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之夜娶錯新娘案

清朝乾隆年間,廣東某地陳姓男子自幼就與徐家女童定下娃娃親,兩家都是富庶人家,可謂門當戶對。可惜,陳男不久後出了天花,後來雖然痊癒,卻留下一臉麻子,駝背突眼,非常難看。但徐女卻出落得風姿綽約,宛如畫中人一樣。隔壁鄉有個韋氏男子,代代都是讀書人,自幼就與鄭家女孩子定下娃娃親,兩家都是詩書傳家,也是門戶相當。韋男長大後,又高又帥,而鄭女卻又黑又醜。鄉親們聽說這兩對準夫妻的情況後,都說是“天公錯配”。

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五日,是黃道吉日,陳家和韋家都選定在此日迎娶新娘。兩家的迎親隊伍半路相遇,結伴同行。本來都是鄉里相親,風俗也都相同。因此新娘花轎、迎親隊伍裝束、迎親人員也都比較相近。就連路旁的圍觀群眾對迎親隊伍都傻傻分不清楚。恰好那天天氣不好,陰轉雷陣雨,風雨交加,電閃雷鳴,天黑得伸手不見五指。兩家的迎親隊伍只好把新娘的花轎抬入破廟中避雨。兩個小時後,天還是比較黑,但雨勢漸小,兩家迎親隊伍怕錯過吉時,昏暗中抬起花轎便匆匆忙忙奔赴男方家裡。

風雨之夜娶錯新娘案

花轎到陳姓富商家的時候,天已經完全黑了,並且風雨更大,連堂屋中的蠟燭都被吹熄滅了。婚禮只能草草進行,然後把新娘送入洞房。陳男一臉麻子,聽說徐女貌若天仙,自慚形穢,進屋之後立刻吹滅蠟燭,就與新娘行了周公之禮。第二天早上,新娘先起床,對鏡梳妝。新郎直到日上三竿,才懶懶起來。看到新娘的臉,倒吸一口涼氣。趕緊叫了伴娘過來。伴娘進屋看過,說這不是我家小姐。大家一問,原來是鄭女。眾人恍然大悟,破廟避雨,分別時迎親隊伍送錯了花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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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陳男來說,這就是賣家秀與買家秀的區別。)

徐女卻被錯送到了韋家。韋家家貧,門庭冷落,婚禮儀式過後,韋男進入洞房。掀起蓋頭,卻見好個麗人。韋男大驚,這與傳聞中那個又黑又醜的準媳婦差距太大。於是稟告了母親。母親詢問新娘之後,知道是搞錯了。本來娶的鄭家女,花轎抬來的卻是徐家女。韋男是讀書人,心想非禮勿娶,最好是原物奉還。於是囑咐母親陪伴鄭女,自己去外屋坐了一晚。

第二天,兩女家都知道了送錯花轎的事情聞訊趕來。徐母問女兒怎麼辦,徐女昨晚已見韋男是個帥哥,又是正人君子,芳心暗許,於是說:“天意。”而鄭女的父母到陳家,發現家境殷實,也是喜上眉梢。唯一不爽的就是陳男。本來可以娶個美婦人,到手卻是醜八怪。於是嘴上喋喋不休,口裡牢騷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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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母就勸他說:“郎君,你與我女兒可謂是相當相對,那可真說是前世修來的緣分。又有什麼不滿意的呢?”陳男本就鬱悶,聞聽此話,以為鄭母在譏諷自己長得醜,分外生氣,於是一紙訴狀告到了縣衙。

縣令升堂之後,叫來有關各方,知道陳男、鄭女已有夫妻之實,而韋男為避嫌在外屋坐了一晚。於是作出判決:“韋男能守禮儀,獨坐達旦,可謂正人君子;陳男已經圓房,還要起訴,真是得寸進尺。雨作媒人,風為月老,此非人力,應屬天意。天作之合,不宜更改。故此,貧富應安於天命,美醜都物以類聚。陳男敗訴,應娶鄭女。韋男君子,可迎徐女。”判決一出,百姓交口稱讚。陳男羞愧得想找個地縫鑽進入。韋男則抱得美人歸,後來夫妻伉儷情深,珠聯璧合。對韋男來說,這是緣分。對陳男來說,真是踩了猿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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