽然消不了德·斯班太太的气,却可以教训教训你:下次再到她的公馆里去,可要把你的脚擦干净。


因为别人觉得他没有擦干净脚和地毯就开始对他进行嘲讽,在赔款的时候甚至放话"可是你自出娘胎还不曾有过一百块钱"

他的自尊心被极大地刺伤了之后就萌生了报复的心理——烧掉这家人的马棚。他的戾气很重,这也是导致她不断地做出这种行为的原因,一旦没有作出实质性的报复,他的心里就会不平衡,唯有报复让他心安,这种扭曲的的思想在他的心中根深蒂固。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和《烧马棚》|反抗不分国界,都需血与泪


自我保护与外在世界在敌对,在压榨与尊严之间,他用"烧马棚"的极端手法表达自己内在的不满,表示自己的反抗。

显而易见,宣誓自己的不满、宣告自己的反抗用近乎疯狂的手段,只能让人发出“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的感叹,并不能够解决问题,这种反抗多则无益。

03、怎样的反抗精神足以用血和泪来歌唱?

本质上来说,阿伯纳和都是在反抗,对不平等的举动、对荒谬的做法、对不可理喻的坚守,他们都是在用自己的血和泪在反抗。

如果不能反抗,就像《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的房思琪一样,被老师诱奸长达5年之久,不断地麻痹自己。

北京大学教授戴锦华这样评价这个关于"非反抗"的故事——

祭,在血污已成黑褐的古老祭坛。嘶喊,沉默在黯哑的文字之间。语言间或青涩,节拍偶有失控,但这不是玲珑清扬的想象世界,这是年轻的生命留下的血肉擦痕。关于女人,关于生命启航处的坠毁,关于个体面对机器时的无力。

绝望、虚妄抑或希望?

在有了第一次的时候,她选择的独白是"让自己爱上老师,因为爱的人就可以对自己为所欲为,不是吗?"

在强奸者每次恶行的"仁义礼智信"之后,我看到的是悠悠的讽刺,是反抗的无力

这场悲剧是希望中的癫狂,是黑暗中的绚丽,是空白中的污点,是反抗的反调。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和《烧马棚》|反抗不分国界,都需血与泪


我不希望我们失去反抗精神,也不希望我们像浪漫主义者一样拥有极端的反抗精神。

我不希望我们想《卡门》里的卡门一样,为爱寻死,为自由牺牲,为尊严痴狂;也不希望我们像祥林嫂一样懦弱地被婆家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为钱财所束缚,为亲情而发疯。

回到人情和法理的问题,我想,二者不是对立的关系,而这是统一的糅合。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有一句话,世界上愈是黑白分明的事情愈是要出错的。我深以为然。

因此,我们应该要在人情之下用法理来进行反抗,这样的反抗精神才足以用血和泪来歌唱。


后记

没有了反抗,魔鬼也可以上天堂,“房思琪们”只能在呐喊,在风雨中,泪流满面。

我认为,在反抗面前,需要人情,也需要法理。任何任意隔断他们两者的关系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我们应该要在人情之下用法理来进行反抗,这样的反抗精神才足以用血和泪来歌唱。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和《烧马棚》|反抗不分国界,都需血与泪


文|muui

用文字带你浪迹天涯的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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