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秀梅
收到評估報告之後,拍賣單位要先擬定拍賣公告(5個工作日),經法院審核通過後(5個工作日),在進行公告(2個工作日)。
拍賣公告的時間為:
1、拍賣動產應當在拍賣15日前公告,流拍後再行司法拍賣時應當在拍賣7日前公告;
2、拍賣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應當在拍賣30日前公告,流拍後再次司法拍賣應當在拍賣15日前公告;
3、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應當在拍賣20日前公告。
綜上,在拍賣公告正式公告之前的準備工作,最長耗時約12個工作日,之後根據拍賣標的,確定公告時間,所以正常情況下,是有一個公告期的,但未硬性規定是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