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说劳务派遣那么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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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劳务中介所,企业删减正式员工,减少用工成本,减少企业承担用工造成的风险,包括人力资源,税收,和淡季解雇解约成本。

这些通过和劳务派遣签订用工合同,一年一签或者两年一签,逃避用工费用!劳务派遣再以更低廉的价格签下劳动者,再缩减人员,中间差价就是劳务派遣挣的用工利润,还有很多劳务派遣不按规定缴五险一金,这也是很大一块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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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不能算是暴利,但操作得当,是可以赚钱的。它赚钱的商业模式是“中间商赚差价”。在以前,劳务派遣可以赚得多,他可能跟求职者收中介费,还跟企业收钱,最后还收员工的工时费差价,所以多维度赚钱,但是现在不行了,现在国家规定不允许收受求职者费用,企业也不会单独给钱,企业只是需要给员工支付工资就可以。那劳务派遣是怎么赚钱的呢?

我们来看看劳务派遣工资是怎么才做的。

(一)确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一般是按小时发工资。比如,统一按22元/小时支付劳务工资,包括正常上班工时、平时加班工时、节假日加班工时统一按照22元/小时结算工资。

(二)用人单位一般要保证出勤工时,这样劳务派遣公司才有钱赚。比如保证劳务派遣员工月出勤220小时(指不旷工、不请假、不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下),若因贵司货源不足或其它贵司原因未达到保底工时时,应按保底工时220小时/月计算,超出220小时的按实际计算,劳务派遣工从入职时开始计算工资及生活补贴。

(三)劳务公司安排驻厂管理员并提供住宿,给予驻厂管理员补贴5000元/月,驻厂管理员需要承担相应的住宿费。

(四)劳务派遣公司与外派员工按约定的薪酬福利执行。为保证外派员工通过合法劳动获取合理报酬的权利,保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连续性,设贵公司发放工资的时间为准,贵司需要在发放工资时间前两天将劳务费用和税费(5%)打到劳务派遣公司指定账户上,我公司将按照以下流程支付员工工资:

1、即贵公司发放工资前七日,贵公司将外派员工上月的出勤表(含加班、请假等情况)进行统计,核算外派员工工资明细、税费、管理费后以电子版形式提供给我公司;

2、经我公司确认后,贵公司全额将上述费用划定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我公司开具正式发票,我公司及时对外派员工的工资(含工资、福利、代扣代缴费用)进行核算;

3、我公司将外派员工本月实发工资发放到给每位员工;

4、员工可查阅工资明细并签字确认。

从以上我们知道,劳务派遣一般是跟公司确定员工的工时,比如22块一个小时,一个员工一天工作10个小时,一个越工作260个小时,那这个员工的工资就是260X22=5720元。劳务派遣公司给员工的可能是18块一个小时,这样就有4块/每小时的差价。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盈利模式。不过现在国家对社保和公积金管得比较严格,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进一步压缩,企业用工成功也在不断上升,所以,劳务派遣也不是那么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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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劳务公司”本身就是一个“奇葩”产物。他一不要厂房,二不要技术,三不要设备,四不要流动资金。有个招牌有点社会关系,招点人;哪里需要𠆢做事就泒几个人去,做了事的工钱由“劳务公司”收 ,老板掐一砣,剩的给点给实际打工的人。“劳务公司”不经营产品,他们的“产品”就是他们招在手下的打工崽。这些“公司”的老板给接受劳务的单位可以要高价,但付给为他仍挣銭的打工崽的工资却少得可怜!。一个熟练的、有一定技能要求的析验工扣除最挡保险费后月工资不足1500元,这是在直辖市的主城区。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的关于“剩余价值”的理论,这些“劳务公司”的老板是不是过分的掠夺工人的剩余价值?你说他们为什么“暴利”?其中一个因素就是:残酷的掠夺劳动者的剩于价值就造就了“老板”的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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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无本生意,暴利是当然的。做一个数学题:一个企业要招聘1000名主营业务(前台)派遣工,企业在招标的时候,某派遣公司中标,于是,企业给派遣公司每个人每月15000的人头费,派遣公司与这些人签订三年派遣合同。

那么,这三年内,企业支付给派遣公司的费用就是[1000×15000×12×3]=[540,000,000]

5亿4千万。

可是,派遣工到手工资加上最低标准的社保,在没有年终奖和各种福利的情况下(99%的派遣工没有年终奖),派遣工平均收入,算下来也就只有3000,那么,企业的钱还剩下[1000×12000×12×3]=[432,000,000]

4亿3200万。

这4亿3200万都是派遣公司吃的吗?显然不是,派遣公司只不过是一个中介,有时候它是企业的一条狗,他敢把这钱都吃了吗?绝对不敢,也没有这个能力,他最多拿1000万出来,其他的要退回给企业。假设派遣公司拿了1000万,他退回给企业的就是4亿2200万。

也就是说,这4亿2200万是不用交税的,这笔钱是作为税前扣除的,也叫做税前列支。那么问题来了,这4亿2200万,如果不是税前扣除,那么要交多少税呢?

420,000,000 × 25% = 105,000,000

1亿零500万。这笔钱差不多就是在一批派遣工签约期限内逃掉的税。

算法是很粗略的,但是道理大家都懂,劳务派遣就是靠拉人头和克扣员工利益赚钱的无本生意,用人单位逃税的方式也不是什么秘密,为什么我们说有的人这么有钱?那钱不是他赚的,是他套出来的。我曾经说过,下岗职工为什么这么惨,就是因为当年改制的时候,原单位的领导把钱都套了出来,那职工的社保就没有了,虽然方法不同,但都一个意思。

有的人还口口声声说什么自己是农民的儿子,在单位里面却干着克扣员工利益的无耻勾当,他以为出了社会还能欺负谁,我说了,这种人就是法盲加流氓,你跟他谈法律,他跟你谈公考,我不得不问一句,公考都过了,为什么不懂《劳动法》,为什么不懂《劳动合同法》?同工同酬为什么不能实现?不是因为派遣工没本事,而是因为有人为了逃税,为了套钱,把员工的钱都克扣了。

你说是企业的问题还是派遣公司的问题,这都不重要,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想要老实,必须大家都老实。


梦里澜涛


劳务派遣现在已经成为很多企业单位的一种常规用工形式了。

其实说起来,劳务派遣起源于美国,后来才慢慢传到欧洲,转而传入日本等国。后来中国90年代国企劳动制度改革,为了安置下岗职工,就借鉴产生了劳务派遣。

简单阐述劳务派遣制就是,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中介或人力公司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其实主要集中在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里面最多。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单位倾向于使用劳务派遣制员工?

其一,用人名额可以不受限,可以不增加也不压缩原有编制,可以人为绕开工资总额控制红线,在工资总额支配中,能起到一定的灵活作用,特别是现在的事业单位,编制限制的情况下,一般主要将编制用于技术类人员或少量管理类人员,所有工勤岗位,除了老身份编制等待退休空编外,一律招收劳务派遣制工勤类人员。

其二,也是最关键的,简化了人员管理程序,有效避免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用人单位只负责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相应的工作使用,不与派遣人员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劳动合同是跟派遣公司签订的,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向用工单位,单位的薪酬是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再由派遣机构分发到劳动者手里,这样,从薪酬关系上,彻底规避了直接用工之后,十年用工可以视同单位长聘的尴尬,所以很多单位都愿意这么做。

其三,好管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归属派遣机构,使用方可以向派遣方要求派遣符合其工作要求的用工人员,也就是,可以直接使用熟练工,规避由生到熟的一个用过过程,个别单位会草拟人力激励制度,比如获得什么什么奖励,工作表现特别优秀,劳务派遣可以转为单位聘用,这是对广大劳务派遣人员梦寐以求的事,所以,大多数情况下,一个单位的工勤岗位上,劳务派遣员工比身份员工劳动积极性更佳。

劳务派遣公司的赢利点在哪里?为什么现在这么多劳务派遣公司?因为劳务派遣很赚钱!

“你用人,我管人,你放心,我担责”,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就是这十二字,用人单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绩效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派遣机构负责。用人单位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劳动关系纠纷带来的麻烦。所以,用人单位愿意以购买的价格向派遣机构“购人”,比如我需要10个派遣驾驶员,与派遣机构讲好,一人500元,一次性用人单位就可以向派遣机构支付5000元,另外每月还要另收派遣个人管理费(费用不等)。

这个劳务派遣市场的需求量是巨大的,人员使用在用人单位,所以派遣机构甚至可以一个人管数千乃至数万派遣员工,他们需要做的,只是在出现劳动纠纷之后的相关工作,而出现劳动纠纷无非是这间单位不使用了,没关系,他们是干这个的,这家不用,转到另家,转去的同时还能收取对方用人单位的使用费和管理费,同时还能收取辞退单位支付的辞退人员所支付的费用。

那实在是有纠纷必须解决怎么办?往往一个派遣机构,都拥有一整个班子的劳动纠纷法律顾问,而他们,就是做这个的。


厨房老张


2005年春节过后,我跟几个朋友到老家县城的一家中介报名,想去江苏常州工作,费用1380元,那是第一次去江苏。当时我们一起的大概有二十几个人。报名后两三天,我们二十几个人被安排到了江苏昆山,在江苏昆山住了大概一个礼拜的时间,然后开始面试。在这次面试的时候,我们其中的一个人被淘汰。面试通过的人当天又被安排到了常州,说是安排我们去一家美资企业上班。原本以为在昆山面试我们的是企业的人事部。到了常州才知道面试我们的是劳务派遣公司。后来我们又通过了美资企业的面试。正式进入公司工作才知道,我们根本不属于这家美资企业的员工,我们只是在这里上班,然后跟它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所签的劳务合同是跟派遣公司签的,我们的工资也是劳务派遣发的,我们在工作中出了任何事都跟美企没有关系,全部由派遣公司负责,包括我们的住宿都是派遣公司安排的。当然每个月每个人扣80元。公司里的员工大都是派遣公司的。而且这家派遣公司同时跟几家公司合作。

现在好多大企业都是用派遣公司的员工,这样公司会少了很多事情,等于是把员工的后勤工作都交给了派遣公司。

派遣公司挣的是双向的钱。员工的钱是长期的,每个月每个人都扣,直到员工辞职。而另一方就是企业的钱,企业每成功招一名员工,就返给派遣公司200到500元不等,若是在急招的时候返的钱会更多,当然这是一次性的。

派遣公司就是靠着员工养活的,当然现在派遣公司越来越正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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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最有发言权

本人从事劳务派遣10余年,且一直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业内的任何风吹草动我都会知道的,我从07年企业大规模使用劳务派遣,到去年国家出台企业劳务派遣员工不能高于10%比例的政策,本人一直在一线

劳务派遣2010年以前是很暴利的,因为新兴的行业刚开始是不透明的,做的人也少,竞争也小,具体怎么操作的就不说了,总的来说暴利来源是从保险,工资,管理费这三个方面来的,有一个同行刚开始是业务员,然后自己开公司,做了3年,3套房子,一辆奔驰s300,暴利吧

2010年之后一直到现在,利润在逐年下d降,现在基本上属于微利,很多同行都在转型升级,做生产线外包或短期工,微利的原因是,:1.国家在限制劳务派遣 ,企业也在正规操作,之前上不了台面的利润没有了2.招工难,招工成本大,3,门槛低,进去者增加,竞争大,

综上所属,劳务派遣刚开始是暴利的,现在属于微利,


追风少年之云淡风轻


我本人读书的时候就是半工半读 对于劳务派遣就有些了解 劳务派遣公司跟学校合作 然后输送学生们到个个工厂去实习 说实习其实是帮学校赚钱 帮劳务派遣公司赚钱 进到厂里的工资跟正式员工的工资差8.9百块钱 老员工的13块钱一个小时 我们只有10块钱一小时 中间的3块就给劳务派遣公司拿走了 一个小时就3块 几百个人算下来一个月都多少钱了? 还有很多看不到的部分就更加不用说了 而且我们学生没有五险一金 所以派遣公司暴力那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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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暴利的其根本几点原因:一、准入门槛低;二、监管不规范;三、相关法规不健全。

我们来具体分析为何如此暴利


1、准入门槛低:现在人力资源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证准入门槛实在是太低了,低到只要你在这个行业有一定经验,就可以注册一家人力资源派遣公司,风险小,成本小,利润大。

2、相关条款不健全:目前国家针人力资源派遣这一块,相关条款太少了,目前可以参考的也只有2014年3月1号正式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然而这个管理办法虽然从派遣人数总量上限止了,但是这根本制约不了智慧的中国企业。

3、监管不严格:目前人力资源公司的主管单位是各区的人力资源局,除了监管外,人力资源发展好了,人力资源局脸上也有光,所以,对于一些人力资源公司违规现象有时候会争一只眼,闭一只眼。

4、派遣公司利润高: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手上如果有1000号派遣员工,按照每个月每人100块管理费来算,每年就有高达120万的利润,这1000个人,只需要不到3个人就可以维护的相当好。另外,还有一些不正规的派遣公司,总是会在员工工资上动动手脚,利润可想而知了。

5、企业甩摊子:现阶段,特别是制造业,确实招工难,企业为了省事,就干脆用劳务派遣,一来,可以省掉招工的麻烦,二来,还可以减小风险。三来,还可以降低企业成本,一举多得。

6、我国用工体制:我国派遣用工的大户其实是政府部门及央企、国企,大家常见的政府部门,如:协警、环卫工;央国企:银行客服、三大电信客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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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毫无疑问属于暴利行业。这个“暴利”是相对它的投入产出的,因为它几乎没有成本,只要赚钱就是利润,总额不一定多大,但利润率极高。比如,夫妻俩开个小劳务公司,就替关系户企业招招劳务工,一年投入10万元,如果利润是100万元,你说这个算不算“暴利”?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

劳务派遣制是舶来品,大约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才引入,在2000年以后蓬勃发展,迅速蔓延。企业用人就招聘,为什么还要找个中介公司(劳务公司)多此一举呢?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用人单位基本都是体制内企业和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特点是实行定员定岗定编定资,最关键的是工资总额制,用人企业或单位一年发多少工资,这是上级核定的。比如,大海公司一年只给你核定100人、1千万元工资总额。用人单位使用劳务工,人不是单位的人,发工资都走工资总额,而是从劳务费。绕开了这个管理障碍,当然这是上级“妥协”的结果。

二是躲避风险的需要。2000年以后,安全和工伤风险越来越大,让企业难以承受。我们在网上经常看到哪里出事故了,都是临时工(一般多为劳务工)干的。安全事故的统计,不算用人单位的,工伤也不是用人单位的,可以省去很多考核、处罚和麻烦。

三是没有人事管理的麻烦。如果是用人单位的“人”(合同制员工和编制人员),生老病死都要管理,还要照顾各种福利,正式工不便于辞退,管理起来不顺手。聘用劳务工,劳务工是劳务公司的人,用人单位只用他的劳务,不管他的“人”,省心省力。

四是省钱。大道理不写了,用人单位的正式合同制员工和编制人员,工资高、社保高、福利高,综合人工成本很高。使用劳务工,许多支出并不是劳动法强制支出,能省则省。比如,工资只是正式工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做不到同工同酬。社保,可以按照最低标准缴,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福利,则是没有的。这样能省很多人工成本。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是愿意用劳务工的。那么,劳务公司为何是暴利呢?再来看劳务公司是怎么运转的?

一是,用人单位把劳务费(含工资、社保、管理费以及计提的应得福利费),从财务劳务费科目中支出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按照约定的工资发放。这里面的水就比较深,劳务公司通过压低工资、少缴社保、扣罚工资等手段多赚钱,不展开说了。

二是,劳务公司就是一个“皮包公司”,只是管管人事档案、发发工资,其他什么也干不了。只养几个工作人员就够了。劳务工都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劳务公司都不见面,也不管他们的培训发展,不对他们成长操心,省去很多成本。

三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务工,也不会全心全意培养发展他们,如果不需要了,通知劳务公司退回就可以了,也不存在辞退补偿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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